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创业园的调查报告(精彩3篇)

时间:2011-04-08 06:19:17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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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创业园的调查报告 篇一

农民创业园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农民创业园在我国农村地区迅速兴起,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本次调查旨在了解农民创业园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对农民创业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创业园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农民创业园的数量不断增加。在调查的农村地区,近八成的乡镇设立了农民创业园,成为农民创业的重要场所。这些农民创业园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示范、农村旅游等。农民创业园的增加不仅提供了更多的创业机会,也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其次,农民创业园的功能日益完善。调查发现,农民创业园不仅提供场地和基础设施,还提供创业培训、技术支持和市场推广等服务。农民创业园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帮助农民提高创业能力和产品竞争力。同时,农民创业园还通过组织农产品展销会和农村旅游活动等形式,扩大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

然而,农民创业园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农民创业园的运营模式亟待改进。调查发现,一些农民创业园缺乏专业的管理团队和运营经验,导致园区运营不够高效、效益不明显。另外,一些农民创业园在选址上存在问题,距离市场较远,交通不便,导致农产品运输成本增加,影响了农产品的竞争力。

其次,农民创业园的创业环境有待改善。调查发现,一些农民创业园的场地和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缺乏清洁卫生和安全保障。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民创业的积极性和创业质量,也影响了创业园的形象和吸引力。

此外,一些农民创业园在市场推广方面存在困难。调查发现,农民创业园在农产品的品牌宣传、包装设计和市场渠道上存在不足,导致农产品销售受限。农民创业园需要加强与商超、餐饮企业等合作,拓宽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综上所述,农民创业园在我国农村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民提供了创业机会和就业机会。然而,农民创业园的发展还面临一些问题,需要加强运营管理、改善创业环境和加强市场推广。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农民创业园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农民创业园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创业园的调查报告 篇二

农民创业园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农民创业园在我国农村地区持续发展,为农民提供了广阔的创业平台。本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农民创业园的特点和对农民创业的影响。

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创业园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民创业园的创业领域多样化。调查发现,农民创业园涵盖了多个领域,包括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示范、农村旅游等。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实现就业和增收。

其次,农民创业园的创业环境优良。调查发现,农民创业园提供了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为农民创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农民创业园通过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供创业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农民提高创业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此外,农民创业园的发展对农民的创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农民创业园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调查发现,在农民创业园的带动下,大量的农民通过自主创业实现了就业。农民创业园为农民提供了稳定的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有效缓解了农村就业压力。

其次,农民创业园提高了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调查发现,农民创业园通过创业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农民了解创业市场和管理知识,提高了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农民创业园还通过组织各种形式的创业活动和交流会,促进农民之间的互动和学习,激发了农民的创新创业热情。

综上所述,农民创业园在我国农村地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农民提供了广阔的创业平台和就业机会。农民创业园的发展不仅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也提高了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政府和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大对农民创业园的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推动农民创业园的健康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农民创业园的调查报告 篇三

农民创业园的调查报告

  为贯彻落实县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着力实施“三县并举”战略,加快推进低丘缓坡开发利用试点暨农民创业园开发,促进我县产业和人口的进一步集聚。3月22日下午,县政协主席严轶华在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陪同下,率县财政、国土、住建、林业、环保、经济商务等部门及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农民创业园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实地察看现场,然后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前期情况汇报,并就如何加快农民创业园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民创业园基本情况

  作为县内重要的产业平台建设载体,县委、县政府将此项目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启动项目前期工作。整个项目分三期开发,首期1453亩现已初步划定开发利用红线,对涉及的人口、建筑及土地的分类和面积进行了初步摸底。相关的各类编制报告、规划方案等基本就绪,预计6月底前可全部完成报批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项目工作机构未建立,缺乏统一领导。

  农民创业园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实施时间长,工作难度大,专业性强,涉及征地、移民,以及农田水利建设、地质灾害、生态环境等各方面的工作。由于当前县里还没有成立专门的工作组织机构,前期项目包装主要由相关职能部门分块进行,虽开发区和乡政府作了大量的初步调查摸底工作,但由于没有建立正式的组织机构,随着进度的推进,各部门单位工作难以协调,势必影响工作合力的发挥和整体工作进度。

  2、宣传造势工作未发力,氛围不够浓厚。

  该区块自2012年提出开发以来,期间曾中断,现在重新提出开发。由于对此未开展强有力的宣传造势,当地群众并不清楚到底是建还是不建,以及什么时候建,建设范围多广

,政策处理标准如何,对生活生产影响多大等。如当前许多群众正犹豫要不要下种农林作物。同时,一些部门和干部,也只是处于农民创业园要开发,但开发怎么样的园区、进展定位如何、怎样配合开展工作等不清楚,合力扶持的氛围还难以形成,思想认识上还有一定程度上的'不统一。

  3、政策处理标准未出台,群众心中无底。

  该工程政策处理涉及房屋、厂房、坟墓等搬迁,林木、青苗、耕地、山地补偿等工作。当前,这些政策处理的标准主要依据县政府10号令,但从相关部门和群众的反馈来看,普遍感到10号令的有些标准与企业主、村民的要求比较相对偏低。特别是青苗费的补偿,其标准从政府7号令出台以来,就没有提高过。虽然当前政策处理工作还处于前期,但村民的抵触情绪较大,要求提高标准的呼声较高。如果具体工作按10号令处理,恐政策处理工作难度较大。

  4、配套工程建设未先行,制约整体推进。

  根据一般园区建设的要求和规律来看,一些配套的工程都必须走在主体工程之前。目前,该工程对涉及到的移民安置点建设、生态公墓选址等配套工程尚未敲定方案;饮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也没有明确规划。特别是移民安置点、生态公墓等工作不先行启动,整个创业园的建设工作就难以有实质性推进。

  5、前期基础工作未完成,影响决策部署。

  由于当前农户、人口、房屋、企业、土地的分类等都还处于初步摸底阶段,没有汇总成较为精确、权威的基础数据,不利于准确的决策和部署。同时,多个报告、规划、施工图纸设计等尚处于报批阶段,影响了招投标进程,这都对6月份开工的要求带来了困难。

  二、五点建议

  1、尽快组建项目工作机构,领导项目实施。

  要使农民创业园建设工作高效、有力推进,关键要马上组建一个强有力的项目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议该组织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参照外舍防护工程指挥部模式,组成以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乡党委、政府为主,抽调有滩坑移民工作经验,农村工作经历,相关技术人员组成的精干队伍,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形成组织合力,强力推进各项工作。

  2、全面开展宣传造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通过召开群众大会、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把农民创业园工作进展、规划方案、红线范围等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尽量提高工作透明度,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对规划区内是否允许播种、建设、户口迁移等要尽快明确,并广而告之。对各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要通过下发文件、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明确其工作职责、纪律要求,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工作氛围。

  3、及时出台政策处理标准,消除群众疑虑。

  依据政府10号令,结合农民创业园建设实际,建议专门出台相应的拆迁、赔偿等各项政策处理标准。如对青苗费等部分政策处理标准相对较低问题,建议参考周边县市的政策处理标准,并考虑到一些水干果树苗经济效益产出实际,在政府10号令的基础上,适当提高部分政策处理补偿标准,以减少工作阻力,加快工作进度。

  4、提前统筹实施配套工程,确保整体推进。

  在现有基础上,综合考虑园区吃、住、卫生、教育等基础设施配套规划,抓紧编制控制性详规和配套的专业规划,为实施项目提供科学有效的指导依据。当前,要尽早明确下山移民点、生态公墓的选址规划及企业动迁安置问题,并细化方案。同时,饮用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等争取明确方案,以便相关部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确保衔接落实。

  5、抓紧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在前期初步摸底的基础上,抓紧在近日内,由乡党委、政府牵头,落实专门人员,统一相关口径,对区域内人口、房屋、坟墓、企业、青苗、土地等作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为下步出台相关工作措施提供详实的参考资料。同时,调查摸底后,加强对违章建筑、户籍搬迁等监控管理,防止各类数据的反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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