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调查发现农村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本篇报告将就农村计划生育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案进行分析与总结。
首先,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不足。调查发现,部分农村居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了解程度较低,甚至存在误解。这主要是由于宣传形式单一、宣传频率较低以及宣传内容不够深入等原因所致。因此,我们建议加大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如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册等多媒体形式,增加宣传频率,并注重宣传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其次,农村计划生育的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调查发现,部分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落后、医疗资源不足等原因,导致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水平不高。为此,我们建议加大对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投入,提高服务设施和医疗设备的水平,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另外,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力度还需加强。调查发现,部分地区的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严格,甚至存在一些违规操作。这主要是由于地方政府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执法力度不强等原因所致。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监督和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最后,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还需加强家庭经济扶持。调查发现,部分农村居民因经济拮据而无法按规定实施计划生育。为此,我们建议加大对农村家庭的经济扶持力度,提供适当的补贴和福利,帮助农村居民解决经济困难,从而更好地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综上所述,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只有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执行和加强经济扶持,才能进一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二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乡差距的逐渐缩小,我国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然而,调查发现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面临诸多挑战。本篇报告将重点关注农村计划生育的社会影响、政策落地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分析与总结。
首先,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对农村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调查发现,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农村人口数量得到了一定的控制,劳动力资源得以优化配置,助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同时,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也有效降低了农村家庭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居民的生活水平。因此,可以说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在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其次,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仍存在一些问题。调查发现,部分地区由于计划生育政策执行不严格,导致一些违规现象的发生。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地区的执法力度相对较弱、宣传力度不足等原因所致。因此,我们建议加强对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确保政策的全面贯彻和执行。
另外,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未来发展方向值得关注。调查发现,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些农村居民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需求也在发生变化。因此,我们建议在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意愿,制定更加灵活、符合实际的政策措施。
综上所述,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农村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仍需要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同时关注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以便进一步提高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农村计划生育政策的目标,推动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
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三
一是外来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来打工人员逐年递增,已经成为各企业劳动力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虽然国家和省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出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不够完善,经常出现人在信息却未登记,或者人不在信息却还在的情况。
二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村合并后,每村的计生专职干部依然只有一人,而需要管理的育龄妇女却增加了几倍,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民组长兼任,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大多数的村民组长是男性,年龄也较大,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各种计生信息反应的不够及时,传达各种计生政策不够准确。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区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
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完善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把责任明确到各分片的协管员,充分发挥新市民系统和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外来流动人口要全部做好登记和办理《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做好管理服务。对外来流动人员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三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病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农村计划生育调研报告 篇四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我国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通过亲身经历计划生育集中服务活动以及先后迎接计划生育年终考核,我清楚地看到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
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靠实了各级干部的责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
虽然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经济水平的制约和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流入人口增多,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把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这无形中取消了户籍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以上这些问题也是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同时也需要各级领导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1、要进一步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领导,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进一步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日程,摆上重要位置,层层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党员、干部出现早婚、早育、违法生育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2、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努力完善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公安、工商、民政、教育、卫生、城建、农业、综治等部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加强对性别比工作的综合治理,教育、妇联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文明婚育观念,普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卫生、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依法严惩溺、弃、残害女婴等违法行为;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已婚育龄妇女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计生、公安、法院成立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大队,共同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等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农业、劳动等部门深入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广泛开展以计生法律法规、婚育知识、预防艾滋病和性病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增强保健意识;加强基层协会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协会组织,深入开展村民自治活动。
3、强化利益导向,落实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积极落实国家三种奖励扶助制度,及时调查摸底,做到不漏户、不漏人。财政部门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和特别家庭救助政策;民政、卫生等部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对其中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给予优先照顾;社会有识之士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使计生贫困家庭生活条件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