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精简6篇)

时间:2015-09-02 08:42:2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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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 篇一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之间的交易越来越频繁,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金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交易方式。然而,涉企保证金的管理与监督一直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为了确保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我公司对涉企保证金进行了自查,并编写了本报告。

首先,我公司对涉企保证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我们核对了所有涉企保证金的收取记录,确保金额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同时,我们也对保证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有少数员工在收取保证金时存在不规范操作的情况,例如未按规定填写相关单据、未及时入账等。这些问题可能会导致资金流转不畅,给企业和客户带来不便。其次,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保证金使用不当的情况,例如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保证金、将保证金用于个人目的等。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定,损害了企业形象和客户利益。

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对相关员工进行了培训,加强了保证金收取和使用的规范操作,确保每一笔保证金都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取和使用。其次,我们加强了内部监督,建立了保证金使用的审批制度,确保每一笔保证金的使用都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授权。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保证金的监督和管理,建立了保证金管理的档案,确保保证金的流转和使用能够留下清晰的记录。

通过自查和整改,我们相信涉企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将更加规范和有效。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保证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我们也呼吁其他企业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环境。

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 篇二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企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越来越受到重视。为了保障企业和客户的利益,我们公司进行了一次涉企保证金的自查,并编写了本报告,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首先,我们注意到有一些保证金未能按时退还给客户。这主要是因为在退还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不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拖延。其次,我们还发现了一些保证金使用不当的情况,例如将保证金用于个人目的或者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保证金。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企业形象和客户利益。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首先,我们优化了退还保证金的流程,简化了审批程序,以确保保证金能够及时退还给客户。其次,我们加强了对保证金的使用监督,建立了保证金使用的审批制度,确保每一笔保证金的使用都经过严格的审查和授权。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对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了保证金管理的档案,确保保证金的流转和使用能够留下清晰的记录。

通过自查和整改,我们相信涉企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将更加规范和有效。我们将继续加强对保证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企业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我们也希望其他企业能够加强对涉企保证金的管理和监督,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交易环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实现企业和客户的共同发展和共赢。

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 篇三

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 篇四

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 篇五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30号)下发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不断加强清理涉企收费力度,出台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良好成效。根据《关于开展市级涉企收费清单落实情况自查的函》要求,现将我单位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统一思想认识,做好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开展对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以及省国税局对加强涉企收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增强对保增长促发展政策措施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做好规范涉企收费的宣传动员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网站、报纸、微信、qq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强化对清理整顿工作的新闻报道和社会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业务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领导责任,明确相关职能机构及人员,自上而下地进行宣传动员、传达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严格执行政策,加大整治力度。在市局的统一组织下,各县(市)、区国税局以及市局各部门在规范涉企收费专项工作中,从实际出发,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落实好国家和省保增长促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涉企收费整治工作力度,认真清理收费项目,严肃查处乱收费问题,千方百计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努力为全市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涉企收费规范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工作任务、工作措施、工作责任、人员力量等逐项落到实处,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与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取得成效

  (一)全面取消税务行政事业性收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97号)和《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XX]104号),20XX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登记证工本费,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统一发票工本费。目前,我局无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经统计,20XX年我市共减免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104715元,减免发票工本费5210676.77元。

  (二)规范政府型基金征收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XX〕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目前我局仍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征收项目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省局于20XX年1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我市涉及登记此税种,有两户纳税人。一是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二是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20XX年第41号),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缴纳基金。” 阜阳新海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商品流通的商业企业,而非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企业,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XX县康源节能设备有限公司至今未投产未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均是零申报,因此未征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

  (三)规范文化事业建设费工作。

  根据《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综〔20XX〕88号,以下简称“财综88号文”)第一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XX〕10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财税106号文附件一”)中的应税服务范围注释,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文化事业建设费为国地税共有,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

  20XX年10月1日起,我省开始营改增试点,针对“广告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20XX年8月1日全国全面推行营改增,针对“广告服务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取消了对广告制作、广告设计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20XX年,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36367.42.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4851.64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6675.12元。

  20XX年,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6910.88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7956719.39元。

  2015年第一季度,中央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8491.69元,地方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2150664.68元。

  截至目前,共有“文化事业建设费”税种登记纳税人有911户。

  (四)规范保证金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

  目前我局仍保留的保证金项目为“发票保证金”,市人民政府于2015年1月进行了清单公示,我局也将该项目列为涉企收费清单管理项目予以公布。截至目前,我局未发生此项业务收费。

  (五)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和相关行业涉企收费。根据相关规定,目前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事项目录(涉及我省国税部门的22项)与现存国税7项行政许可事项,没有前置性收费项目,我局也不存在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指定服务,严禁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等行为。

  (六)全面加强体制机制建设。严格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制定落实工作方案,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建立企业举报问题督办制度,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

  (七)代收费用情况。20XX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为市容局代收垃圾处理费861026.64元。为非税收入管理局代收的河道费于2015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将废弃电器电子基金征收方式、征收标准等以清单形式在国税外网公开,定期通报税务登记工本费和发票工本费减免金额。二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促各单位落实建立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加强体制机制建设。

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 篇六

  为深入开展清费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整治涉企收费秩序,严厉查处涉企乱收费行为,根据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开展全市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宁价检[20XX]168号)文件精神,我局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区范围内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目前检查已结束,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召开专题会议,确定实施方案。会同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发改局四部门根据143号文件精神,联合发文,同时确定区房产管理局、区市容管理局等24家涉企收费单位做好迎查准备,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小结;根据其上报的自查材料及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区市容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三个部门及下属单位为此次重点检查单位。在开展检查前,我局又会同四部门领导分别与重点检查单位主要领导就当前经济形势下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了沟通和宣传。期间,检查所全体人员搜集相关文件,学习政策法规,熟悉业务知识,为检查做好充分的准备,确保检查的实效性。

  二、精心组织、确定重点

  此次检查,根据市局要求,主要检查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所发生的涉企收费行为。确定主要检查内容为六种涉企乱收费行为,包括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的;违反收费政策规定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延长时限收费的;不执行国家收费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委托或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到下属部门违规收费、利用职权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集资、捐助、赞助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其它违反国家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

  三、部门重视、政策落实

  从各单位自查的情况看,各单位对收费工作非常重视,实行物价管理法人代表负责制,收费过程中责任明确,能够严格执行政策收费管理的规定,强化价格调控管理,建立和完善收费管理内部约束机制,落实国家、省、市取消的收费项目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收费过程中无乱收费现象,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减免的坚决减免,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如: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减免20xx年企业绿化补偿费50万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xx年各项收费为从业人员再就业、低保户等人员减免63万元;区环卫所减免20xx年垃圾处理费38.6万元,20XX年减免15.7万元。

  四、存在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总体情况较好。一是各单位能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收费处醒目位置公示,按规定设置收费公示栏,公示率、准确率达100%,让缴费者一目了然;二是自去年9月1日起取消的收费项目基本上都取消了,如市容局收取的户外广告费,虽然因为文件收取的滞后性,导致 20xx年9月1日以后又继续收取,但在收到文件后,均全部予以返还,共计24万余元;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没有擅自立项、自定标准等收费行为;四是各单位收费全部使用电脑票据,收费票据使用规范。但在检查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在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收取省政府明令停止征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5月18日继续收取国家明令取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对该行为,我们做了检查登记,并提取了相关证据材料;二是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在收取城市道路挖掘赔偿费时,实际执行的标准是按照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计[20XX]135号文件执行的,收到新的收费文件没有及时变更收费许可证;三是区交通局在实际收费中收取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等各类工本费,实际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收费项目内容不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于后期根据市局安排统一处理。同时,针对当前形势,要使涉企收费单位、监管部门充分认识到治理整顿涉企收费行为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要求各部门提高收费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让企业查询更加方便、交费心中更加明了,努力营造规范、有序、透明、高效的涉企收费环境,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涉企保证金自查报告(精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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