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三公经费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为了保证公务经费的合规使用,我局进行了一次自查,以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以下是本次自查的报告:
一、自查目的和范围
本次自查的目的是全面审查我局在过去一年内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差旅三个方面。自查范围包括我局所有部门和单位。
二、自查方式和程序
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自查,包括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访谈相关人员、核实报销凭证等。自查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
2. 针对每个部门和单位进行访谈,了解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3. 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核实和比对;
4. 撰写自查报告。
三、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1. 个别部门在公务接待方面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的情况;
2. 个别车辆使用记录不明确,存在私人使用的嫌疑;
3. 个别人员在公务差旅中存在违规报销的情况。
四、问题整改和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 对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按规定使用;
3. 对违规报销的人员进行纠正和追责,加强差旅费用的审核和管理。
五、自查总结和展望
本次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来说,我局的三公经费使用还是合规的。自查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我们将持续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二
近年来,三公经费的合规使用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为了确保我局的三公经费使用符合规定,我们进行了一次自查。以下是本次自查的报告:
一、自查目的和范围
本次自查的目的是审查我局在过去一年内的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包括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公务差旅三个方面。自查范围涵盖我局所有部门和单位。
二、自查方式和程序
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进行自查,包括查阅相关文件和记录、访谈相关人员、核实报销凭证等。自查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和文件;
2. 访谈各部门和单位,了解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3. 核实收集到的资料;
4. 撰写自查报告。
三、自查结果
经过自查,我们发现以下问题:
1. 存在个别部门在公务接待方面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的情况;
2. 个别车辆使用记录不明确,存在私人使用的嫌疑;
3. 个别人员在公务差旅中存在违规报销的情况。
四、问题整改和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立即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 对超标准、超范围使用资金的部门进行严肃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按规定使用;
3. 对违规报销的人员进行纠正和追责,加强差旅费用的审核和管理。
五、自查总结和展望
本次自查发现了一些问题,但总体来说,我局的三公经费使用还是合规的。自查的目的在于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我们将持续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通过自查,我们也意识到了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的重要性,今后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管,确保三公经费的规范使用。
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篇三
2017年局三公经费自查报告
根据地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阿地财预〔2013〕43号)有关规定,现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XX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党办发〔2011〕44号),设立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地区行政公署工作部门。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各项法规,组织起草地区安全生产综合性规章、规范性文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地区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地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
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地区行署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并通报有关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监察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
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承担地区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非药品
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
可证的颁发管理和非药品类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备案证明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承担地区工矿商贸企业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制定和发布地区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地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依法组织地区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地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负责地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除外)的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发证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地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地区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管理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研究拟定地区安全生产规划、科技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承担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办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等情况。组织开展区内外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五)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情况
纳入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部门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含本级)共计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机关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地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地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中心。
二、2013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13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2013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
2013年度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财政收入预算总计742.17万元(财政拨款742.17万元)。
2013年财政支出预算总计74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17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92.17万元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1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55万元。
四、2013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3年阿克苏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1.6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主要用于各类公务接待。
(三)公务车辆费用21.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和编制内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等运行维护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