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情况调查报告 篇一
流动儿童是指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父母离异、父母外出务工等原因而与家人分离,常常在城市中漂泊的儿童。他们的生活环境和成长条件与常住儿童存在较大的差异。为了了解流动儿童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
调查对象为北京市某社区的流动儿童,共计50名儿童参与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他们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教育情况等方面。以下是我们的调查结果:
首先,我们了解到这些流动儿童大多来自农村地区,他们的父母在城市务工,很少有机会与他们共同生活。在50名调查对象中,有48名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只有2名父母在家照顾他们。这种长期分离与父母的关系对他们的心理健康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我们发现这些流动儿童的生活环境较为简陋。他们大多居住在出租房或简易棚屋中,居住条件差,没有稳定的居住地。由于父母经济条件有限,他们的生活水平也较低,缺乏良好的饮食和医疗条件。此外,他们的教育情况也不容乐观,大多数流动儿童没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教育,只能在家自学或就近找一些临时的培训班。
最后,我们调查了这些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由于长期与父母分离、生活环境的不稳定以及教育条件的限制,他们的心理健康状况普遍较差。我们发现有30名调查对象存在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其中有5名儿童表现出了较为明显的自卑和孤独。
综上所述,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流动儿童的情况确实不容乐观。他们面临着家庭分离、生活环境的不稳定、教育机会的缺乏以及心理健康问题等多重困境。为了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提升他们的教育水平,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流动儿童的关爱和扶助力度,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心理健康支持,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流动儿童情况调查报告 篇二
在中国的大城市中,流动儿童的数量逐年增加,他们的生活状况备受关注。为了更好地了解流动儿童的情况,我们进行了一次调查。
我们选择了上海市某社区的100名流动儿童作为调查对象,调查内容包括他们的家庭背景、生活状况、教育情况等方面。以下是我们的调查结果:
首先,我们发现这些流动儿童的家庭背景多样化。大部分流动儿童来自农村地区,他们的父母在城市务工。在100名调查对象中,有85名父母都在外地工作,只有15名父母在家照顾他们。与此同时,我们也了解到有一些流动儿童是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父母离异等原因而成为流动儿童。
其次,我们发现这些流动儿童的生活环境相对较好。他们大多居住在比较安全和舒适的社区中,居住条件较好。由于父母的努力和社区的支持,他们的生活水平较高,有稳定的饮食和医疗条件。此外,他们的教育情况也相对较好,大部分流动儿童有机会接受正规的教育,参加学校的课程。
最后,我们调查了这些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相对于第一篇调查的结果,我们发现这些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较好。他们与父母的关系较为密切,能够获得家庭的温暖和支持。虽然他们也面临着一些困境,但大部分流动儿童能够积极应对,保持较好的心理状态。
综上所述,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流动儿童的情况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有的流动儿童面临家庭分离、生活环境的不稳定、教育机会的缺乏等困境,而有的流动儿童则享受着相对较好的生活条件和教育机会。为了更好地关心和支持流动儿童的成长,我们建议政府加大对流动儿童的关注和扶助力度,提供更多的教育资源和心理健康支持,为他们创造更好的成长环境。
流动儿童情况调查报告 篇三
背景:
流动儿童是流动人口中特殊群体,有着其独特的成长性,体现着深远的社会变迁意义,对流动儿童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倾听他们的真实想法,反映他们真实的生存和教育条件,能够引起更多人对流动儿童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从而促进流动儿童的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各项权利的平等实现。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我市流动儿童的生存、教育和发展中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与迫切需求,保障我市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妇儿工委对全市流动儿童状况开展了专题调查。调查通过基层工作汇报、发放调查问卷、与流动儿童面对面访谈等形式,对全市流动儿童的数量和基本特征进行全面的了解,探究和探讨流动儿童生存发展中所面临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全市流动儿童的基本情况
全市户口不在**的0-16周岁在校学生24497人,流动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为后巷镇,共有流动儿童4708人,流动儿童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随家庭流动,在**多属长期居住,而非“短期滞留”。流动儿童中,男女各占58.3%和41.7%。大多数流动儿童认为来到**后,生活环境、教学条件比老家要好,与家乡学校的老师相比,**的老师教学方法更为恰当,对学生更负责,学校的管理也比较规范。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流动儿童在学习、品行、性格、心理健康等方面与**本地儿童相比存在一定差异。表现出普遍生活质量低,学习成绩差,存在道德认识模糊,品行偏差、心理异常,学习动力不足的现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流动儿童都是问题儿童,流动生活同时也教会了孩子们独立生活的能力,许多流动儿童表现出果断、坚韧、独立自主、乐于助人的优良品质,他们在同伴群体的帮助下快乐而健康地成长着,也有许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所以,我们既不能过分渲染,把流动儿童看成是“问题儿童”、“可怜儿童”,造成这部分儿童的心理压力,又不能轻视这一群体中潜在的或已产生的一些问题,对他们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教育问题
1、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缺失。流动儿童的父母大多是工人或小商贩,因忙于生计,疏于对孩子的关爱,无法关心到子女各方面的发展情况。重养轻教,平时只能给予孩子生存所需物质上的满足,精神上关注的很少。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缺乏辅导孩子学习的能力,致使流动儿童的学习得不到有效的督促和引导。
2、流动儿童行为习惯较差。在学习上,流动儿童学习缺乏主动性和自觉性,作业不规范、书写潦草。在个人卫生上,调查显示有10%以上的流动儿童不能坚持每天刷牙洗脸。在生活习惯上,流动儿童日常生活生活秩序混乱,没有科学的安全防范意识。在饮食上,不注重合理的饮食规律和健康的饮食卫生,身体各项发育指标不理想;在人际交往方面,有些流动儿童见到老师和长辈不予理睬;同学之间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甚至大动干戈。
3、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主要表现在性格缺陷、行为障碍、情绪障碍、社会适应障碍、学习障碍五方面,其中又以性格缺陷、行为障碍最为突出。与普通儿童相比,流动儿童在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情绪消极,在性格上表现为任性、冷漠、内向和孤独。甚至还有一部分孩子由于对不良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缺乏认知能力,受外来不良社会因素影响成为了“问题孩子&rd
quo;。
(二)家庭问题
1.流动儿童的学习环境简陋。调查数据显示,有39.58%的流动儿童在家没有自己的学习书桌,只能趴在饭桌、小椅子上学习,或在床上写作业。在如此狭小的空间中,家里一旦来了客人,学生就根本找不到可以写作业的地方,有的连睡觉也无法保证。
2.流动儿童家务负担繁重。大多数流动儿童在课余时间都要帮父母做家务。调查发现,流动儿童已成为家中的重要劳动力,他们承担了许多家务活,以便父母能全身心地去外面挣钱。像准备全家人的一日三餐、洗全家人的衣服等,都是尚未成年的他们必须承担的家庭责任。还有许多孩子在课余时间帮父母做工、打杂,晚睡早起。
3.流动儿童课余生活单一。因家长工作时间比较长,与本地儿童放学后可参加兴趣小组或各种学习班,玩电脑、上网等活动相比,流动儿童生活的社区很少有公共休息场地,他们每天放学之后只能写作业或者做家务。数据显示,只有10.42%的流动儿童参加过兴趣班的学习。
4.流动儿童常常被家长当成出气筒任意打骂。流动人口在外打工,常常会面临雇主的无理要求,还要承担家庭经济负担、当地人歧视等巨大压力。回到家中,只要孩子稍有不听话或者表现不好,很容易就会被家长“暴打”以发泄心中怨气。不少家长对孩子学业要求过高,坚持认为“不打不成器”,只要孩子学习成绩稍有下降,就会遭到家长的打骂。
三、产生原因
1、家庭教育意识淡薄。家庭教育是伴随孩子的终身教育,家庭教育直接影响孩子行为、心理健康、人格与智力发展。特别是0—6岁是人生行为习惯、性格形成的关键期,在这个时期父母外出务工,由于收入普遍不高,居无定所,错过对孩子教育的黄金期,对孩子影响极大;有的父母平时与子女缺少沟通,疏于管教,造成亲情淡漠,孩子缺乏安全感;有的父母教育方法不当,存在用钱补偿感情的心理,认为孩子有吃有穿有玩就行了,物质上满足,事实上成为孩子学习、身心发展的旁观者;以生活照顾为主,且知识、能力上也承担不了对孩子的品德培养、学习辅导等任务,使家庭道德教育处于真空状态。
2、学校教育资源不足。进城务工人员将子女的教育寄希望于学校教育,而学校教育由于教学任务重,学生多,而且还在呈增长趋势。有的班级四、五十人,教师没有精力,心有余力不足,对流动儿童的心理关爱难以顾及,与家长的沟通难以实现,很难为流动儿童提供个性化、针对性的教育,在学习上、生活上难以给流动儿童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对那些有问题的流动儿童难以管理。再加上流动儿童特殊群体是近年来才出现的,有的学校人数比例小,没引起重视;有的学校虽人数比例较大,但缺乏有效的措施。
3、社会对流动儿童关注不够。社会教育资源缺乏,不能有效地弥补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关怀的不足;对一些娱乐场所不能有效管理,在互联网、电视、电影、录像、影碟、书刊等文化传播媒体中,有的为了追逐市场卖点,牟取暴利,渗入不少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蚀内容,对缺少亲情关爱、性格孤僻、苦闷无聊的流动儿童具有腐蚀性和诱惑力,也使一些流动儿童沉迷其中而不能自拔。
四、解决措施
(一)加大政府在应对流动人口问题中的主导作用。政府应根据流动人口的工作性质、稳定情况和聚居地特征,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办法。用市场和政府两个层面的行为引导流动人口的流向。对城市容纳能力的正确分析和评估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和部署,切实安排好流动人口的社区生活、包括居住、医疗、教育等工作。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主动邀请流动人口参与社区管理。这样一方面可以发挥其积极主动性,增强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可以使社区服务更具针对性。
(二)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在流动儿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一是要完善流动儿童信息采集。在全面实施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流动儿童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共同协作,把流动儿童登记工作纳入居住证制度,统一采集、统一管理。二是要提升流动儿童公共服务水平。在流动儿童已同等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计划免疫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待遇的基础上,重点推进流动儿童同等享受新农合、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慈善救助等工作。三是提高流动儿童及其家长素质。妇联等单位通过组建流动儿童家教讲师团,创建流动儿童示范家长学校、新市民家长学校,多层面、全方位地向流动儿童家长普及科学家教知识。同时根据流动儿童需求组织相关专家编写有特色《流动儿童安全自护手册》为流动儿童在**的生活、学习提供帮助。
流动儿童情况调查报告 篇四
随着进城务工农民的日益增多,江西作为劳务输出大省,农民工子女已是一个十分庞大而独特的群体。为全面了解其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同时配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研究”工作的开展,我厅于2007年4月专门组建了以分管厅领导任组长、由教育厅基础教育处与教科所联合组成的有关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调查课题组,专门下发3个调查函件,于4月~6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专题调查工作。下面,专题报告全省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并作简要分析。
一、 调查基本情况
(一)调查对象与范围 当前,我国的农民工子女一般按随迁与否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随进城务工的父母居住、就读于城市中小学校,称为流动儿童;另一部分则继续滞留、就读于户籍所在地中小学校,称为留守儿童。 本调查所涉及对象与范围,主要为本省11个设区市所在中心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不具有当地城市户籍的流动儿童,其中的主体部分或绝大多数为随迁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因此,本文将等同使用“流动儿童”与“(随迁)农民工子女”两个概念。集聚县城的农民工子女将作为留守儿童之一部分另文报告。
(二)调查方法 本调查主要以文件形式下发有关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的调查统计表至各县(市、区)方式进行。各中心城区流动儿童的调查要求采取分校填报、分区统计并由设区市汇总后上报至省教育厅课题组。在进行全省普查统计的同时,调查课题组还前往部分设区市进行了实地调查取样工作。
(三)调查结果 截止到2007年6月,全省11个设区市中心城区学校共接纳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54618人,占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0.94%,占全省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11.35%。从来源地分,来自本设区市范围内的为37279人,占总数的68.26%;来自本省其它设区市的为14060人,占总数的25.74%;来自外省(市、区)的为3279人,占总数的6%(见图1)。从性别结构看,男孩为32421人,占总数的59.36%;女孩为22197人,占总数的40.64%,男孩比女孩多近两成。从年龄结构看,6~11岁儿童为34275人,占总数的62.75%;12~15岁儿童为20343人,占总数的37.25%。从分学段情况看,小学生为39630人,占总数的72.56%;初中学生为14988人,占总数的27.44%(见图2)。小学及初中阶段分年级人数都相对接近。从入读方式看,交借读费入读的为26114人,占总数的47.81%;不交借读费的有28504人,占总数的52.19%。从各设区市中心城区接受农民工子女数量看,南昌市最多,为24307人,占全省总数的44.5%;其次为新余市,共接受农民工子女6610人,占全省总数的12.1%;最少的吉安市为263人,占全省总数的0.48%(见图3)。
(四)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主要特点 从上述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我省各中心城区随迁的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主要有以下特点: 1.主要以省内特别是本设区市范围内流动的农民工子女为主,外省(市、区)流入的很少。 2.男孩明显多于女孩。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农民工家长在观念上更重视男孩,因而更愿意把男孩带在自己的身边进行照顾。 3.小学阶段随迁进城农民工子女显著多于初中阶段。这一特点可以合情理地理解为,处于小学阶段的孩子自理能力相对较差,即使自己困难,父母把他们带在身边也更放心。 4.交借读费就读的流动儿童与不交借读费就读的几乎持平,差不多各占一半。 5.与经济发展水平紧密相关,就读于各设区市中心城区的流动儿童发展不平衡。
二、当前全省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其成效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4]27号)下发后,各设区市积极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近三年来,我省各设区市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各地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 2004~2005年,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有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农民工子女的身份和入学条件等进行了明确界定,重申并细化了国家和省对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建立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明确了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分工,为随迁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二)“两为主”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近三年来,各设区市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的政策规定,分别确定了一批中小学作为接受流动儿童的定点学校。南昌市中心城区的定点学校已由3年前的14所发展到今年的30所;九江全市确定的定点学校也达到30所,该市中心城区每年都要安排千余名农民工子女入学;新余市确定的定点学校达20余所,该市中心城区近1/3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为农民工子女。到目前为止,我省各中心城区农民工子女绝大多数都以插班等方式就读于各定点公办中小学。据调查,由于我省随迁农民工子女相对较少,全省各中心城区农民工子弟学校也很少。在流动儿童最多的南昌市,目前仅有的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位于该市东湖区青山湖畔,系由广丰县来昌农民工举办,在广丰县登记注册。该校规模400人左右,办学条件十分简陋。
(三)流动儿童入学收费相对规范 根据调查,各设区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在接受、安排农民工子女入学收费方面,大都能够做到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切实减轻农民工子女教育负担,大多数农民工相对是满意的。如景德镇、新余、宜春、抚州等设区市对绝大多数农民工子女均做到就近安排、免收借读费。对农民工子女入学收取借读费人数最多的`是南昌市,为17306人,占全省所有交借读费入学的农民工子女的66.27%。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问题的关键在于该市设立的农民工子女入学“门槛”较高。根据该市人民政府规定,申请就读全日制公办中小学的农民工子女,需同时提供户籍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养老保险凭证、户籍地乡镇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等共8证。这一“门槛”主要高在“劳动用工合同”和“养老保险凭证”两证上。大量没有“8证”的农民工子女于是只能成为借读生。
三、加强全省流动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若干政策建议
应该说,近些年来,对于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农民工子女的接受、安排,各设区市大都态度积极、措施到位、成效明显。然而,对照国家的要求,我省各地的工作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从实际情况来看,我省在流动儿童义务教育问题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比较突出地表现在入学条件不统一、管理制度不健全、经费保障政策不配套等方面。随着我省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必将面临越来越多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及其随迁子女。为了使广大农民工子女不仅“进得来”、“留得住”,而且要“学得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教育工作服务于江西在中部崛起的高度,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和改进全省随迁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
(一)制定全省统一的流动儿童入学条件 目前,我省各中心城区学校接受流动儿童就读依据的都是当地设区市政府制定的入学条件,“门槛”高低不一,不利于充分体现教育公平的原则。因此,在省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制定一个全省统一的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入学条件是十分必要的。 农民工子女进城接受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制定,需要考虑的问题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应该确保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同时尽最大可能地减轻其经济负担;其次,也必须考虑到要有利于城市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安排与开展,完全无限制的“来去自由”无论对接受学校还是农民工子女自身的学习与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从近几年各设区市接受、安排义务教育阶段流动儿童的工作实践来看,立足于现实与可能,如下几方面内容在制定全省性流动儿童入学条件时是必须考虑的:一是户籍和身份证明;二是学生学籍及转学证明;三是比较稳定的合法居住证明(租房协议合同期至少应为一学期以上);四是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这些基本条件所要考察的主要是农民工及其随迁子女的来源、合法身份与原就读状况,特别是要通过考察农民工在城市务工、收入及其居住的相对稳定性,以确保其子女在城市能有基本、正常的学习条件。
(二)统筹解决流动儿童义务教育保障经费 统一了入学条件之后,当前,存在于流动儿童入学路上的另一只“拦路虎”就是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前,各设区市大多采取的是由输入地财政对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进行补助的办法以部分解决经费问题。如南昌市的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元。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省(市、区)尤其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标准不同;二是在以县(市、区)为单位对义务教育经费进行统筹管理的体制下,农民工子女跨县(市、区),尤其是跨设区市乃至跨省(市、区)就读,其义务教育经费配额难以越过重重体制障碍由输出地划拨到输入地。三是更为重要的,是在《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等文件中,对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只强调要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并未明确所需经费究竟是全部由输入地政府财政支付或者仅需其支付其中的差额部分。凡此种种,实际上导致流动儿童义务教育经费缺乏真正的保障。 鉴于目前我省各中心城区接受的绝大多数系本设区市或本省范围内流动的随迁农民工子女,因此,对于其义务教育经费,可以设区市为单位进行统筹解决;城乡差额部分,由输入地政府财政予以补足,以为流动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提供切实的经费保障。
(三)规范流动儿童学籍管理 对于城市接受农民工子女的学校来说,最头痛的问题,莫过于他们的频繁流动。来时不知从何而来,走时往往说走就走。原就读学校情况、教材版本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大都只能凭家长和学生口说,多数并无完整、规范的学籍材料与转学手续,致使城市接受学校仿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教育与管理工作因此缺乏针对性与有效性。 学籍管理是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的基础。为便于城市接受学校的教育管理,特别是着眼于流动儿童自身的学习与发展,省教育厅应该明确要求各地切实加强并进一步规范流动儿童的学籍管理。流动儿童的学籍管理工作应以输出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基础。每一个流动儿童离开户籍地学校时,根据其明确的去向由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每学期开学前,由乡镇初中学校与中心小学汇总流动儿童数量及其去向后统一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输出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类整理后,于开学前将流动儿童学籍材料寄往输入地城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最后分发至城市接受学校。为增强流动儿童学籍动态管理的有效性尤其是异地传送的时效性,便于输出地与输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衔接与管理,当前的中小学生纸质学籍应逐步转换成电子学籍,并实行网络传输与在线查验。
(四)加强流动儿童教育教学研究 一般来说,就读于城市学校的农民工子女基本属于弱势群体,其知识基础、视野、兴趣、学习方法,特别是心理素质与人际交往能力,与城市学生比较,都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要使这些来自农村地区的孩子尽快适应城市学校的学习环境与教学方式,在要求教师对他们给予更多个别关注与帮助的同时,还必须分别插班与单独成班等不同情况,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工作,以增强教学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可由设区市教研部门牵头、区教研部门配合,组织相应层次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定期开展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不断创新教学组织形式与方法,切实提高流动儿童的学习兴趣与学习效果,真正实现“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的教育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