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社会化问题的调研报告 篇一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社会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应运而生。然而,在养老服务社会化过程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推进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政府应加大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支持力度,出台相关法规和政策,提供资金和补贴,引导和规范养老服务市场的发展。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确保养老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其次,养老服务社会化需要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还不完善,存在着服务供给不足、服务质量不高、服务内容单一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建设更多的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和需求的需要。
此外,养老服务社会化还需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养老服务人员是养老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着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意识,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最后,养老服务社会化还需要引导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养老服务是一个涉及广泛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参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加强合作,共同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综上所述,养老服务社会化是解决养老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建立健全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同时引导社会各界的参与和支持,共同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解决养老问题,为老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
养老服务社会化问题的调研报告 篇二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服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应运而生。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发展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的发展不平衡。在我国,一线城市的养老服务相对较为完善,但是在二三线城市和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供给相对不足。这导致了养老服务的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老年人在享受养老服务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平等。
其次,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中存在着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由于养老服务市场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可能会忽视服务质量。一些老年人在养老服务过程中遭遇偷梁换柱、服务欠佳等问题,导致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
此外,养老服务社会化还面临着养老服务人员供给不足的问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直接关系到养老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然而,目前我国的养老服务人员供给不足,且专业素质参差不齐。这给养老服务的提供和保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最后,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中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养老服务涉及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有相应的监管机构和监管措施来保障老年人的权益。然而,目前我国养老服务市场的监管还不够完善,监管力度和手段相对薄弱,导致了一些养老服务机构的违法乱纪现象。
综上所述,养老服务社会化模式的发展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加大对养老服务的投入,提高养老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水平;加强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同时加强养老服务市场的监管,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发展,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
养老服务社会化问题的调研报告 篇三
养老服务社会化问题的调研报告范文
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下面YJBYS小编为你送上养老服务社会化问题的调研报告。
**是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较早的城市之一,2000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比全国提前10年左右。以铜梁为例:据统计,我县共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15.4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8.4%,比全市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高4.7个百分点。老年人每年以6%的速度持续增长,已提前10年达到全国老龄化水平。全县有空巢老人8万余人,占全县老年人口的52%。老龄人口总体呈现出规模大、增速快、空巢老人多的特点。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家庭小型化、空巢化以及年轻一代面临的巨大社会竞争,单纯由政府提供机构养老已不能满足养老需求,实施养老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大势所趋。
一、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基本内涵
养老服务是指为满足老年人物质、精神、文化等方面的需求为其提供的服务。养老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和服务提供主体的社会化转变,不再是原来单一的政府福利供给方式,它是养老事业的发展方向。主要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投资主体多元化。打破由政府和福利机构包办养老事业的格局,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共同参与,投资兴办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机构,形成多渠道、多元化投资,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格局。
(二)服务对象公众化。改变传统养老模式主要由福利机构向“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特殊人群提供养老服务的局面,面向全社会老人并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情况,实行有偿、减负或无偿等多种服务。
(三)运营模式多样化。改变以往养老福利机构全部由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引入政府投资建设,委托专业化管理,政府不投资建设而补贴部份入住老人费用;民间投资建设,按照市场化模式运营等多种运营模式。
(四)服务形式多样化。通过拓展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等服务项目,增加如托管、心理咨询、康复治疗等各种养老服务,为家庭提供支持。
(五)服务参与公共化。养老服务网络的构建,除了政府的主导和非营利组织的运作外,广大志愿者的参与也是一个重要的系统支持,特别是在社区养老服务中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仅可以通过互帮互助为老年人提供便利,而且还有利于加强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二、我县实施养老社会化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养老政策。我县始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把社会养老工作摆在民政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抓好五保供养、高龄补贴等政策的落实。全县现有五保户2599人,城市三无人员1754人。自2012年10月起,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由原240元/人·月调整为270元/人·月,城市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原370元/人·月调整为415元/人·月,均达到市政府规定的供养标准。全县1686名9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按时领取了高龄生活补贴,其中,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200元,百岁老人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标准居全市前列。
(二)统筹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10年,筹集资金1500万元修建铜梁县福利中心,采取慈善损赠、市级支持、自筹等方式,筹集资金940余万元,新建了土桥、二坪、安溪、白羊、蒲吕、围龙敬老院;2011年,投资690万元,新建少云、安居和石鱼3所敬老院,扩建高楼敬老院;目前公办养老机构74所,共有床位2400张。同时,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目前民办养老机构共6所,有床位800张,入住率达90%。我县还建成老年大学1所、老年活动中心1所。
(三)顺利推进社区养老。2011年以来,我县相继建成巴川街道正街、和平、龙山、东方4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所,为老年人提供文体娱乐、培训和免费体检等服务。2012年,又在8个镇街各选定1个社区或村作为全县社区养老示范点建设,建成10个星光老年之家和12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为老年人开展健康娱乐活动提供了阵地保障,为2015年前实现全县50%的村、100%的社区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站做好示范、引领。
(四)多举措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敬老院实施“268”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敬老院的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对民办老年公寓实施“两规范一标准”(即: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每年对全县老年公寓和敬老院进行全面检查,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监管,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每年选送部分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到市局进行培训,县民政局每年采取参观见学、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对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待遇。2010年以来,两次提高养老机构从业人员待遇。从2013年7月1日起,按院民50人以上、20人-50人(不含)、20人以下(不含)的院长,每月工资分别由1200元、1000元、1000元提高到1470元、1365元、1260元,敬老院炊事员、护理员由900元提高到1155元。今后,建立与最低工资标准联动机制,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生效之月起,以上四类人员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1.4倍、1.3倍、1.2倍、1.1倍调整工资待遇。四是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全县组织志愿者队伍500余名联系了306名空巢老人,在农村实行了邻里亲友结对帮扶空巢老人的制度,定期看望、生活照料、解决纠纷等,极大地发挥了社会的关爱,提高了老人对社会的认可度。
三、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规政策滞后,配套政策难落实。当前对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法规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大都是1998年至2001年期间制订发布的。自2000年国家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改革思路以后,从上到下相继出台了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去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扶持发展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意见》(渝办发〔2012〕252号)。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涉及的单位多,没有详细的实施细则,兑现优惠政策的难度比较大,主要表现在落实土地难、享受补助难、审批时间长,严重制约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
(二)布局规划随意,投资回报周期长。地方政府对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缺乏统一整体的规划,没有具体的网点布局,民办养老机构在设点、数量、规模等方面的随意性比较大,致使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与发展比较零星,没有统一的标准。另外,养老服务业初期投入较大、服务成本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经营风险较大,致使投资者思想顾虑较大,投资积极性不高。据测算,新建养老机构平均每个床位要投入3万元(不含土地费),办一个10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投资要300万以上。目前的补助标准是:新建100张床位以上且符合条件的每张给予4000元的补助,租房新建且租期在5年以上办50张以上床位的每张给予1000元的补贴,补助标准很低。
(三)服务内容单一,从业人员水平低。目前,社会养老机构提供的服务仍侧重于生活起居、日常护理,而对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法律维权等其它项目的服务重视不够,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层次需求;从业人员大多以临时招聘为主,未经专业培训,边干边学,同时因为待遇不高、劳动强度大、社会偏见等原因,专业的养老服务从业人才引不起、留不住,从业人员流动频繁,工作稳定性不高。
四、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对策建议
(一)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一是要制定科学系统的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站在养老产业化的高度,以适度普惠为目标,建立与人口老龄化相适应、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基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覆盖城乡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总体规划。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刚性指标,统盘考虑,同步实施。二是要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城乡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趋势,规划好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的整体布局,在土地划拨、建设标准设置等方面进行宏观考虑,项目设施要纳入地方城乡建设总体规划,项目用地要纳入土地使用总体规划,多方筹措资金,保证项目如期实施。三是要细化各项指标,分步实施。政府要积极承担养老事业的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职能,建立养老事业考核激励机制,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政策层面给予足够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操作性很强的相关配套政策,不断丰富和扩大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政策体系。可以考虑制定为民办养老机构服务人员购买公益性岗位、提高床位补助费。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要帮助落实优惠政策,在审批、各种手续办理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对有关
手续费用给予减免。(三)拓宽投资渠道。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资金投入上对养老服务机构配套设施予以倾斜,逐年增加对养老服务事业的投入,重点建设一批基础性、示范性的社会养老机构。同时,积极动员民间力量,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投资、承包、租赁、托管、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解决社会养老投资难的问题。
(四) 积极鼓励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是由家庭养老向社会化养老过渡的一种养老方式,是今后老龄化社会的一种主要养老方式。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社区在居家养老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可由所在街道解决活动场所,市、区(县)两级财政补助必要的开办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募捐,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带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以适应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二是完善社区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服务平台,其基本功能要满足老年人多层次的需求。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老年娱乐活动中心,提供菜单式的服务;要整合现有养老资源向社区延伸,开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接收附近社区的老年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扩、改建,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型的养老机构,既满足社会对托老机构的需求,又实现医疗机构非卫生渠道的床位扩张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完善。三是推进农村老年公寓建设。政府要予以鼓励和支持,出台具体扶持政策,在土地、规划、消防以及财力方面制定相关规定,在土地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在规划方面,对发展养老设施等社会公共事业在审批上予以支持;在财政方面,对村办老年公寓给予资金补助,以推动农村老年公寓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