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经典4篇)

时间:2018-04-09 01:30:3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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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政务公开已成为司法厅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促进了司法机关的公正、透明和廉洁运行。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司法厅组织了一次自查活动,旨在查找问题、总结经验,并提出改进措施。本报告将对自查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和总结。

首先,我们对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通过收集和整理各类政务公开信息,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例如,部分文件和政策解读的公示不及时,导致公众对司法政策了解不足;一些部门的公开信息内容不够详细,难以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还有一些政务公开渠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不够到位,影响了信息的传播和获取。同时,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亮点和经验,例如,司法厅在一些重大案件的公开报道上做得非常好,及时向社会公布案情,增加了公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可度。

其次,我们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找出了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工作责任不到位,一些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工作推进不够积极;二是资源投入不足,政务公开的人员和设施配备不足,无法满足工作需要;三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一些政务公开的流程和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工作的不规范和混乱。

最后,我们提出了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二是增加资源投入,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政务公开的流程和要求。四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增强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总之,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司法机关的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此次自查活动,我们发现了问题,总结了经验,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我们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司法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将不断取得新的成绩,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发展。

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的发布,是司法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份自查报告详细总结了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现状,并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措施。本篇文章将重点介绍自查报告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措施。

在自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完整性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由于一些政策解读和公示的不及时,公众对司法政策了解不足,影响了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认可。此外,部分政务公开渠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不够到位,导致信息的传播和获取受到一定的限制。另外,一些部门的公开信息内容不够详细,无法满足公众对信息的需求,制约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首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时,要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确保各部门和人员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其次,增加资源投入,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政务公开工作需要一定的资源支持,要加大对政务公开的投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还要完善制度建设,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标准,明确政务公开的流程和要求,规范工作的进行。最后,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通过培训和宣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这些改进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司法厅的政务公开工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改善。政务公开工作的完善将有助于提高司法机关的公正、透明和廉洁运行,增强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认可。同时,政务公开工作也将为司法机关的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推动司法体制的进一步完善。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

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收悉后,我厅及时组织各责任处室认真对照督查内容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XX]5号)要求,我厅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主要围绕行政许可(审批)、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司法考试、法律援助和狱务公开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

  (一)行政许可信息公开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我厅组织有关处室进行了认真研究,保留了10项行政审批项目,实际上主要实施的是5项,即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核登记、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审核登记、律师执业审核以及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审核登记。对于这些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申请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流程都主动予以公开。今年,我厅审核登记律师事务所31家、律师事务所分所1家,核准392名律师执业,办理结果在司法厅网站予以公开。对于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我厅除在司法厅网站公开外,还在《内蒙古法制报》予以公告。目前,经司法厅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有64家,司法鉴定人648名,今年新增鉴定机构2家,注册登记司法鉴定人27名,注销司法鉴定人2名。自2006年以来,每年编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面向全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以及律师事务所免费发放,并在司法部网、自治区政府网、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对于新核准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还要在《内蒙古法制报》公告。

  (二)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

  我厅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公开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12〕110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及行政经费支出决算统计数公开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13〕8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治区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内政办发〔20XX〕19号)要求,6月24日在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XX年度司法厅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司法厅20XX年收支总预算为8636.5万元;20XX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70.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5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5.75万元。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司法厅20XX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及司法厅20XX年部门预算表,包括20XX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基本支出工资福利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预算表、基本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专项业务费支出预算表、项目支出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9张表格。9月6日在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度司法厅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行政经费决算。司法厅2014年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数为9543.35万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02.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8.6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82万元。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司法厅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及司法厅2014年部门决算表,包括2014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部门收入决算表、部门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表7张表格。

  (三)司法考试信息公开

  今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适应新变化,我厅在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法制报、内蒙古司法杂志以及中国普法网、内蒙古政府网、司法厅网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和成绩核查公告,全面公开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方式、流程、收费标准、考试时间、科目以及相关政策等。在内蒙古广播电台法制直播间栏目和新闻节目中介绍司法考试报名知识、流程,并与听众互动交流,答疑解惑。考试前及考试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短信服务平台,为广大考生提供考试科目、时间、要求、纪律以及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并广泛宣传国家司法考试的相关政策,强化考生诚信参考意识,努力做好服务考生工作。

  (四)法律援助信息公开

  法律援助是司法行政机关面向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服务的重要窗口,做好此项工作,对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我厅专门建立了法律服务大厅,安排专人值班,安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申请程序等事项,为来访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五)深化狱务公开,实施阳光执法

  20XX年狱务公开的改革任务是抓好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包头监狱、赤峰监狱、扎兰屯监狱工作试点。改革中,司法厅在20个押犯监狱全部推行了狱务公开工作,通过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全面打造阳光执法体系。狱务公开工作被评为2014年自治区十大法治事件。

  按照中央出台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狱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我区狱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增强监狱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二是开通了监狱局对外门户网站,设立了狱务公开专栏,按照司法部要求依法适时公开相关内容。赤峰监狱对罪犯减刑假释提请实施“四级合议制”和“两榜公示制”。四级合议制即监区合议、法制科审查、监狱评审委员会评审,监狱长办公会决定。“两榜公示制”即监区召开对罪犯减刑假释执法合议会后,要将合议的结果在监区公示5个工作日;监狱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后,要将评审结果在各监区和会见室公示5个工作日。三是拓宽狱务公开方式方法,坚持和完善新闻媒体、狱内宣传、狱务手册等传统公开方式,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置罪犯教育网、狱务公开信息查询终端、狱务公开热线、微信平台等,为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提供更加便捷的公开服务。四是全面开展标准化会见室建设,并将全区监狱会见室作为深化狱务公开的窗口单位,及时开通罪犯基本情况、改造表现等相关信息查询系统,依法公开监狱相关法律法规、罪犯权益保障等狱务公开相关内容。五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上级机关、罪犯及其亲属和社会的监督,积极邀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关工委、工青妇等社会团体及罪犯亲属到监狱考察参观,在有条件的监狱探索建立监狱对外开放日制度,如:在母亲节、父亲节设置亲情开放日,设置社会开放日,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和熟悉监狱,更加理解和支持监狱工作。呼和浩特第二监狱把狱内超市的物品价格,公示在会见室,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推进行政权利清单公开工作

  今年11月,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行政权利清单公开的相关要求,从权利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等方面对司法厅权责清单进行整理,并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我厅共有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其他类型等8类、96项行政权责。

  三、强化组织实施工作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阳光政府的重要抓手来谋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考核。

  (一)工作机制

  成立由厅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现设在信息监控指挥中心),具体承担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顺利推进,把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局)和有关人员,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处室承办和其他处室(局)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制度建设

  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实现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我厅先后制定印发《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规定》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等作了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厅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具体职责;建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立卷归档等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要求和职责。《政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明确对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方式,建立了社会评议、监督检查、举报调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司法厅政务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管理等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

  (三)业务培训

  我厅召开会议,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办字[20XX]5号)及其他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明确中央和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年度考核

  我厅除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厅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外,还认真履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职责,全面加强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盟市司法局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制定考核指标,逐年细化考核项目,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制,明确受理机构和工作流程并对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截至目前,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受理1件,按规定时限和规定程序答复1件。未出现因政务信息不公开被投诉、举报的情形,也未发生此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加强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立足服务机关、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以信息为基础,以监控为手段,建立各项工作机制,助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一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运维”、“注重实用、突出重点”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方案》。协调自治区政务外网办公室,将14套业务软件及司法厅门户网站、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平台、舆情监控平台部署在自治区政务云中心,成为全国第一个数据大集中的司法厅。二是建成了集视频会议、远程培训、指挥调度、多点研讨等功能于一体的高清晰、安全、稳定的视频会议系统。建成了司法厅监控指挥中心,与全区12个盟市司法局实现了在线音视频指挥调度,并将各监狱指挥中心监控图像接入了司法厅监控指挥中心,在全国率先实现对监狱的监控指挥调度。三是建成了网络舆情监控平台。为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建成了司法行政系统网络舆情监控平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全网监测采集国内、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舆情,并每日编发舆情简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四是推行“互联网+司法行政”行动计划,采取“O2O”模式,建成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及法治内蒙古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能力,提升了司法行政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度,为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添能助力。五是对司法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并建成“内蒙古司法厅”移动客户端,于20XX年6月1日起上线运行。门户网站自运行以来共发布司法动态类信息5674条、通知公告类信息215条、重点业务信息964条,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类信息222条,理论研究类信息21条、政府信息公开类信息207条;法治内蒙古微信公众平台及“内蒙古司法厅”移动客户端共发布各类业务信息、法律服务类信息及普法知识222期,1776条。六是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办事服务大厅,设立了在线办事栏目,方便群众在线申请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并建立全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机构、人员基础数据库,群众可根据需要,通过门户网站“查询专区”方便快捷的找律师、办公证、寻鉴定。七是在机关一楼大厅安装LED大屏,设置政务值班台、政务信息公开专栏,每日更新值班信息及政务信息,方便来访群众咨询办事事项、了解司法行政工作。此外,按照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我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共发布2000年—20XX年的政务信息共409条。截止,20XX年11月,信息公开总数年度排名第四,11月排名第一。

  六、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我厅高度重视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工作落实措施,由厅信息监控指挥中心牵头协调各处室整理统计我厅社会组织情况、办事服务事项及相关业务实行的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公开发布到门户网站及自治区政府网站。司法厅共有人民调解员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司法鉴定协会、公证协会等4个社会组织,分别将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等信息在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共整理包括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办理服务指南、律师事务所分所职业许可办理服务指南、律师执业证许可办理服务指南等17项行政审批(给付、许可)前置服务项服务指南;在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了司法厅管理的国家司法考试教务费收费标准、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方便公众查阅。

  七、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我厅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工作机制和公开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务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们将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严格工作责任,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工作的完整性和全面性。

  三是完善考核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便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市政府办:

  20**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办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通过调整充实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宣传培训,加强网站和信息公开场所建设等,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充实机构,完善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苏红旗任组长,其余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科)及局属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建立了司法之窗网站维护员队伍,抽调各科室人员,共同负责网站日常更新管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抓好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23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宝政办发[20XX]24号)精神,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并编制了《XX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XX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有效地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工作中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等工作制度,主动公布监管投诉电话,积极接受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评议,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利用局务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在局机关学习园地全文粘贴。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提高全局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保密意识。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20XX年年初,我局特拨专项资金与陕西合强软件公司合作对宝鸡司法之窗网站进行改版,对网站域名进行了申请,新设立了“政民互动”、“网上办事”、“在线问答”等板块,增设表格上下载功能,链接网上调解委员会、宝鸡律师协会等网站,进一步规范了宝鸡司法之窗网站建设,提高了我局信息化工作水平。

  二、加强管理,规范流程,确保安全

  一是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与流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运用门户网站(宝鸡司法之窗)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发布,同时运用工作月报、办事指南、公布栏、依法治市杂志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为群众及时完整提供公开信息。注重加强信息公开及时性的.督查和管理,建立信息公开基础台账,各成员单位及科室形成的工作信息,一律在局办公室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后,及时上网发布,一旦发现有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予以澄清。根据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定,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机制,对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损害他人利益。

  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为能给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畅通和及时有效。我局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范围、规定的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更新,涉及内容包括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情况、司法动态、政策法规等,对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的全过程公开。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轨道。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应公开而未公开或不应公开、公开不及时情况引发的群众投诉。截止20XX我局在在宝鸡司法之窗、宝鸡律师协会网站、公布栏共整理、发布各类信息402条;并积极向市政府信息处报送信息,利用宝鸡电视台、《宝鸡日报》、宝鸡新闻网等媒体对本系统的工作做了大量的宣传和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覆盖面。

  三是加强网络设备的安全管理。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定期对电脑、网络进行检查、维护,采取了防篡改、防病毒、防攻击、防瘫痪、防泄密等技术措施,安装了防火墙、

防病毒软件,能够及时更新和修复系统漏洞。对计算机、移动存储设备等实行严密的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地保障了网络和系统安全,防范了病毒的攻击。对涉密计算机采用加密、口令等技术措施,防止黑客盗用我局信息及非法侵入我局计算机系统进行破坏。存贮于计算机设备中的保密信息,严格按保密管理相关制度,例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阅。宝鸡司法之窗网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站后台管理账号、密码和管理权限进行严格控制和保密,确保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安全。对日常办公电脑和专用电脑,安装隔离卡,进行加密措施,实行专机专用、专人负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操作人员,把隐患消除在源头,有效保障了我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由于改版工作持续进行,网站域名申请正在审批中,我局网站后台操作与维护,网页显示功能不正常,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2、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3、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探索建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工作制度,确保“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把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编入信息公开目录;

  2、拓展公开形式。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快门户网站的改版工作;二是要继续化大力气,坚持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三是对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手册,开设“网上互动平台”,建立与群众直接对话的 “渠道”。

  3、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司法厅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经典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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