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举措,对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将对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从缴存情况来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报告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达到了新高,超过了去年同期的水平。这说明了金华市居民对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可和支持程度逐渐提高。在政府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一种长期的储蓄方式。
其次,从资金运用情况来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购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报告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和贷款人数均有所增加。这说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满足居民购房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为居民提供了较为便利的购房条件。这也进一步促进了金华市住房市场的发展。
最后,从资金管理情况来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和安全。根据报告数据显示,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情况得到了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在资金运用方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积极引导居民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和住房租赁,加强了资金的合理运用。同时,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还积极开展了对缴存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提高缴存率、支持居民购房和规范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努力,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未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能够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更多的人提供良好的住房保障。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重要的政策举措,对于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下面将对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年度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
首先,从缴存情况来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根据报告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达到了新高,超过了去年同期的水平。这说明了金华市居民对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认可和支持程度逐渐提高。在政府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一种长期的储蓄方式。
其次,从资金运用情况来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居民购房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根据报告数据显示,过去一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金额和贷款人数均有所增加。这说明金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在满足居民购房需求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为居民提供了较为便利的购房条件。这也进一步促进了金华市住房市场的发展。
最后,从资金管理情况来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和安全。根据报告数据显示,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使用情况得到了有效的监管和控制。在资金运用方面,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积极引导居民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和住房租赁,加强了资金的合理运用。同时,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还积极开展了对缴存单位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综上所述,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在过去一年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提高缴存率、支持居民购房和规范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努力,金华市住房公积金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希望未来金华市住房公积金能够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为更多的人提供良好的住房保障。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篇三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极为灵活,借款人只需每月的还款额不低于“最低还款额”,就可以随意确定月还款数额,非常便于借款人的资金安排。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三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7 名委员,2016年召开了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及执行情况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的报告、全市住房公积金收支计划的报告、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经费收支计划的报告、金华市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实施方案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市中心设4个职能处室,2个管理部,6 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78人,其中在编 67人,非在编 11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0205家,新开户单位1400家,净增单位751家;实缴职工36.33万人,新开户职工 7.53万人,净增职工2.71万人;当年缴存额 61.85亿元,同比增长23.28%。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401.32亿元,缴存余额176.4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8.22%、15.2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 5 家,与上年相同。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38.57亿元,同比增长13.42 %;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2.36 %,比上年同期减少 5.41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 224.90 亿元,同比增长20.70%。
(三)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20 万元(义乌市),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120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8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59 笔 60.74亿元,同比增长45.98 %、31.60 %。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07 笔 23.97亿元,婺城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73笔1.07亿元,金东管理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0笔 1亿元,兰溪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909笔 3.83 亿元,东阳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36笔 5.19亿元,义乌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83笔 13.27亿元,永康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00笔 5.87亿元,浦江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38笔 3.06亿元,武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38笔 1.76亿元,磐安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5笔 1.72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 19.73 亿元。其中,市中心 6.22 亿元,婺城管理部0.61亿元,金东管理部0.4亿元,兰溪分中心1.43 亿元,东阳分中心1.83 亿元,义乌市中心4.08 亿元,永康分中心2.34 亿元,浦江分中心1.04亿元,武义分中心0.99亿元,磐安分中心0.79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11.3万笔 314.80亿元,贷款余额 185.35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13.18%、23.91 %、28.41 %。个人住房贷款率为 105.06 %,比上年同期增加 10.81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相同。
(四)融资:2016年,当年融资额 17.14 亿元,当年归还 2.7 亿元。
截至2016年底,融资总额 18.64亿元,融资余额15.94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7.51亿元。其中,活期3.9亿元,1年以上定期 0.9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 2.64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105.06 %,比上年同期增加10.81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 60947.93 万元,同比降低 5.72 %。其中,市中心 17877.14万元,婺城管理部1633.97万元,金东管理部1246.15万元,兰溪分中心4372.70万元,东阳分中心7084.32万元,义乌市中心12271.58 万元,永康分中心7471.96万元,浦江分中心3902.11万元,武义分中心3058.32万元,磐安分中心2029.68万元。存款利息收入 8549.30 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2395.94万元,其他收入 2.69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 33209.14万元,同比增长124.95 %。其中,市中心10256.45万元,婺城管理部 860.17万元,金东管理部615.17万元,兰溪分中心2498.23 万元,东阳分中心3648.63万元,义乌市中心6857.91万元,永康分中心3598.01万元,浦江分中心1972.23万元,武义分中心1636.62万元,磐安分中心1265.72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 28828.7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2436.46万元,其他支出 1943.95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 27738.79万元,同比减少44.39 %。其中,市中心7620.69万元,婺城管理部773.80万元,金东管理部630.98万元,兰溪分中心1874.47万元,东阳分中心3435.69万元,义乌市中心5413.67万元,永康分中心3873.95万元,浦江分中心1929.88万元,武义分中心1421.70万元,磐安分中心763.96万元。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同期减少1.7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7726.0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935.03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77.75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935.03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5323.21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4910.53万元,婺城管理部上缴466.45万元,金东管理部上缴248.07万元,兰溪分中心上缴1196.51万元,东阳分中心上缴 1842.42万元,义乌市中心上缴1722.47万元,永康分中心上缴2324.09万元,浦江分中心上缴 1239.85 万元,武义分中心上缴952.20万元,磐安分中心上缴 420.62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7926.71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9445.50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15280.15万元,婺城管理部提取748.47万元,金东管理部提取724.3万元,兰溪分中心提取3940.35万元,东阳分中心提取3822.09万元,义乌市中心提取5288.69万元,永康分中心提取4923.49万元,浦江分中心提取 2012.20万元,武义分中心提取1796.90万元,磐安分中心提取908.8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 2551.07万元,同比增加6.02%。其中,人员经费 1576.84万元,公用经费374.44万元,专项经费599.79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549.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6.52万元、35.11万元、168 万元;婺城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137.0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86.97万元、45.82万元、4.3万元;金东管理部管理费用支出98.66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8.97万元、23.19万元、6.5万元;兰溪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312.1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48.99万元、24.15 万元、138.96万元;东阳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226.4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35.28万元、70.11万元、21.09万元;义乌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332.4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 192.35万元、10.84万元、129.28万元;永康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 257.0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74.13万元、36.92万元、46万元;浦江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70.97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86.67万元、9.40万元、74.90万元;武义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01.98万元,其中,人员、公用经费分别为115.69万元、86.29万元;磐安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64.6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21.27万元、32.61万元、10.7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40.31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217%。。其中,市中心0.01%。,兰溪分中心0.0059%。,东阳分中心0.0510%。,义乌市中心0.0372%。,永康分中心0.0377%。,婺城管理部、金东管理部、浦江分中心、武义分中心、磐安分中心无逾期。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67926.71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9.06%,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24%。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94%、8.06%和23.28%。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89%,国有企业占6.46%,城镇集体企业占1.71%,外商投资企业占1.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2.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8%,其他占0.5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77%,国有企业占19.36%,城镇集体企业占4.38%,外商投资企业占1.5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65%,其他占3.28%。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50.98%,中等收入群体占46%,高收入群体占3.02%。
(二)提取业务: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43.58万笔 38.57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9.65%(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8.0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9.78%,租赁住房占1.79%);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0.35%(退休提取占12.3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91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92 %,其他占 0.22 %)。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59.4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9.91%,比上年同期增加0.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3776.7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35.56%,90-144(含)平方米占47.59 %,144平方米以上占16.85%;新房占60.06%,二手房占39.9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27.3%,双职工申请贷款占72.7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40.96%,中等收入群体占56.08%,高收入群体占2.96%。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676笔29789.4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977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3379.9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6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2099笔72013.2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25.57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475.71万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387笔115384.3万元,累计为缴存职工贴息530.59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59.51%,比上年同期增加4.35 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根据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从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
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二)按照统计部门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均工资,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最高不超过26550元,经营困难的单位及职工,可按不低于1660元标准按实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为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三)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通过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上调贷款额度、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引入银行流动性贷款等组合拳,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
(四)开通“互联网+政务服务”公积金账户查询,开展公积金缴存证明网上“淘宝式“服务,完成12329服务热线与市政府8890并轨,完善12329短信平台,实现与省建设厅平台对接。
(五)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银行结算应用系统贯标工作,完成新一代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建设,并于2016年12月21日接入住建部结算应用系统。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