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方式。自查报告作为一种内部自评和自检手段,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整改不足,从而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和公信力。
首先,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有助于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自查报告的编制和公开,可以让社会各界了解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增强公众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和参与意识,促进行政执法的公正和公平。
其次,自查报告可以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自查报告中,行政执法机关需要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规范和不合理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自查报告的编制和整改,可以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行政执法规范和标准,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再次,自查报告可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通过自查报告的编制和评估,行政执法机关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反思和评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自查报告可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在自查报告中,行政执法机关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发现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并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交流和学习。通过交流与学习,可以借鉴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总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是一种重要的工作方式,能够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推动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行政执法机关的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学习。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自查报告的编制和整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和公信力,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自查报告作为一种自我评估和自我纠错机制,对于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自查报告可以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整改不足,从而提高行政执法的效能和公信力。通过自查报告的编制和评估,行政执法机关可以对自身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自我纠错和自我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可以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其次,自查报告可以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在自查报告中,行政执法机关需要对自己的执法行为进行全面的梳理和总结,查找存在的不规范和不合理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通过自查报告的编制和整改,可以逐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行政执法规范和标准,提高行政执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再次,自查报告可以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自查报告中,行政执法机关需要对自身的责任承担和服务水平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反思,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通过自我评估和自我约束,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行政执法服务。
最后,自查报告可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学习。在自查报告中,行政执法机关需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和分析,发现问题的原因和解决办法,并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交流和学习。通过交流与学习,可以借鉴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好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总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能够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发现问题、查找原因、整改不足,促进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升行政执法机关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交流与学习。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自查报告的编制和整改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为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篇三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精选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
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
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1、从2003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整改报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2005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
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重点是加强了一线执法队伍硬件建设,截止去年底,州直各县(市)已完成综合楼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配备了交通工具。对局属支队也加强了硬件配置。并形成了初步快速反映能力。本部门的法制机构也相应健全。
法制宣传工作得到了加强
1、除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外,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每年环境保护宣传中,都有专门环境法制宣传的内容,并由一名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主管,层层落实到全系统。
2、本部门的法律发布后,能及时宣传,并能向领导报告宣传贯彻情况。
行政执法保障措施进一步得到落实
1、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制度,每年通过网络反馈和书面反馈达上千人次。
2、每年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行动表现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的同时,建立了廉政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具体规范,并有专人主抓廉政建设。
抽象行政行为得以加强
按法制办要求,将不规范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具体行政行为得以规范
1、去年,除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外,及时受理和查处了行政不作为,重点放在各县(市)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难这一热点问题上,如伊宁县机械化生猪屠宰场建设地点不合理等问题。对每起执法案件都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格式,现场调查笔录规范齐全,行政管理秩序严格,未出现重大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以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明确的依据、程序,未出现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改正的情况。
八、层层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1、及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去年除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外,还配合人大的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及时纠正和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政府督办的`哈什河违法采金案等。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收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款上缴国库。不定期举行听证,本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相对加强。
3、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除环保网站投诉,局长信箱投诉外,公布了各职能处室和监察组的投诉电话,做到多渠道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
4、建立了完善的行政过错责任制度,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
5、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严格管理,每人有培训记录,对无证者严禁上岗。
九、行政救济情况。
1、能及时依法管理法人和行政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能在法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及时办结。
2、在本系统内能及时依法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活动,特别是及时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认真履行依法做出的案件的终结执行。
3、加强了对本系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领导,并及时组织指导各县市开展应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