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篇一
近日,我县人大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了自查工作,并及时提交了自查报告。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以保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这种现象严重违反了干部任免的规定,不仅破坏了干部队伍的结构和稳定性,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公平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干部任免的监督和审核,严格按照岗位设置和职数配备的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超职数的情况出现;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避免出现超职数的现象。
其次,在自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存在问题。有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的情况,干部选拔的标准和程序不够规范和科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和规范科学;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性和能力导向性;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选拔任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在自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存在欠缺的情况。一些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效率低下,对于新形势新任务的应对能力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存在的问题,推动干部队伍的优化和提升。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对县人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相信,在全县人大的共同努力下,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工作的推进将取得更好的效果。
县人大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篇二
近日,我县人大对超职数配备干部进行了自查工作,并及时提交了自查报告。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以保证干部队伍的健康发展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首先,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现象。这种现象严重违反了岗位设置和职数配备的规定,不仅破坏了干部队伍的结构和稳定性,也影响了工作效率和公平性。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干部任免的监督和审核,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杜绝超职数的情况出现;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的监督,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三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培养和管理,提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避免出现超职数的现象。
其次,在自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干部的选拔任用程序存在问题。有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存在不公平、不透明的情况,干部选拔的标准和程序不够规范和科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开透明和规范科学;二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性和能力导向性;三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结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选拔任用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在自查过程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存在欠缺的情况。一些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工作效率低下,对于新形势新任务的应对能力不足。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对干部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干部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二是加强对干部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强对干部的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和解决干部存在的问题,推动干部队伍的优化和提升。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对县人大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我们相信,在全县人大的共同努力下,干部队伍的建设和工作的推进将取得更好的效果。
县人大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篇三
县人大超职数配备干部自查报告
根据成永群组发?20XX?7号《关于深入开展“11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自查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对常委会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进行了自查。机关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二、严格落实方案。县人大办严格依照《永吉县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执行,经过自查,县人大常委会内设5个工委、办:办公室、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科教文卫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设3个科室:信访办公室、秘书科、行政科。县人大机关共有编制17名,其中公务员15名,工勤2名。常委会县级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1名(暂空),未超职数。县人大机关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三、加强监督管理。通过对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今后,县人大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
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
为此将重点抓
好以下几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超职数配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坚决杜绝“低职高配”,自行设置领导职务,防止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三是加强自查工作,严把领导干部使用审批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