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摘要:本报告对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低保标准不统一、资金管理不规范、审核程序复杂繁琐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加强政府监管、优化低保标准、简化审核程序等建议,旨在提高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
一、引言
农村低保是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一项重要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农村低保人口的增加和政策的不断调整,农村低保管理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为了了解当前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情况,本报告对多个农村地区进行了实地调研。
二、问题分析
1. 低保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低保标准存在差异,导致一些贫困人口无法享受到应有的低保待遇。
2. 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地方对低保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导致资金浪费和滥用的问题。
3. 审核程序复杂繁琐:低保申请和审核程序繁琐,办理时间长,给申请人和相关部门带来了不便。
三、建议
1. 加强政府监管:建立健全农村低保管理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2. 优化低保标准:制定统一的低保标准,确保贫困人口能够享受到相应的低保待遇,避免因标准差异导致的不公平问题。
3. 简化审核程序:简化低保申请和审核的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减少贫困人口的等待时间,提高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
四、结论
通过调研和分析,我们认为加强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监管、优化低保标准、简化审核程序是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只有在政府的监管下,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只有确立统一的低保标准,确保贫困人口的权益得到保障;只有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办理效率,才能提高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公平性。
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摘要:本报告对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发现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低保资金分配不均、信息共享不畅、监督机制不完善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建立统一的低保资金分配机制、推行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监督机制等建议,旨在提高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一、引言
农村低保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农村低保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为了了解当前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情况,本报告对多个农村地区进行了深入调研。
二、问题分析
1. 低保资金分配不均:不同地区低保资金分配存在差异,导致一些地区低保资金不足,贫困人口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
2. 信息共享不畅:各个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畅,导致低保资格审核不准确,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了低保资助。
3. 监督机制不完善:对于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地方存在着资金滥用和腐败现象。
三、建议
1. 建立统一的低保资金分配机制:制定统一的低保资金分配标准,确保低保资金的合理分配,避免因地区差异导致的不公平问题。
2. 推行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农村低保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个部门之间信息的及时共享,提高低保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严厉打击低保资金的滥用和腐败行为。
四、结论
通过调研和分析,我们认为建立统一的低保资金分配机制、推行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监督机制是解决当前问题的关键。只有在低保资金的统一分配下,确保低保资金的公平使用;只有实现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低保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只有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才能提高农村低保管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篇三
强化农村低保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从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惠及广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扩内需、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向深入,切实把惠及农村广大困难群众的实事办好,我们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难,加快脱贫奔小康”这一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班对全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现状
**县实施农村低保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
(一)起步探索阶段。2005年,**县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实施了农村特困群众救助制度,截止2007年上半年,全县农村特困救助对象为2214户、5131人,占农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标准120元。这一阶段由于救助标准偏低,救助面过窄,致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没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会效果不太明显。
(二)过渡阶段。2007年,省政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困难,构建和谐湖北,决定在全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政府出台了《**县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将原农村特困救助对象重新分类评定审批过渡为农村低保,截至2008年上半年,评定审批农村低保对象2392户、5860人,占农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0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74元。其中:一类对象283户、31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类对象1041户、2613人,占保障人数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类对象1068户、2928人,占保障人数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这一阶段由于保障标准提高,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其社会效果逐渐显现。
(三)规范提高阶段。2008年,**县民政局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开展年度核查和适当扩面提标工作,加强了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受理、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资金发放等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县农村低保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县农村低保对象累计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类别调整565人。实际在册保障人数为3286户、8176人,占农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为45元;月户平保障水平为112.6元。其中:一类对象282户、325人,占保障人数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80元;二类对象1419户、3462人,占保障人数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为55元;三类对象1585户、4389人,占保障人数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为35元。这一阶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动态管理力度,坚持按户保障和分类施保,对特殊困难群众进行了特殊保障,进行了适度扩面和提标,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使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由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给予适当生活救助,它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对传统社会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从全县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来看,这项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一)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
障制度,有力地保障了农村困难居民基本生活是政府保障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传统的社会救助过渡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会救济覆盖面扩大到全部农村困难居民,解决了他们特别是农村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问题,加快了新农村建设和脱贫奔小康的步伐,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从民政分管的这一块看,主要由救灾救济、临时救济等所组成。社会救济主要是解决资金保障,只有与资金保障结合才能构成比较完整的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确立,解决了资金保障,从社会救济工作内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完善了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了政府的威信,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正因如此,这项制度的实施从一开始就进展顺利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力。
(四)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体制的改革和完善。过去,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主要靠救济生活款进行安排,“零打碎敲”,随意性较大,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决。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对象、保障标准、资金来源、审核审批、管理监督都规范化,使社会救济工作更加科学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