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住房的需求不断增加。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各地纷纷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三门峡市也不例外。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通过个人和单位缴纳的一种资金池,用于解决居民购房、租房等住房需求的一种制度。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
根据最新的数据,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为100亿元,比去年增长了10%。其中,个人缴存总额为30亿元,单位缴存总额为70亿元。这说明三门峡市居民的购房需求依然很强烈,单位也愿意为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的支持。
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面,三门峡市有着清晰的政策。根据数据,去年三门峡市共有5000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总计使用公积金金额为2亿元。其中,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占用了公积金的60%,购房首付贷款占用了公积金的30%,其他购房费用占用了公积金的10%。这一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集中在购房贷款方面,这也说明了居民在购房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另外,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也是一大关注点。根据数据,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相比商业贷款的利率有一定的优势。这也给了居民更多的选择空间,使得更多的人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实现购房梦想。
总的来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显示了一种良好的发展态势。公积金的总额不断增加,使用方向也趋于多元化,贷款利率也相对较低。这些都为居民的住房需求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支持,对于三门峡市的居民来说,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我们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住房公积金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住房是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对于幸福生活的追求。为了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三门峡市推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个人和单位缴存的方式,为居民提供住房保障。现在,让我们来看看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
根据最新的数据,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总额为100亿元,比去年增长了10%。这一增长说明了三门峡市居民对于住房的需求依然很大,也反映了城市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个人缴存总额为30亿元,单位缴存总额为70亿元。这一数据显示,三门峡市的单位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力度很大,为员工提供了更好的住房保障。
在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面,三门峡市有着明确的政策。去年三门峡市共有5000人通过住房公积金购房,总计使用公积金金额为2亿元。其中,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占用了公积金的60%,购房首付贷款占用了公积金的30%,其他购房费用占用了公积金的10%。这一数据显示,住房公积金的使用主要集中在购房贷款方面,这也说明了居民在购房过程中的资金压力。
另外,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也是一大亮点。根据数据,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4.5%,相比商业贷款的利率有一定的优势。这也给了居民更多的选择空间,使得更多的人能够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来实现购房梦想。
总的来说,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显示了一种良好的发展态势。公积金的总额不断增加,使用方向也趋于多元化,贷款利率也相对较低。这些都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支持,对于三门峡市的居民来说,住房公积金的制度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我们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住房公积金将继续发挥重要的作用,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公积金可用于购买,装潢,修理房屋,是专款专用的.比如买房钱不够,就用公积金贷款(看你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可贷款多少数额).到一定时候,你帐户内有较多的钱,还可去银行办理抵冲贷款数额.人过世后,由家人全额领取.
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16年,召开4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批复》(三公管【2016】01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使用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批复》(三公管【2016】02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银行信用贷款的批复》(三公管【2016】05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的批复》(三公管【2016】06号)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办公室、归集管理科、支取管理科、信贷科、信息中心、计划财务和稽核科,下设义马、渑池、陕县、灵宝、卢氏5个管理部和义煤集团分中心。市中心从业人员62人,其中,在编31人,非在编31人。义煤集团分中心从业人员28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2706家,新开户单位 175家,净增单位171家;实缴职工17.86万人,新开户职工15802人,净增职工5857人;当年缴存额14.41亿元,同比增长 9.67%。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01.47亿元,缴存余额48.6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55%、5.6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较上年无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1.8亿元,同比降低49.92%;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81.89%,比上年同期减少97.4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52.84亿元,同比增长28.75%。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990笔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9.31%、62.22%,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02笔13.26亿元,义煤集团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88笔0.74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6亿元,其中,市中心1.51亿元,义煤集团分中心0.25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83万笔37.86亿元,贷款余额30.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59%、58.68%、65.74%。个人住房贷款率为63.47%,比上年同期增加23.02个百分点,其中,市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82.2%,比上年同期增加28.76个百分点;义煤集团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20.5%,比上年同期增加5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较上年无变化。
(四)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4.22亿元,当年归还5.12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7.66亿元,融资余额2.54 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21.74亿元,其中,活期3.37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4.74 亿元,1年以上定期7.8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5.79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63.47%,比上年同期增加23.0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3864.43万元,同比降低13.69%,其中,市中心9175.24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4689.19万元;存款利息收入7064.5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6798.98万元,其他收入0.9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8289.19万元,同比增长26.68%,其中,市中心5058.34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3230.85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7959.64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329.5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5575.24万元,同比降低41.44%,其中,市中心4116.9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1458.34万元。增值收益率1.2%,比上年同期减少0.6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086.16万元,其中,市中心2782.76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303.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41.21万元,其中,市中心800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1041.21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47.87万元,其中,市中心534.14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113.73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800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800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503.97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2503.9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314.0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6852.84 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6538.11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提取10314.7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584.06万元,同比降低17.1%,其中,人员经费228.85万元,公用经费100.98万元,专项经费254.23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453.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79.58万元、23.12万元、251万元;义煤集团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30.3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9.27万元、77.86万元、3.23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
人住房贷款128.98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42‰,其中,市中心0.42‰,义煤集团分中心无逾期。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1%提取。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0314.09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3.34%,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25%。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6.7%、9.67%,实缴职工人数下降13.9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86%,国有企业占16.33%,城镇集体企业占0.19%,外商投资企业占0.4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6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92%,其他占13.6%。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69%,国有企业占49.3%,城镇集体企业占0.02%,外商投资企业占0.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其他占7.65%。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5.78%,中等收入群体占32.58%,高收入群体占1.64%。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3.96万笔11.8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4.4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9.3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14.62%,租赁住房占20.54%,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5.5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0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22%,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10.22%)。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81.58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64.32%,比上年同期增加17.6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6216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11.18%,90-144(含)平方米占74.13%,144平方米以上占14.69%;新房占94.15%,二手房占5.8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1.08%,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8.92%,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5.01%,中等收入群体占41.74%,高收入群体占3.25%。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411笔11340.4 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6643.8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4335.76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79.12%,比上年同期减少40.5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情况:
2016年缴存基数上限为10968元,下限为1600元。上限为上一年度三门峡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三门峡市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财政供给单位职工本人及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仍为各12%。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文件,自2016年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继续执行5年以下为2.75%,5年以上为3.25%。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2016年,中心先后印发《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装修贷款实施细则》(三公字【2016】19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各证明的工作方案》(三公字【2016】21号)、《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诚信黑名单管理办法》(三公字【2016】39号)等文件,对住房公积金支取、贷款等业务实施细则进行了调整。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活动和广泛开展敬业行动。开展“践行价值观、岗位学雷锋”主题活动、“三亮三评”活动、社会公益和志愿服务活动、集中治理和监督评议活动。
2.制定《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服务规范》,对大厅服务人员的仪表形象、服务用语、柜面服务、业务处理、服务纪律、服务场所等作出了细致规定,严格按照规范服务群众。
3.采取多种便民服务措施,例如发放客户服务联系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提醒服务等,加强服务监督,建立长效服务机制,改善服务窗口的环境和条件。
4.加大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通过《三门峡日报》、三门峡广播电视台、中心网站等媒体,客观、公正、快速、及时地宣传报道住房公积金新政。
5.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缴存职工寄送对账单,增加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完善12329服务平台,及时为缴存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