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篇一
标题: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日益突显。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立法相对滞后,法律保护存在不足。本文拟就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如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关键词: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立法完善
一、研究背景
个人信息保护是信息时代的迫切需求。然而,我国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存在诸多问题。因此,研究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对于推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研究旨在探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分析现行法律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通过研究,可以为相关立法机构提供参考,以加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1. 现行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问题分析
通过文献研究和案例分析,深入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不足之处,包括法律适用范围的不明确、法律责任的不明确、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
2. 国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借鉴与比较
对国外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进行研究,借鉴其经验,比较其与我国现行法律的差异与互补之处,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完善提供参考。
3. 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对策研究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包括明确法律适用范围、加强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大处罚力度等。
四、预期成果
通过本研究,预期可以深入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问题,提出完善对策,并为相关立法机构提供参考,以推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完善,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
五、研究进度安排
本研究计划于2022年9月开始,预计于2023年6月完成。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 2022年9月-2022年12月:收集相关文献资料,深入分析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问题。
2. 2023年1月-2023年3月:对国外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进行研究,借鉴其经验,比较其与我国现行法律的差异与互补之处。
3. 2023年4月-2023年6月:提出完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对策,并撰写研究报告。
六、参考文献
[1] 张三.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问题研究[J]. 法学研究, 2020(3): 50-55.
[2] 李四. 国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比较研究[J]. 法律科学, 2019(2): 30-35.
[3] 王五.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完善对策[J]. 法律评论, 2021(1): 60-65.
最新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篇二
标题: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研究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突出。然而,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存在诸多争议和困惑。本文拟就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研究,旨在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分析和比较,寻找解决网络侵权责任争议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网络侵权、法律适用、争议解决
一、研究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侵权问题层出不穷。然而,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存在较大争议,各界对于网络侵权责任的认定和界定存在不同观点。因此,研究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对于解决相关争议具有重要意义。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
本研究旨在探讨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分析现行法律对于网络侵权责任的规定和界定,以及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通过研究,可以为相关立法机构提供参考,以完善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保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1. 现行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分析
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研究,分析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现状,包括法律责任的界定、侵权主体的认定、侵权行为的界定等方面。
2. 国内外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比较
对国内外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其经验,探讨不同法律体系对于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的差异和互补之处。
3. 改进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对策研究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针对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包括明确法律责任的界定、加强对侵权行为的界定等。
四、预期成果
通过本研究,预期可以深入分析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并为相关立法机构提供参考,以完善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保护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
五、研究进度安排
本研究计划于2022年9月开始,预计于2023年6月完成。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1. 2022年9月-2022年12月:收集相关文献资料,深入分析现行网络侵权责任法律的适用情况。
2. 2023年1月-2023年3月:对国内外网络侵权责任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其经验,分析不同法律体系的差异与互补之处。
3. 2023年4月-2023年6月:提出改进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对策,并撰写研究报告。
六、参考文献
[1] 张三. 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J]. 法学研究, 2020(3): 50-55.
[2] 李四. 国内外网络侵权责任法律比较研究[J]. 法律科学, 2019(2): 30-35.
[3] 王五. 改进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对策研究[J]. 法律评论, 2021(1): 60-65.
最新法律硕士开题报告 篇三
最新法律硕士开题报告范例
引导语:法学是保障社会维定的基础条件,对于法学硕士生们来说毕业论文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法律硕士开题报告该怎么写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最新法律硕士开题报告范例。
课题名称:反性别歧视的法理分析
1、选题意义和背景。
首先、理论意义
在今天,平等原则在法律文本上早己确立,但社会生活中仍广泛存在着性别歧视现象。这种法律的承诺与事实上的性别不平等一度引起了学者们对性别歧视问题的思考,但就目前查找文献资料的情况来看,国内学界关于性别歧视的研究多是一种基于歧视现状的实证研究和对策研究,就性别歧视问题本身较为系统深入的法理研究还存在不足,尤其是对反性别歧视法律政策的价值评价标准及其具体适用等法理问题的讨论还不充分,而这无疑对于反性别歧视行动的成败意义重大。因此,关于反性别歧视的理论基础研究还留有较多的学术空白,有待于我们继续填补和完善。
也许是性别歧视的谈论己经太过平常,承认性别歧视的存在及其存在的不合理性己经为大多数人所接受,问题的关键自然而然就落到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的具体实践上。国内一些学者倾向于将性别歧视视为一种客观实在和认知的既定前提,而忽视了对性别歧视问题本身的关注;将男女平等的朴素观念视为指导反性别歧视的核心价值指引,而忽视了对社会发展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不平等的反复追问;将研究的重心放置于研究对策之上而忽视了对反性别歧视指导原则先进性和适用性的深刻反思。当平等和禁止歧视被置为一种当然的认知前提,关于歧视的理论探讨则很容易被局限在平等的框架下而放弃了对平等价值本身的深入思考以及对平等价值之外其他重要价值的合理注意,由此可能造成平等原则适用的任意扩大化,甚至造成在特定的环境中对平等原则的不正当利用。在神话世界里,也许我们只要说声“男女必须平等”、“人人应当平等”之类的咒语,所有的祈愿就能够实现,但问题是我们并不生活在那样的神话国度里。我们需要一种可靠的思想和一套可靠的制度去建构合理的人间秩序,并且反复运用制度实践的结果来检验思想和评价制度,从而使思想日臻先进、制度日益完善、行动日趋合理。总之,我们需要不断反思、设计和改革制度。
其次、现实意义
目前很多人对性别歧视问题还存在理解上的偏差。在性别歧视对日常生活的渗透和影响下,每个人对性别歧视问题都形成了一定的个人主观见解,但每个人都无法断言其个人见解是一种理智的、可靠的进而具有普遍性的认识。事实上,日常生活中人与歧视情境关联性的强弱、个人的善感能力、个人的知识结构、个人的世界观价值观等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人们对歧视问题的判断,也致使每个人对性别歧视这一问题的理解不尽相同。社会就如何理解和把握性别歧视以及如何有效消除性别歧视的问题还远没有达成共识,也没有提出一种十分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解决路径。但是,歧视问题又与我们的生活这么近,与每个人在社会交往结构中可能取得的发展机会和发展质量息息相关,与社会整体的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紧密相连。那么,性别歧视、男女不平等的问题己经存在很久了,人们却不能够充分准确地认识它和有效应对它,而且在不久的将来,随着它自身形式的发展和变化,人们将面临越来越难确切地认识它和把握它的风险,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我们应当尽量避免它!
2、论文综述/研究基础。
(一)国外研究情况国外学者关注和研究平等和性别歧视问题的时间早于国内,目前主要有三大类书籍:第一类是教科书性质的,主要针对学生和执业人士群体,介绍了当前国际社会、欧洲以及主权国家国内反歧视相关的法律实践情况,表达基本的法律观点。20第二类是理论性很强的学术着作,深入探讨和研究反歧视法涉及的核心概念、指导性原则等重要内容,以美国学者居多。还有一类是对反歧视法做比较性研究,主要是对国内外在反性别歧视方面的立法和政策作比较研究,如国际的、区域性的与国内的反歧视法律制度之间的对比研究。此外,还有一种重要的研究趋势是研究反歧视理论,反歧视的目标、功能和基本原理。
(二)国内研究进展国内有不少学者研究性别歧视问题,关注当前中国的社会现实,对中国社会面临的歧视现状给予了大量关注和描述,并对如何消除歧视,解决现实问题进行了制度性的对策探讨。但其中存在不足的一点是,己有的这些研究多是一种实证的和政策性的理论研究,而缺乏较为系统的深入的法理研究。很多学者倾向于将性别歧视当作一种既定的事实(客观实在)和既定的概念前提
,把主要精力集中放在对不同情境下的具体歧视问题(如就业歧视、教育歧视、年龄歧视等问题)做现实层面的探讨,而对性别歧视的概念、法律内涵及反歧视的理论指导等问题的研究仍存在不足。这表明性别歧视问题本身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掘,对它的理论探讨还不充分,有待我们继续加强和完善。3、参考文献。
国内着作及论文,中文译着,英文文献
国内着作:
[1]白桂梅。法治视野下的人权问题[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白志红。女性主义与人类学[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
[3]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公意的边界[M].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
[4]蔡定剑。中国就业歧视现状及反歧视对策[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5]蔡定剑。海外反就业歧视制度与实践。[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6]陈明侠。黄列。性别与法律研究概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7]陈方正。在自由与平等之外[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
[8]陈波。马克思主义视野中的人权[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9]邓正来。转型中国的社会正义问题[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10]董云虎、张晓玲。西方妇女争取妇女人权的斗争[M].新华出版社。1998.
[1l]代水平。政府产权的理论逻辑及其边界约束[M].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4.
[12]段忠桥。为社会主义平等主义辩护:G.A.柯恩的政治哲学追求[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
[13]冯祥武。反就业歧视法基础理论问题研究[M].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
[14]冯玉军。法律的成本效益分析[M].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
[15]付翠莲。在平等与差异之间:女性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4、论文的理论依据、研究方法、研究内容。
在盛行依法治国的当代,彻底消除性别歧视、实现性别平等从根本上还必须诉诸于制度,一套具有可行性的完善的社会制度是切实保障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和实践权利坚实有效的武器,而制度的建设必须依靠法治。
这篇论文的重要目标在于进行反性别歧视法律政策的价值基础研究。论文的主体写作主要围绕反性别歧视的价值目标(即反歧视应该树立怎样的价值观,平等还是自由,公平还是福利,尊严还是差异?不同的价值目标发生冲突时反歧视政策的制定者和行动实施者该如何权衡与取舍?)问题展开。换言之,我们必须对指导社会进行反性别歧视的法律政策的评价标准(也就是法律政策的'价值导向)是什么加以明确,从而推动反性别歧视行动卓尔有效地实践下去,促进性别平等在价值层面和现实层面的切实实现。因此,文章在对传统的以平等为核心价值指引的反性别歧视制度规范评价方法所取得的实际成效进行考察分析的基础上,对新的时代背景条件下反性别歧视应该确立的价值观进行重新深入的思考,以期进一步阐释性别平等的科学内涵。
反性别歧视的价值观,从根本上来说,要解决的是在以推动实现性别平等为基本目标的反性别歧视过程中应该树立一种怎样有益于推动社会整体趋向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念和操作路径的问题。千百年来,无数伟大的思想工作者们都在孜孜不倦地探讨这样一个关乎社会生存与发展的终极性命题,探索人类社会可欲的平等的样子27、社会不可逾越的不平等的底线2”以及可欲的平等在实践中可能的具体表现形式29,当今社会的研究者们对这一问题也在不断继续给出多方的回应,这些探索与回答共同构成了这一时代属于我们并支撑着我们去建构和发展我们生存其中的社会的思想宝库,也在等待我们从中分辨、择取并加以改造最终适用于本国国情和社会基本现实的思想精华,实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
放眼看去,当代社会各种思潮风起云涌,自由主义、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功利主义、多元主义以及社群主义等理论思潮纷纷对如何建构公平正义的社会提出了不同见解以及多元的平等实现策略。我们在消除不平等、解决社会公平性不够的反歧视过程中所涉及的公平正义观念其实也是这些公平正义观念当中的一种。
而当前反歧视行动成效不显着也在不断提醒我们当前反歧视法律政策的价值指导还存在有待完善的地方,而西方社会这些多元的公平正义观确有很多值得借鉴和吸收的精华。因此,论文重点回顾和梳理了当代西方社会具有代表性的这些重要公平正义观念中所包含的社会建构逻辑和建构路径、对如何实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平等的不同见解以及多元的平等实现策略,在对当代自由主义和另外几种公平正义理论的平等哲学进行系统阐释和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找到了这些重要理论思潮背后所蕴含的共识以及争论的焦点,发现不同价值观念背后产生分歧的症结归根结底就在于其所持价值标准及价值目标的实现路径在认识层面的不统一,主要表现为在推动实现人类社会性别平等的过程中如何理解和证成平等这种价值,对自由与平等、公平与效率、差异与尊严这几组价值目标如何看待和取舍,从而厘定社会正义能够容忍的不平等限度。由此,进一步在结合我国社会现实的情况下,对反性别歧视过程中遇到的自由与平等、公平与福利、差异与尊严这几种价值的冲突时如何分析和作为进行深入的法理思考,从中总结形成正确而全面的价值观念以及具有可行性的性别不平等解决方案用于指导我国社会进行反性别歧视。这种先进的价值观念为反性别歧视行动提供可靠而全面的价值指引,也构成了反性别歧视的法理内核。
5、研究条件和可能存在的问题。
性别歧视就是这样一种基于性别因素而存在的不公正对待,这种不公正对待首先是对性别平等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消解和破坏,其次是它的发生进一步造成社会不平等恶化的结果。因此,性别歧视问题在本质上是性别不平等的问题,也是社会不平等问题的子问题。这种歧视不仅使人的发展潜能在社会生活的很多领域受到严重抑制,阻碍了人类平等而自由的发展,同时也制约了社会整体的发展和进步。反性别歧视的根本目标就是要通过消除不合理的性别区别对待,促进性别平等在实际层面得到切实实现。所以,反性别歧视究其本质来说是这样一个以实现性别平等和社会平等为主旨、与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社会环境中可能取得的生存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对促进人们生活其中的社会环境趋向公平正义的建构意义重大、根本在于推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和社会总体福利水平全面提高的重大社会平等课题。
6、预期的结果。
性别平等是社会平等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平等的实现就其本质而言是一个社会建构的问题,也是一个由社会决策者依托法律和政策的手段对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与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以及不同群体环境之间的关系加以建构从而维持社会整体架构的稳定、和谐和高效,并使社会交往趋向大体公平正义的过程。
反性别歧视的根本目标在于实现性别平等进而推动社会平等,反性别歧视的实质其实也是这样一个社会性别建构的过程,通过反歧视的立法执法等制度措施对男人和女人失衡的社会性别关系进行重新建构,促进男女性别关系朝着健康、和谐和公正的方向进步,实现两性发展的均衡。如同社会建构的完成最终需要诉诸于正义的观念来对社会的本质和社会制度的品格进行评判,两性关系的社会建构最终也需要接受性别正义的检验。树立正确的性别价值观和找到一种有助于指导社会进行性别正义建构的先进的两性平等哲学无疑是相关理论研究者的重要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