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精简3篇)

时间:2012-01-08 09:29:4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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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住房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为解决铜川市居民的住房需求,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得到了积极的推广和应用。在过去的一年里,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和支持。

首先,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逐年提高,为住房保障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根据报告数据显示,去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达到了80%,较前一年提高了10个百分点。这意味着更多的市民愿意将自己的收入投入到住房公积金中,以便在购房或住房贷款时能够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补贴。这对于解决铜川市住房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其次,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和利率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和调整。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去年对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贷款额度并降低了利率。根据报告数据显示,去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平均增加了20%,利率平均降低了1个百分点。这使得更多的市民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己的住房,减轻了购房压力,提高了居民的生活质量。

再次,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有了显著的提升。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强了制度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了办理速度和便利性。通过引入互联网平台,市民现在可以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事务,无需排队等待,节省了时间和精力。此外,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还加强了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公积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综上所述,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和支持。在未来,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将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服务水平,助力居民实现安居乐业的梦想。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政府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制度。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显示,在过去的一年里,住房公积金制度在铜川市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和支持。

首先,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筹资规模持续扩大。根据报告数据显示,去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筹资规模较前一年增加了10%,达到了新的高峰。这意味着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池更加充裕,可以为更多的市民提供住房贷款和购房补贴。同时,筹资规模的扩大也反映了居民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可和支持。

其次,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得到了提升。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加强了对公积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和评估。根据报告数据显示,去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违约率降低了5%,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了10%。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更加规范和合理,确保了公积金的有效利用和保值增值,使更多的市民受益。

再次,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创新和服务创新得到了加强。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满足居民的个性化需求,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去年推出了一系列的政策创新和服务创新举措。比如,推出了住房公积金租赁补贴政策,支持市民在租房方面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补贴;推出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创业贷款政策,支持市民创业就业。这些创新举措为广大市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便利。

综上所述,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在过去的一年里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住房保障和支持。在未来,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将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和服务创新,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和服务。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铜川原称同官,地处陕西省中部、关中盆地和陕北高原的接交地带,与延安、渭南、咸阳3个地市毗邻。历史源远流长。铜川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温月季变化明显。铜川市是陕西省省辖市。交通便利,是关中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往人文初祖黄帝陵及革命圣地延安的必经之地,距西安市区 68公里、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72公里,西安至黄陵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咸铜、梅七两条支线铁路与陇海大动脉相连。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16年,召开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1、审议通过《关于在市域内各金融机构存储公积金基本原则的意见(试行)》,2、审议通过《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为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见》,3、审议通过《关于五户困难企业申请缓缴2016年公积金的请示》,4、审议通过《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转公”贷款实施细则》,5、审议并原则通过《铜川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担保实施细则》,6、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放宽贷款条件提高公积金使用率的意见》,7、审议通过了《铜川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增值收益分配意见》,8、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铜川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细则》,9、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资金使用率的意见》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铜川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3个科,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55人,其中,在编20人,非在编3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663家,新开户单位78家,净增单位 -135 家;实缴职工7.9万人,新开户职工0.11万人,净增职工 -0.8 万人;当年缴存额 5.59 亿元,同比增长(降低)-8.96 %。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37.60亿元,缴存余额17.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46%、7.9 %。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比上年增加1 家。

  (二)提取:2

016年,当年提取额4.29亿元,同比增长(降低)-44.93%;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76.74%,比上年同期减少50.13 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19.85 亿元,同比增长27.5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4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78万笔1.8亿元,同比降低 21.21%、9.55 %。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4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5万笔18.69亿元,贷款余额10.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10.66 %、5.39%。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1.69%,比上年同期减少1.43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家,与上年持平。

  (四)购买国债:2016年,未购买国债等有价证券。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6.8亿元。其中,活期0.62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3.08亿元,1年以上定期3.1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1.69 %,比上年同期减少1.4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6697万元,同比降低 2.53 %。存款利息收入332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37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2761万元,同比降低 20.89 %。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264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112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3936万元,同比增长16.38 %。增值收益率2.28 %,比上年同期增加0.5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3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0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0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95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05.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440.4万元,同比降低23.21 %。其中,人员经费131.5万元,公用经费43.5万元,专项经费265.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 ‰。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或增值收益)的 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953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61 %,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51 %、-9.2 %和-8.96 %。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0 %,国有企业占5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 %。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2%,国有企业占58.7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 %。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 %,中等收入群体占80 %,高收入群体占15%。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8054万笔4.29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8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01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8.88 %,租赁住房占 25.17%,其他占2.8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14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33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47%,其他占10.7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5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34.48 %,比上年同期增加0.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970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4 %,90-144(含)平方米占86 %,144平方米以上占10 %;新房占95 %,二手房占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5%,双职工申请贷款占45%,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5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35%,中等收入群体占63 %,高收入群体占2%。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50笔1238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30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82 %,比上年同期减少14.9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16年新增宜君农村信用联社和耀州新华村镇银行为公积金归集和提取行

  (二)2016年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文件为准。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5年度铜川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192元的三倍,最低不得低于铜川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地区最低标准,低于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的,以职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职工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部分和单位补贴部分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度,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的规定,即2016年2月21日以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0.35%计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计息,2016年2月21日以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计息。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利率为2.75%,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利率3.25%;如果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调整利率后新增贷款执行新贷款利率,调整前的贷款次年执行新利率。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三)2016年中心推出便民服务“十二”条,中心各管理部开通WiFi,绿色服务窗口,集中上门服务,预约上门服务等。在各管理部安装公积金政策和公积金余额查询一体机。12329客服热线开通语音自助服务和人工服务,运行平稳。

  (四)2016年6月公积金电算化新系统正式上线运营,10月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双贯标验收。我中心继榆林公积金中心后,我省第二家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双贯标单位。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精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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