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一
市科技局工作自查报告
自查时间: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30日
一、自查目的和意义
自查是市科技局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自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确保科技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
本次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要求进行,是否存在职责不清、人员短缺等问题。
2. 工作流程和制度执行: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要求进行,是否存在流程不畅、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3. 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要求进行,是否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不透明等问题。
4. 政策宣传和服务意识: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政策宣传和服务要求进行,是否存在宣传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自查方法主要包括文件查阅、个别谈话、会议记录等。
三、自查结果和问题分析
根据自查情况,市科技局存在以下问题:
1. 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面,科技局人员短缺,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及时完成,需要加强人员配备。
2. 工作流程和制度执行方面,科技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需要加强规范管理。
3. 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科技局项目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存在不透明情况,需要加强监督管理。
4. 政策宣传和服务意识方面,科技局政策宣传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需要提高宣传和服务水平。
四、自查总结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科技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 加强人员配备,确保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
2. 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执行,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3. 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宣传和服务水平。
五、自查工作的总结和展望
本次自查工作,帮助市科技局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教训。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自查的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为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科技局工作自查报告 篇二
市科技局工作自查报告
自查时间: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自查目的和意义
自查是市科技局加强工作管理,提高工作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自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确保科技局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自查内容和方法
本次自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要求进行,是否存在职责不清、人员短缺等问题。
2. 工作流程和制度执行: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工作流程和制度要求进行,是否存在流程不畅、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3. 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要求进行,是否存在项目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不透明等问题。
4. 政策宣传和服务意识:自查是否按照科技局的政策宣传和服务要求进行,是否存在宣传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
自查方法主要包括文件查阅、个别谈话、会议记录等。
三、自查结果和问题分析
根据自查情况,市科技局存在以下问题:
1. 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方面,科技局人员短缺,导致工作任务无法及时完成,需要加强人员配备。
2. 工作流程和制度执行方面,科技局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需要加强规范管理。
3. 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方面,科技局项目管理不规范,经费使用存在不透明情况,需要加强监督管理。
4. 政策宣传和服务意识方面,科技局政策宣传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需要提高宣传和服务水平。
四、自查总结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科技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1. 加强人员配备,确保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
2. 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执行,确保工作的规范进行。
3. 加强项目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4.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意识,提升宣传和服务水平。
五、自查工作的总结和展望
本次自查工作,帮助市科技局及时发现和解决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教训。市科技局将进一步加强工作自查的力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为市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市科技局工作自查报告 篇三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法制办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市政府签订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开展了依法行政工
作,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构。为了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今年我们继续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工作安排。局机关办公室安排专人承担具体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是强化了法律知识学习。我们制定和完善了《市科技局学习制度》,要求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坚持对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科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丰富学习方式和学习载体,根据需要适时举办研讨会、专题讲座、专题调研、外出考察等加强学习。同时,积极组织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参加全市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通过学习,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素质。
三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活动。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科技活动周、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大力开展了《科技进步法》、《专利法》、《科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0多份、各类书籍200余本、接受咨询群众6000多人(次)。
四是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今年我局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3人取得了省知识产权局办法的专利执法资格证。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为了加强科技管理,推进依法行政,我们把各项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做为考核县(区)科技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到“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之中,年终进行考核。
二、加强制度建设
一是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质量。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上,严格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限和程序,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局务会、专家座谈会和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报市政府和省科技厅备案,以提高文件制定的质量。
二是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在近几年清理规范性文件工作上,按照市法制办的要求开展清理工作,对涉及科技部门的有关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法制办,今年我们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三是执行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台账制度。按照《陇南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统计台账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确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按时、如实填报。
三、积极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并完善行政决策制度。近年来,我们把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决策制度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来抓。制定并严格执行了陇南市科技局党组议事规则、陇南市科技局局务会议规则,促进了科学民主决策。同时,在科技发展规划制定、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科技奖励评审、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等工作中采取专家论证、集体研究,召开座谈会和评审会等方式进行科学决策。今年1月份和3月份,我局组织全市农林、水利、卫生等行业专家16人(次),对申报省以上的《甘肃省固态发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油橄榄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示范》等74个项目和11个甘肃省科技惠民示范工程项目进行了评审,提高了项目质量。
二是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公示、专家论证和社情民意反映等制度建设。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实施后的评价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按照《科技进步发》、《科技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1项。
为树立规范执法意识,我们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执法进行了责任任务分解,加强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局的执法人员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目前,我局未发生滥用x权、越权执法、越级执法和超时限执法的现象,也没有乱收费违法收费等行为发生。
五、强化行政行为监督
多年来,我们严格执行《甘肃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自觉接受监察、审计、法制等部门的行政监督,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法行政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不断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和舆论监督平台,对科技项目申报立项、科技奖励评审等进行预先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今年,未收到行政投诉。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为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供政府信息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市科技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制定了《陇南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机构设置及职责、领导班子、科技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市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及实施情况、科技成果与奖励、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办事指南、重要科技工作部署、办事程序、局机关日常管理和行为规范等通过陇南市科技管理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积极接受群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制定并发布了陇南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及时、准确、具体的予以答复。今年,我们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七、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组织,建立了行政复议工作机构,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今年我们在落实科技依法行政方面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全社会科技意识不强,对科技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不够,市县区科技经费投入远远未达到《科技进步法》的要求。三是科技管理机构不健全,八县科技局撤并后,没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制定和完善科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强化科技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和培训,不断改进科技行政执法的方式、方法,努力创造良好的科技法制环境,促进全市科技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