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用地调研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土地利用问题日益突出。然而,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存在大规模违法用地的问题。为了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违法用地调研,并撰写了本报告,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
调研过程中,我们选择了四个省份作为样本,分别是河北、江苏、湖南和广东。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采访相关人员等方法,我们搜集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调研结果显示,违法用地问题在这四个省份普遍存在,且程度严重。
首先,我们发现违法用地主要集中在工业用地和农用地方面。在工业用地方面,一些企事业单位为了扩大规模和增加产值,违规占用农田、山地等非工业用地,给土地资源造成了严重浪费。而在农用地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化进程,将农用地改变用途,违法兴建住宅、商业楼宇等非农业项目,导致农田减少,粮食安全受到威胁。
其次,我们发现违法用地背后存在一定的利益链条。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通过违法用地获取经济利益,甚至有些官员通过收受贿赂等手段牟取私利。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破坏了良好的政商关系。
最后,我们认为解决违法用地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加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用地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次,加强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者,形成有效的震慑。同时,加大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力度,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最后,加强社会监督,发动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违法用地问题的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违法用地问题,通过调研、监督和舆论引导等手段,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一个法治、公正、透明的用地环境,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违法用地调研报告 篇二
近年来,我国违法用地问题严重,给土地资源和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为了深入了解这一问题,我们进行了一次违法用地调研,并撰写了本报告,旨在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解决这一问题。
调研过程中,我们选择了四个城市作为样本,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采访相关人员等方法,我们收集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调研结果显示,这四个城市的违法用地问题普遍存在,且程度严重。
首先,我们发现违法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市边缘地区和旧城改造中。在城市边缘地区,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经济发展和土地收益,违规扩大城市规模,占用农田和生态用地,导致土地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而在旧城改造中,一些地方政府和开发商为了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违规拆迁、改变土地用途,给原居民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和生活困扰。
其次,我们发现违法用地问题凸显了土地管理的不规范和缺乏有效监管。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用地审批、规划编制等方面存在不作为、不负责的现象,给违法用地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一些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力、不公正的问题,容易导致违法用地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
最后,我们认为解决违法用地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首先,加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自律意识,强化用地审批和规划管理,建立健全的用地监管体系。其次,加大对违法用地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违法者,形成有效的震慑。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发动公众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违法用地问题的解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关注违法用地问题,通过调研、宣传和舆论引导等手段,推动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问题。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营造一个法治、公正、透明的用地环境,为城市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违法用地调研报告 篇三
违法用地调研报告
加大宣传,增强依法用地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违法用地调研报告。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宣传力度不够。一是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缺少持续有效的宣传手段,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内容了解不多,一些群众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将国家、集体所有的土地视为个人所有,致使违法占地建房的现象较多。二是国土法律法规及相关工作流程宣传不够,群众对办理用地手续程序不十分了解。
2、执法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基层国土所人员编制有限(花石镇国土人员3人要管理监察3个管区,射埠镇国土工作人员5人,要管理监察50个村),国土人员还要肩负矿山安全、地质灾害防治、信访维稳、土地开发整理、征地拆迁等诸多工作任务,劳动强度大,管理效果差,管辖范围宽,让违章建房者钻了空子(农村违章建房有的选择在双休日,两天便可建成一至两层),这样一来违法占田建房、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非法采砂和挖塘养鱼难以得到遏制。二是虽然我县各个乡镇先后组建了行政执法中队(国土、建设、安监、水利等部门授权执法),执法力量大大加强,但是由于执法中心工作人员是临时组建,每个员工还有自身的专职工作,致使参与配合协调不够,加上对国土管理工作不懂行,在国土监管、巡查过程中发挥的效果不明显。
3、乡村一级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乡镇和村负责同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有的碍于情面、慑于权势,不敢得罪人。如:花石镇政府门前拐角,就挺拔起了一幢12层高的楼盘(玉景园),可以讲是完全不符合规划建设
。有的乡镇与村建立了执法监督网络,在全镇各村聘请村主任担任村级国土资源监察信息员,及时监督和举报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但是往往有些村负责人,特别是镇区周边的村,受利益驱使,批准或默许违法用地、违法建房。如:开发商利用村道路两旁或集体土地建房,建成后给一两个门面或一两层楼给所在村,村上便可直接得利。4、执法难度大。制止难、执行难是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顽症。一是制止难。国土工作人员在动态巡查过程中,若及时发现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依照《土地管理法》,能够做的就是劝阻、教育并下达停工通知书,并报告上级部门等待处理。对于不听劝阻的违章者,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执行难。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规定,从作出处罚决定起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走流程(大约2 个月),有的违法建筑在流程走完也已建成(农民建房不要1个月便可完成),拆之可惜,留之不能。如:2012年,射埠镇曾有三户(徐泽球、徐泽明、欧阳维希)移交XX县人民法院,法院也对此三户进行了立案查处,但违法建设者公然对抗执法,相关部门和领导袒护,使法院执行无法到位。现国土、规划部门下达的停工通知书,违法建设者当作废纸视而不见,根本不予理睬。
5、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由于用地、建房等审批手续要求严格、程序复杂,审批部门“只堵不疏”,不少符合建房条件的'村民提出建房申请后,很难及时获得批准,在“不批就建”的观念指导下,农民盲目跟风,造成了大量的违法建房。如:石鼓镇原江村一村民不听劝导,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建设宅基地(手续未批先建),在他建房的过程中,一些村民认为他选址的地段好,便在他的马路对面,未调整土规的土地上建房,甚至还出现多占宅基地、一户多栋的现象,给执法工作带来了重重困难。
二、对策建议
1、加大宣传,增强依法用地观念。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的相关法律、法规。让土地法律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由县电视台、县网、县报长期以流动字幕的形式或专版播放、刊登保护耕地的宣传标语;做好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树立,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曝光宣传,真正起到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
2、规范流程,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一是要规范土地巡查制度,巡查信息要及时上报乡镇XX县国土局,并定期通报,做到一调查、二取证、三劝导、四制止。对擅自占地建房、取土洗沙等违法行为要第一时间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规范执法队伍,要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力度,可采取传、帮、带的形式,解决执法人员不专岗、不专业、不专职的情况。每两个相邻乡镇可组成4至5人的国土专门执法人员,配备必要的办案设备,对重点区域(如杨河工业园,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干线公路沿线等)要进行蹲点值守,确保不出现新的违法用地现象。三是在执法过程中还要建立一套从巡查到处置完整的考核机制,从而做到有巡查记录、有案卷、有处理结果。
3、明确责任,加强土地管理力度。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土地管理责任,政府要将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监管纳入到各乡镇目标管理的责任范畴,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对土地管理工作较好的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力、不作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严重的,坚决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责任。二是对乡镇和村违法批地收取违法资金和个人收受好处的违法行为,县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法从严查处。
4、创新机制,推动土地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法律程序规定,从发现违法行为开始,到最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跨度长,易造成土地违法既定事实。应建立国土与法院联合查处土地违法快速反应机制。即土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制止后不奏效的,国土部门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10个工作日内即可裁定强制执行,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加大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为构建土地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土地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国土管理应该形成政府主导,国土、纪检监察、公安、法院、建设、规划、工商、电力等部门联动,预防为主,共同查处的长效机制,以利于有效打击违法行为。
5、疏堵结合,分类整治。一是县政府要会同国土部门对我县土地违法、违规情况做一次全面的摸底清查,再按照具体情况分门别类的制定相应政策及专门文件,文件出台之日起,就是实施时间;二是对镇区附近地段较好的集体土地,积极衔接县莲乡公司,通过走国有土地程序储备一批;三是针对多数乡镇非法洗沙现象,国土部门可联合林业、环保、农业等专家严格把关,并通过实地调研与勘查,选择资源含量大的山沙储备乡镇,设立正式的合法开采点,缓解群众建设用沙问题;四是积极探索办证流程的简化,可采取国土、规划、房产等职能部门并列审批的模式进行,并将流程做好公示,既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一次性解决问题,又可缩短办证时间;五是针对严重违反总体规划,破坏耕地,非法采沙,严重影响居民生活或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章建筑,应给予严厉打击,并保持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