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篇一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工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支力量。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中国政府进行了全国范围的农民工监测调查,并发布了相应的报告。以下是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论。
首先,报告指出,中国农民工总数在过去几年里保持稳定增长。截至报告统计时点,全国共有农民工2.8亿人,比上一次调查增加了5%。这表明农民工在城市化进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城市提供了大量的廉价劳动力。
其次,报告还揭示了农民工的主要就业行业。建筑业、制造业和服务业仍然是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领域。这些行业在农民工中占比最高,分别为44%、32%和20%。而农业和采矿业等传统行业对农民工的吸引力逐渐减弱。
然而,报告也指出了农民工面临的一些问题。首先,工资待遇仍然不平等。尽管农民工在城市中辛勤工作,但他们的工资水平仍然相对较低。报告显示,农民工的平均月工资为3000元,而城市职工的平均月工资为5000元。其次,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也较为突出。报告显示,仅有不到一半的农民工参加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这使得农民工在面临意外事故或疾病时更加脆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相应的建议。首先,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培训和技能提升力度,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工资水平。其次,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确保他们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和权益。此外,政府还应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力度,打击非法用工和欠薪等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揭示了中国农民工的就业状况和问题。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的关注和扶持力度,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民工与城市居民之间的平等和谐发展。
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篇二
中国农民工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为我们提供了深入了解农民工的数据和情况。本文将重点分析报告中的就业地域分布和农民工流动性问题,并为解决这些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报告显示,农民工的就业地域主要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这是由于东部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在经济发展和工业化进程中的优势所致。这些地区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高的工资水平,吸引了大量的农民工前往就业。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少,农民工的就业压力较大。
农民工的流动性是中国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报告显示,大部分农民工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即他们会在不同的城市之间流动就业。这种流动性既是农民工就业机会多样化的体现,也是他们在追求更好生活的过程中的必然选择。然而,农民工的流动性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社会保障缺失、家庭分离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报告提出了一些建议。首先,政府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提升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机会。其次,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流动性的管理和服务,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生活条件。此外,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保护和权益保障,打击非法用工和欠薪等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揭示了农民工就业地域分布和流动性等问题。政府应加大对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提升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就业机会。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农民工流动性的管理和服务,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社会保障和生活条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农民工和城市居民之间的平等发展和社会和谐。
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篇三
一、农民工规模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增长1.9%。其中,外出农民工16821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1.3%;本地农民工10574万人,增加290万人,增长2.8%。
(二)农民工总量增速继续回落
2010年以来农民工总量增速持续回落(详见下图)。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农民工总量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1.0、0.5、1.5和0.5个百分点。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外出农民工人数增速分别比上年回落2.1、0.4、1.3和0.4个百分点。近三年本地农民工人数增速也在逐年回落,但增长速度快于外出农民工增长速度。
(三)西部地区农民工数量增长快于其他地区
按输出地分,东部地区农民工10664万人,比上年增加210万人,增长2.0%,东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8.9%;中部地区农民工94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增长1.2%,中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34.5%;西部地区农民工7285万人,比上年增加180万人,增长2.5%,西部地区农民工占农民工总量的26.6%。西部地区农民工增长速度分别比东部、中部地区高出0.5和1.3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六成以上为男性农民工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7.0%,女性占33.0%。其中,外出农民工中男性占69.0%,女性占31.0%;本地农民工中男性占65.1%,女性占34.9%。
(二)年轻农民工比重逐年下降
分年龄段看,农民工以青壮年为主,16-20岁占3.5%,21-30岁占30.2%,31-40岁占22.8%,41-50岁占26.4%,50岁以上的农民工占17.1%。调查资料显示,40岁以下农民工所占比重继续下降,由2010年的65.9%下降到2014年的56.5%,农民工平均年龄也由35.5岁上升到38.3岁。
(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例增加
高中及以上农民工占23.8%,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的占26%,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高中及以上的占21.4%,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四)接受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4.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其中,接受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2%,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的占9.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都参加过的占6.8%,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性别看,男性农民工接受过农业和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占36.4%,女性占31.4%。分年龄看,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例均有提高。
三、农民工流向分布
(一)西部地区吸纳能力继续增强
在全部农民工中,16425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251万人,增长1.6%;5793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93万人,增长1.6%;510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比上年增加154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务工农民工增速较快,主要由于就近就地转移加快。与上年相比,西部地区本地农民工增长了4.1%。
(二)跨省流动农民工比重有所提高
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农民工7867万人,比上年增加129万人,增长1.7%,占外出农民工总量的46.8%,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18.3%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中部地区外出农民工62.8%跨省流动,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53.9%跨省流动,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
(三)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比重继续上升
在外出农民工中,流入地级以上城市的农民工10885万人,占64.7%,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其中,8.1%流入直辖市,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22.4%流入省会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34.2%流入地级市,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跨省流动农民工77%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省内流动农民工53.9%流入地级以上大城市,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民工就业
(一)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提高
农民工在第二产业中从业的比重为56.6%,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农民工在第三产业从业的比重为42.9%,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11.4%,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5%,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为6.0%,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
(二)中西部地区第三产业从业比重提高明显
中部地区从事第三产业的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批发和零售业的农民工占13.2%,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6.5%,分别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第三产业比重提高,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其中,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农民工占8.7%,从事住宿和餐饮业的农民工占8.3%,分别比上年提高0.5和0.2个百分点。
(三)自营方式就业的农民工比重提高
2014年,受雇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3%,自营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17%,自营就业农民工比重较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五、农民工收入
(一)各行业农民工收入均保持增长
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864元,比上年增加255元,增长9.8%。分行业看,各行业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均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是制造业、建筑业与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二)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收入增长较快
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966元,比上年增加273元,增长10.2%;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61元,比上年增加227元,增长9%;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2797元,比上年增加246元,增长9.6%。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人均月收入增速分别比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高1.2和0.6个百分点。
六、外出农民工消费和居住
(一)农民工在外务工生活消费支出增长
外出农民工月均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44元,比上年增加52元,增长5.8%。外出农民工月均居住支出人均445元,比上年减少1.8%,居住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7.1%,比上年下降3.6个百分点。
(二)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农民工比重下降
外出农民工中,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28.3%,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在工地工棚和生产经营场所居住的占17.2%,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租赁住房的占36.9%,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乡外从业回家居住的农民工占13.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在务工地自购房的农民工占1%,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自购房农民工比例提高,主要是在小城镇自购住房的农民工增加。在自购房农民工中,在小城镇购房的农民工占49.1%,比上年提高2.7个百分点。
(三)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增加
外出农民工中,从雇主或单位得到免费住宿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46.8%,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雇主或单位得到住房补贴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8.6%,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不提供住宿也没有住房补贴的比重为44.6%,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七、农民工权益保障
(一)超时劳动和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变化不明显
外出农民工年从业时间平均为10个月,月从业时间平均为25.3天,日从业时间平均为8.8个小时,较上年变化不大。日从业时间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较上年略有下降,但周从业时间超过44小时的农民工占85.4%,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2014年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38%,与上年基本一致。
(二)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比重有所下降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所占比重为0.8%,比上年下降0.2个百分点。分地区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5%,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本地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比重下降0.7个百分点;在中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2%,与上年持平;在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1%,比上年下降0.1个百分点。
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上升。建筑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1.4%,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制造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下降0.3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下降0.4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下降0.3个百分点。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比上年上升0.2个百分点。
(三)工资拖欠额上升较多
2014年,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人均被拖欠工资为9511元,比上年增加1392元,增长17.1%。其中,被拖欠工资的外出农民工人均被拖欠10613元,比上年增加1529元,增长16.8%;被拖欠工资的本地农民工人均被拖欠8148元,比上年增加1050元,增长14.8%。
(四)参加“五险一金”的`农民工比例提高
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6.2%、医疗保险17.6%、养老保险16.7%、失业保险10.5%、生育保险7.8%、住房公积金5.5%,比上年分别提高1.2、0.5、0.5、0.7、0.6和0.5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和本地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均有提高。外出农民工在工伤、医疗、住房公积金方面的参保率高于本地农民工,在养老、失业和生育方面的参保率低于本地农民工。
(五)东部地区参保率最好,中西部地区参保率提高较快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29.8%、医疗保险20.4%、养老保险20.0%、失业保险12.4%、生育保险9.1%、住房公积金6.0%,均好于中西部地区。但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五险一金”的参保率提高较快。
(六)制造业参保率最高,建筑业参保率最低
分行业看,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中,制造业农民工“五险一金”参保率分别为:工伤保险34.2%、医疗保险22.1%、养老保险21.4%、失业保险13.1%、生育保险9.3%、住房公积金5.3%,分别是参保率最低的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2.3倍、医疗保险4.1倍、养老保险5.5倍、失业保险6.2倍、生育保险7.9倍、住房公积金5.9倍,从事不同行业农民工参保率差距明显。
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篇四
一、农民工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1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6894万人,比上年增加633万人,增长2.4%。其中,外出农民工16610万人,增加274万人,增长1.7%;本地农民工10284万人,增加359万人,增长3.6%。在外出农民工中,住户中外出农民工13085万人,增加124万人,增长1.0%,举家外出农民工3525万人,增加150万人,增长4.4%。
二、农民工培训与就业
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农民工占32.7%,比上年提高1.9个百分点。各年龄段农民工接受培训比重均有提高。
56.8%的农民工从事第二产业,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42.6%的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61.8%在第二产业就业,本地农民工48.6%在第三产业就业。
三、外出农民工流向分布
在外出农民工中,7739万人跨省流动,8871万人省内流动,分别占外出农民工的46.6%和53.4%。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以省内流动为主,中西部地区外出农民工以跨省流动为主。
东部地区跨省流出农民工882万人,72.6%仍在东部地区省际间流动;中部地区跨省流出农民工4017万人,89.9%流向东部地区;西部地区跨省流出农民工2840万人,82.7%流向东部地区。在跨省流动农民工中,流向东部地区6602万人,占85.3%;流向中西部地区1068万人,占13.8%。
跨省流动农民工主要流入大中城市。省内流动农民工主要流入小城镇。
四、外出农民工收入、消费、居住
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不包括包吃包住)2609元,比上年增加319元,增长13.9%。分行业看,制造业人均月收入2537元,建筑业2965元,批发和零售业2432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133元,住宿和餐饮业2366元,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2297元。
人均月生活消费支出892元,比上年增加159元,增长21.7%,比收入增长幅度高7.8个百分点。其中,人均月居住支出453元,比上年增长27%。
外出农民工中,租房居住(与人合租及独立租赁)的农民工占36.7%,比上年提高3.5个百分点,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下降3.7个百分点。农民工务工所在城市规模越大,越依靠租房方式解决居住问题。
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0.8%,比上年上升0.3个百分点。
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41.3%,比上年下降2.6个百分点。其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3.5个百分点,签订一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与上年基本一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1个百分点。
外出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比例继续上升。其中,参加养老保险的比重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参加工伤保险的比重提高4.5个百分点,参加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比重均提高0.7个百分点,参加生育保险的比重提高0.5个百分点。
五、新生代农民工
1980年
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12528万人,占农民工总量的46.6%,占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农村从业劳动力的比重为65.5%。
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要特点是:
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新生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仅占6.1%,初中占60.6%,高中占20.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2.8%。在老一代农民工中,初中以下文化程度占24.7%,初中占61.2%,高中占12.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占1.8%。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占到三分之一,比老一代农民工高19.2个百分点。
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及大中城市务工。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的地域分布看,8118万人在东部地区务工,占新生代农民工的64.8%;2217万人在中部地区务工,占17.7%;2155万人在西部地区务工,占17.2%。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地点看, 6872万人在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务工,占新生代农民工的54.9%,老一代农民工这一比例为26%,新生代农民工更偏好在大中城市务工。
八成以上选择外出从业。在新生代农民工中,10061万人选择外出从业,占80.3%; 2467万人本地从业,占19.7%。新生代农民工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龄仅为21.7岁,老一代农民工初次外出的平均年龄为35.9岁,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初次外出平均年龄低14.2岁。2013年间,87.3%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任何农业生产劳动。
以从事制造业为主。新生代农民工中,39%从事制造业,14.5%从事建筑业,10.1%从事批发和零售业,10%从事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老一代农民工中,29.5%从事建筑业,26.5%从事制造业,10.9%从事批发和零售业,10.6%从事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从事建筑业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占比重大幅下降,不及老一代农民工的一半。
在外务工更倾向就地消费。新生代农民工在外务工的月生活消费支出人均939元,比老一代农民工高19.3%;新生代农民工2013年人均寄回带回老家的现金为12802元,比老一代农民工少29.6%。在外务工的新生代农民工更愿意选择租房居住,其中,单独租赁住房或与他人合租住房的占40.4%,在单位宿舍居住的占34.1%,在工地工棚居住的占7.3%。月租房支出人均为567元,占月均生活消费支出的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