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管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案管工作调研报告
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旨在了解和评估当前案管工作的情况,探索优化案管工作的有效途径,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案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我们设计了一份针对案管工作人员的问卷,了解他们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工作压力等情况。然后,我们对几个案管工作繁忙的单位进行了实地访谈,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流程和存在的问题。
调研结果:
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案管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 人员不足:案管工作负责人员数量不足,导致工作量大、压力大。在一些单位中,一名案管工作人员需要同时负责多个案件的管理,工作效率受到限制。
2. 信息化程度低:目前案管工作仍然存在大量的手工操作和纸质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较低。这不仅增加了案管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也增加了案件信息管理的风险和不便。
3. 协同配合不够:案管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同配合,但目前存在配合不够、沟通不畅的问题。这导致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决策受到了限制。
改进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 增加人员配备:应根据案管工作的工作量和难度,增加案管工作人员的配备,确保每个案件都能得到适当的管理和处理。
2. 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大对案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力度,推行电子化档案管理和信息系统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安全性。
3. 加强协同配合:建立跨部门和跨单位的案管工作协同机制,加强沟通与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决策,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案管工作的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建议。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案管工作的问题,积极采纳我们的建议,进一步提高案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案管工作调研报告 篇二
案管工作调研报告
调研目的:
本次调研旨在探索案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案管工作的改进和优化提供参考。
调研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文献研究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式。首先,我们对案管工作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深入研究,了解案管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然后,我们找到了几位资深案管工作人员进行了访谈,听取他们的经验和建议。
调研结果:
根据我们的调研结果,案管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和挑战:
1. 信息获取困难:案管工作需要及时获取案件相关的信息,但目前存在信息获取困难的问题。一方面,案件信息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单位,获取起来比较困难;另一方面,案管工作人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信息整理和筛选。
2. 办案流程不畅:案管工作需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同配合,但目前存在办案流程不畅的问题。一方面,不同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不够顺畅,导致案件处理时间延长;另一方面,案件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决策不够高效。
3. 专业能力不足:案管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和执法知识,但目前存在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一方面,一些案管工作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和执法培训,无法胜任复杂案件的处理;另一方面,案管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不断更新和提升。
解决方案: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跨部门和跨单位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案件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提高信息获取的效率和准确性。
2. 优化办案流程:优化案管工作的办案流程,简化手续和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加快案件处理的速度和效率。
3. 加强培训和提升专业能力:加大对案管工作人员的法律和执法培训力度,提高其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以适应复杂案件的处理需求。
结论:
通过本次调研,我们对案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重视案管工作的改进和优化,积极采纳我们的建议,提高案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案管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
案管工作调研报告
案件管理工作是执法管理的需要,也是监督执纪的要求。做好案件管理工作,维护公正司法。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篇案管工作的调研报告吧!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江西省xx县人民检察院试行案件管理工作初具雏形,采取的是与控申科合署办公的模式,功能较单一,主要是负责收送案工作。20xx年底,该院案管办正式成立,20xx年7月案管办经正式批文核准为内设机构,20xx年9月案管办受理中心建设完成,并制定了《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管理暂行规定》、《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接待、联系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暂行规定》等工作制度,律师接待模式是业务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混合接待。20xx年律师接待统一在案件管理办公室,涉案款物管理工作以及数据统计工作移交案件管理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
阅卷方式存在的细节问题。律师现在的阅卷方式基本都是采取拍照的方式,回律所后自行打印,这种拍照的方式简单、便捷,但是存在的隐患也不小。20xx年以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接待的申请阅卷的律师中,数人提出用手机或PAD等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对案卷进行拍照,我们考虑到网络泄密的可能性比较大,提出更换拍照工具。另外拍照、复印等方式可能导致未成年当事人、尤其是未成年受害人的基本情况外泄,与刑诉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精神相冲突。
涉案款物管理存在的细节问题。作为基层检察院,必定会有案件移送市院审查,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就涉及到涉案款物的移送,按照规范模式,案件移送的同时涉案款物也要随案移送至市院,而公诉开庭时,一般又是在犯罪嫌疑人关押地开庭,则涉案款物又要再送至基层法院,在这往来的过程中,长途运输的颠簸、天气变化以及人为因素,可能导致涉案款物的遗失或性状的改变,从而影响款物的证明力。
案件风险评估存在的细节问题。个别案件根据规定应当属于有一定风险的案件,但是承办人在开展案件风险评估时并未指出其具有风险性,而案件管理部门并不直接与当事人等接触,因此并不清楚案件是否有风险,就可能导致个别有风险的案件被当做无风险案件同样处理,甚至可能由于重视不够导致矛盾最终激化,风险等级提升。
案件评查奖惩机制存在的细节问题。目前案件评查工作对如何评查制定了较为详细和操作性较强的规范制度,但是监督整改手段却还是很薄弱,主要还是依靠通知整改的形式,对承办人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健全,这就可能导致评查力度虽大,但整改不到位或改正后又出现等问题。
三、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详细规范律师阅卷工作。当下一些年青律师在阅卷时,使用手机等拍照,但是手机这种电子载体,极易感染病毒,不经意间就可能导致案件信息外泄,,建议明确规定律师如果采取拍照方式只能采用不具有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另外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刑诉法第275条,“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于这些案件阅卷的,笔者认为不宜采用复印或拍照等阅卷方式,律师虽保密义务,但经过走访,发现各律所发展状况不一,硬件参差不齐,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刑诉法所要求的封存,难以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建议明确规定对涉及未成年人当事人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采用摘抄等形式,确有复印、拍照等需要的,建议遮挡住关键信息再复印或拍照。
涉案款物跨地区流转简易化。实践中,涉案款物多为物证,对于这些物证,公诉卷内一般有提取笔录、辨认笔录、照片等,承办人通过以上的'材料基本能确定该物证的证明作用,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涉案款物尤其是物品,建议对于涉案款物一般采用照片移送审查的方式,除非承办人认为有必要随案移送的。另外由于上下院公诉与案管部门沟通渠道不畅可能导致涉案款物滞留,建议上级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通过一定的渠道,定期对上级检察院到基层开庭的时间予以公布。
案件风险评估工作信息共享化。一要强化受案环节的风险审查。受案时,主动加强询问公安该案的风险情况,将收集到的风险信息,及时传达给承办业务部门负责人。二与控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控申部门定期将涉检、涉法的信访情况告知案件管理部门,案件管理部门通过统一业务软件查看各业务部门风险评估情况。三要跟踪评估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办案部门提出整改和纠正意见,对业务部门没有备案,但经案件管理部门掌握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案件,督促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进一步健全案件评查奖惩机制。建议质量考核机制与奖惩机制要齐头并进,比照评查标准核准出分数,制定三个分数档次,对应优秀、一般、较差三个等级,对于评查为优秀的干警、科室予以通报表扬,在年底的绩效考核列为加分项目。对评查发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轻重予以不同的处理,连续三次评查都为较差等级的,对现有岗位予以调换。
四、小结
可见,案管工
作是要在科学发展观思想的指导下,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查办案件服务,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以完善案管制度,不断优化案管的能力,开创案管的时代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