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一
题目: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个人信息的获取、传输和使用变得更加便捷,但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的问题也日益突出。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我国于202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我国首部专门立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然而,该法律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和争议。因此,对于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目标
本论文旨在通过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的研究,探讨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和解释,分析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建议,以促进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健全和有效实施。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1. 研究内容
(1)公民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点
(2)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历史演进和国际比较
(3)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4)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问题
(5)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
2.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和学术著作,了解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2)实证研究法:通过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施的案例进行分析,揭示问题和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
(3)比较研究法:通过比较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与国际先进法律的异同,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完善提供参考。
四、预期成果和创新点
本论文的预期成果包括对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创新点在于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实施提供指导。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本论文将分为五个章节:引言、理论基础与国际比较、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构建与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适用与解释问题、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挑战。每个章节将对应一个具体的研究内容,通过论证和分析,最终形成完整的论文结构。
以上就是本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希望能得到指导教师的批准和支持,以便能够顺利进行后续的研究和撰写。谢谢!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二
题目: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研究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行为也日益增多,给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带来了严重威胁。网络侵权行为包括侵犯知识产权、侵犯个人隐私、网络诽谤等多种形式,已成为当今社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因此,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目标
本论文旨在通过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研究,探讨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和解释,分析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和完善建议,以促进我国网络侵权法律的健全和有效实施。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1. 研究内容
(1)网络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点
(2)网络侵权法律规制的历史演进和国际比较
(3)我国网络侵权法律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4)网络侵权法律规制的适用和解释问题
(5)网络侵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
2. 研究方法
(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和学术著作,了解网络侵权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2)实证研究法:通过对网络侵权法律实施的案例进行分析,揭示问题和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
(3)比较研究法:通过比较我国网络侵权法律与国际先进法律的异同,为我国网络侵权法律的完善提供参考。
四、预期成果和创新点
本论文的预期成果包括对我国网络侵权法律的相关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为我国网络侵权法律的实践提供科学依据。创新点在于对网络侵权法律的适用和解释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为我国网络侵权法律的实施提供指导。
五、论文的结构安排
本论文将分为五个章节:引言、理论基础与国际比较、我国网络侵权法律体系构建与完善、网络侵权法律适用与解释问题、网络侵权法律实施中的问题与挑战。每个章节将对应一个具体的研究内容,通过论证和分析,最终形成完整的论文结构。
以上就是本论文开题报告的内容,希望能得到指导教师的批准和支持,以便能够顺利进行后续的研究和撰写。谢谢!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篇三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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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题依据
(1)研究目的
期待可能性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初的德国,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刑法理论中研究探讨的比较多,不过由于我国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起步相对较晚,在许多问题上还没有形成一个较为统一的意见,直到今天,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价值以及理论本身,都没有居绝对优势地位的学说。虽然对于期待可能性刑法理论上尚争论不休,但其合理意义早已存在于刑事司法实践中,这是不争的事实。因此本文着重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研究,先简要介绍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和形成发展等基础法律问题,再分析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地位和适用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最后在对期待可能性理论进行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我国刑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借鉴的一些浅见,希望对立法和理论研究能有所启发。
(2)研究意义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积极意义在于考虑行为人本身的实际情况,不强人所难,能达到事实上的合理性和实质正义,不给被告人附加多余义务。因此,通过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可以给刑事责任的认定提供人性的标尺,使刑事责任认定更加合乎情理、充满人性,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我国的刑法理论和刑事立法都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并且在刑事司法方面也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作用,对现实许多疑难、争议案件可作出令人信服的阐释,更容易实现我们司法公正与合理的目标。
二、文献综述内容
1、期待可能性的概述
(1)刘昌强、崔志鑫在《穿越的路径》中主张从狭义上理解期待可能性,认为期待可能性是指仅从行为时的外部情况考虑,期待行为人不为犯罪行为而为其他适法行为的可能性。
(2)崔兰、崔志强在《论刑法中的期待可能性》中主张从广义上理解期待可能性,认为期待可能性是指根据行为人行为时的各种因素,能够期待行为人选择合法行为,如果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其他适法的行为,就不能对行为人的行为要求承担一定的责任。
2、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地位
(1)龙立豪,马六生在《论期特可能性理论在我国刑法中的适用》中主张故意、过失构成要素说,他们认为应当把期待可能性置于故意、过失中来理解,期待可能性是故意和过失的构成要素,包含在故意与过失之中,有期待可能性,就存在罪过心理,无期待可能性,就无罪过心理。
(2)陈兴良在《刑法学》期待可能性一章中主张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说,他认为期待可能性作为客观的责任要素,与责任能力以及作为主观要素的故意、过失构成责任的三大要素,只有三者同时具备,行为人才具有有责性。
(3)姜晓贞在《论期待可能性理论及其与我国刑法的关系》中
主张阻却责任事由说,认为期待可能性不是与责任能力、故意或过失并列的第三责任要素,也不是故意、过失构成要素,而应当将不存在期待可能性的情形,理解为一种责任阻却事由。
(4)马克昌在《德日刑法理论中的期待可能性》中主张可罚的阻却、减少责任说,他认为没有期待可能性的场合,如同没有责任能力的场合一样,并不是成为没有责任,只是成为没有可罚的责任。
3、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1)陈兴良在《期待可能性问题研究》中主张行为人标准说,他认为以行为人自身的具体情况为标准,根据此人在此时此景之下是否能够实施适法行为来确定。
(2)舒洪水在《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哲学基础与本土化思考》中主张国家标准说,认为应当以期待行为人实施适法行为一方的国家或国法秩序为标准,考虑其具体要求。
(3)卢蕊在《期待可能性判断浅析》一文中主张平均人标准说,她认为应当把平均人放到行为人的处境看是否能够期待他们实施适法行为,根据平均人是否会实施与行为者同样的行为来确定。
(4)付立庆在《人权标准说—认定期待可能性有无的一种新标准》中主张人权标准说,将期待可能性有无之认定应以被期待者之人权之充分关注为旨趣。
4、我国刑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
(1)杨兴培在《期待可能性的实践批评》中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引入持否定态度,他认为在法治社会里,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评价与认定,应当坚持“规范在前、价值在后”的基本原则,而不是颠倒,期待可能性作为一种人文价值,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应当让位于刑法规范。
(2)高晓飞在《期待可能性理论中国化的困境与思路》主张引入期待可能性,他认为引入期待可能性有利于促进我国刑法基本理念变革,有利于合理解释我国刑法中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使刑事责任认定更加合乎情理、充满人性。
我认为目前学术界对于期待可能性理论的研究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对于期待可能性的地位和判断标准两个问题,学者们的争论就一直没有中断过,因此造成了期待可能性理论在适用上的一系列问题,使得刑事责任的确定缺乏人性的标尺,使得现实许多疑难、争议案件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阐释。鉴于期待可能性存在的理论价值,我认为应当对期待可能性的概念、地位和判断标准作进一步研究,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进而提出我国刑法对期待可能性理论借鉴的一些浅见,希望对立法和理论研究能有所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