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完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为了解目前老年福利机构的现状及问题,并提出完善建设的对策和建议,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当前老年福利机构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老年福利机构的数量不足。我国老年人口众多,但老年福利机构的数量不足以满足他们的需求。许多老年人无法进入福利机构,导致他们无法获得合适的照顾和关怀。
其次,老年福利机构的设施和服务质量不高。部分老年福利机构的设施陈旧,服务质量低下。一些机构缺乏专业的医疗设备和人员,无法给老年人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同时,一些机构的管理水平也有待提高,缺乏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
第三,老年福利机构的经费来源单一。目前,老年福利机构的经费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和个人捐赠。这种经费来源的单一性导致了老年福利机构的经费短缺问题,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首先,要加大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力度。政府应加大对老年福利机构的投入,增加福利机构的数量,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其次,要提高老年福利机构的设施和服务质量。政府应加大对老年福利机构的资金投入,用于改善设施和设备,提高服务质量。同时,要加强对老年福利机构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提高机构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三,要多元化老年福利机构的经费来源。政府应探索多元化的经费筹措方式,如引入社会保险、社会捐赠等,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经费来源,缓解经费短缺问题。
总之,完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需要政府、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只有提高老年福利机构的数量和质量,增加经费来源,才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照顾和关怀。
篇二:完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了解老年福利机构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我们进行了一次调研。
调研结果显示,老年福利机构建设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老年福利机构的地理分布不均衡。目前,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主要集中在大城市,而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老年福利机构相对较少,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满足。
其次,老年福利机构的专业技术人才短缺。由于对老年福利机构专业人才的需求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相关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不足。这使得许多老年福利机构在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等服务方面存在困难。
第三,老年福利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方式不够多样化。目前,老年福利机构主要提供基本的生活照料和医疗护理服务,缺乏文化娱乐、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这导致老年人的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生活质量无法得到有效提升。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对策:
首先,要加大对农村和偏远地区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力度。政府应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投入,增加老年福利机构的数量,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福利机构的建设,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
其次,要加强对老年福利机构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政府应加大对老年福利机构专业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同时,要建立健全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更多有专业技能和经验的人才从事老年福利工作。
第三,要丰富老年福利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方式。政府和社会力量应共同努力,开展更多的文化、娱乐、健康管理等活动,丰富老年福利机构的服务内容。同时,要加强老年福利机构与社区、医疗机构等的合作,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
总之,完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需要政府、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只有解决老年福利机构地理分布不均衡、专业人才短缺和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才能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
完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 篇三
完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
随着人口老龄化、高龄化和家庭小型化的发展,老年人福利问题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一篇关于完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的调研报告范文,欢迎参考阅读,希望您喜欢!
一、**市老年人口发展趋势及老年福利机构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发展迅速。全市现有60岁以上老年人口684552人,占总人口的13.14%,超出全国2.14%,略低于全省1.66%左右,并正以每年1.9%的速度急剧增长。老年人口内部年龄结构也日益高龄化,据统计,我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417731人,占总人口8.02%,到2050年,全市老年人口比重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四分之一。由于老人生活能力的下降和疾病增多,需要为老人提供的医疗服务和生活服务将大大增加,但由于我国自70年末开始在全国城乡推行独生子女政策。到2000年,“独生子女”们开始进入婚育年龄,现家庭结构已呈现出“4-2-1”模式,即一对夫妇,赡养照顾四位老人、抚养一个孩子,从此可以看出,每对夫妇生活压力非常大,在赡养问题上牵制了大量的精力,影响了生活和工作。随着我市经济迅猛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医疗条件的不断改善,人均寿命也将随之增长,家庭结构很可能出现“4(或8)-2-1”模式,当一位或多位老人遇到生病或瘫痪时,急需依靠政府和社会力量进行援助,必须通过社会老年福利机构来补充。
我市的老年福利机构主要有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托老所等几种形式。其中敬老院为主要形式,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针对全市22065个五保老人。2005年,省政府为改善经济薄弱地区农村敬老院的条件,扩大敬老院的规模,提高农村五保户的集中供养率,决定在苏北地区实施“关爱工程”。“关爱工程”实施以来,省民政厅、财政厅先后批准我市71个敬老院建设项目,补助改造资金1864万元,核定新增床位3843张。2006年,又有64个农村敬老院列入全省第二批建设项目,省补资金2206万元,将新增床位3788张。在省、市各级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关爱工程”建设项目在2005年9月全部进入施工阶段,目前,除个别乡镇因征地、拆迁等问题在建外,其余项目已经全面完工。此外,全市还建有老年公寓16所,其中公办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3所,主要收住孤老对象,相关经费由各地财政支出。目前,共有床位136张,入住98人,入住率72%。民办老年公寓(托老所)16所,主要是经营者通过收购医院和自家空闲房改造而成,收费标准为全自理老人每人每月400-500元,半自理老人每人每月550-650元,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每人每月700-800元。目前,民办老年公寓共有床位747张,入住576人,入住率为77%。
二、**市老年福利机构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传统观念制约市场需求。
在近一个月的调研时间内,我们采访了20余位老人,他们的观念根深蒂固。对于老年福利机构的真正的认识,仅仅停留在敬老院的概念。认为凡是进到那里的便是无儿无女的,或者认为到了那里便意味着已经到了等死的地方?熏到了那里等于替自己数日子。调研中接触过一
些中年人,大多都表示不会将家里老人送到老年福利机构,怕受到左邻右舍及亲朋好友的非议,怕被扣上不孝子孙的罪名。二是日益增长的老年福利服务需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供给不足的矛盾。
据统计,我市现有老年福利机构床位(7686张)与老年人口之比只有100?押1.12,低于全国平均率和全省平均率,而且上述床位中各乡镇敬老院占了88.51%(6803张)。据调查,目前全市共有独居老人51392人,其中有许多老人要求入住老年福利机构供养。为此,我市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三是公办老年福利机构举步维艰。
目前,全市111所敬老院全部为公办,大多是七、八十年代为农村孤寡老人和军烈属老人而建的,建设资金大多依靠乡镇财政,故建设标准普遍偏低,规划设计极不合理,床位数明显不够,且许多已成危房。入院五保老人的每人每年仅有1800-2200元的供养标准,这是每所敬老院的全部运作经费,扣除伙食费、医疗费外,还要发放工作(服务)人员的工资,其它正常开支就显得捉襟见肘,工资的'发放渠道只有靠入院老人的集中供养经费,因此公办敬老院运作困难,举步维艰。
四是社会成员参与老年福利事业积极性不高。
老年社会事业是一项投入资金大、收效慢的公益性福利事业,对投资者来说,既要考虑市场回报率,又要考虑经营成本,所以参与积极性不高。通过几年来的努力,全市完全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的老年福利事业只有16家,每家平均每月盈利也只有1000元-2000元左右。
三、实施老年社会福利社会化几点对策
(一)增强紧迫感,作出新规划。
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化养老的需求状况,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采取有效措施,重点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目标管理。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市民办养老机构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各县(区)城区内应分别建成核定床位在10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不少于2所,各乡镇(街道)应分别建成核定床位在50张以上的民办老年公寓不少于1所。
(二)落实扶助政策,形成新的机制。
民政部门作为民办养老服务业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民办养老服务业的审批管理和业务指导。规划部门在编制、制定城市及乡镇居民区规划时,要按照国家《城市居民区规划设计规范》和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纳入建设规划的民办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列入年度用地计划。按照法律、法规应当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应予划拨供地;应当采用有偿方式供地的,有偿使用费标准按省最低标准执行。各级发改、财政、税务、物价、建设、规划、卫生、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和促进民办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冲破旧的传统,加快社会化步伐。
各级政府要盘活乡镇敬老院现有的闲置资源,按照不改变服务对象和服务宗旨的原则,采取房屋产权和使用性质不变、内部设施公开转让,实行经营主体转制,由社会组织或个人租赁、承包经营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实现乡镇敬老院“公办民营”或“一院两制”。对自愿离乡镇敬老院并自愿入住民办养老机构集中供养的“五保供养”对象,在报当地民政部批准后方可入住,入住后视同集中供养。所需供养经费按照“费随人走,责随人转”的原则,由当地财政部门按年度划入民办养老机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吸纳市外资金兴办的核定床位在5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机构,可以按引进招商引资工业项目考核。各级财政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并随着经济的发展相应加大投入。
(四)创新形式,借助外力,积极争取上级关注支持,主动策应南北挂钩帮扶。
要积极发挥市老龄委的作用,加强与省老龄委的工作联系与沟通,争取省委省政府的重视与关心,不仅仅把眼光定位在争取资金上,也要在政策扶持与项目建设上积极开动脑筋。如一些省级的老年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和老龄服务产业项目,条件成熟的,完全可以争取来**落户建设。要充分利用苏州市与我市结对帮扶的有利时机,努力扩大南北挂钩扶持的成果。近年来,苏州市已累计帮扶我市社会福利中心项目建设资金160余万元。今年,我们以现有民政资源为依托开展招商引资,成功引进常州虹枫集团合作经营市社会福利中心、合作开发马陵公园北线工程。虹枫集团投资300多万元对市社会福利中心进行了实施配套,常、宿两地“动态养老”工程已经启动。马陵公园北线工程规划土地面积1.6万平方米,总投资1.4亿元,目前已经开始拆迁。这些成功的事例启示我们,一定要创新合作形式,扩大合作范围,在更大的领域和空间内广泛寻求“双赢”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