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调研报告 篇一
标题: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研究报告的重要发现
引言:
最近一份关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的调研报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该报告对警察优待和执法行为规范化这两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发现。本文将总结和讨论该报告的主要内容,以及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产生的影响。
一、优待警的存在和问题
调研报告指出,优待警是指在执法过程中对特定群体或个人给予特殊待遇的现象。这种偏袒行为不仅违反了执法公正原则,也严重损害了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和执法机构的公信力。调研报告发现,在某些地区和特定情况下,优待警现象相对较为普遍,这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维护。
二、规范化执法的必要性
调研报告还强调了规范化执法的重要性。规范化执法是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每个人。这种执法方式不仅能够增强公众的信任感,还能提高执法机构的公信力,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三、调研报告的建议和措施
调研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改进措施,以解决优待警和规范化执法的问题。首先,执法机构应加强对警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其次,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此外,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和合作,建立警民共治的机制,以实现更加公正和规范的执法。
结论:
该调研报告对优待警和规范化执法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发现和建议。解决优待警和推进规范化执法是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重要任务,需要执法机构、社会各界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只有通过改进执法制度和加强执法监督,我们才能实现更加公正和规范的执法,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调研报告 篇二
标题: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建立公正与公信的执法机制
引言:
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最近的一份调研报告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重要的发现和建议。本文将从建立公正与公信的执法机制的角度,探讨如何解决优待警问题,推进规范化执法。
一、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培养
调研报告指出,优待警现象的存在与警察职业道德的缺失有一定关系。因此,加强警察职业道德的培养是解决优待警问题的关键。执法机构应加大对警察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的警察考核和评估机制,对违法违纪和优待警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执法人员依法执勤。
二、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
调研报告强调了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的重要性。监督机制应该是多方参与的,包括独立的监察机构、社会组织和公众。执法机构应加强对警察行为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优待警现象。同时,通过建立举报渠道和保护举报人的权益,鼓励公众举报优待警行为,形成共同监督的力量。
三、加强警民沟通与合作
调研报告提出了加强警民沟通与合作的建议。执法机构应积极与社区和公众进行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建立警民共治的机制。通过加强警民合作,打造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提高公众对警察的满意度和信任感。
结论:
解决优待警问题和推进规范化执法需要建立公正与公信的执法机制。加强警察职业道德培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加强警民沟通与合作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只有通过全面改革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和推动警民合作,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公正、公平、公开的执法环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调研报告 篇三
从优待警与规范化执法调研报告
“从优待警”和“规范化执法”,似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笔者通过认真地对当下的一些基层交警大(中)队调查,发现其中有许多相辅相成的必然联系,如何认定这一命题能够成立?我们不防从这支队伍当下的现状做些分析与研究。
一、基层公安交警队伍的现状
公安交警,是一支非常特殊的队伍,人员构成复杂,有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工和签有劳动合同的交通协管员。一个时期以来,在基层交警大队中,工资福利没有财政保障的交通协管员占了总人数百分之七十以上,他们已经成了维护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可或缺的一支重要力量,但是由于这些人工资福利没有财政保障,他们的工资福利要全部靠交通违法罚没款返还来支撑。这样一来,难免就会出现重处罚,轻教育,趋利执法,违规执法的不良现象发生,影响公安交警队伍形象,影响警民关系与社会和谐。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和逢进必考制度的限制,这些交通协管员转为正式职工和正式民警希望渺茫,而现实工作中,他们又总认为自己干的工作不少,和正式职工、正式民警相比,自己的付出与回报不对称(他们的月工资在800至1000元之间),因此他们心中常产生不平衡的思想。还有的交通协管员和临时工作人员家中比较困难,上有老下有小,仅靠这点工资难以满足正常的家庭支出,而工作和生活中,他们既看不到前途,也看不到“钱”途,有人抱着干好干坏一个样,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心态应付工作,更有人为了个人私利,不惜以身试法,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罚款、乱处罚,干出一些严重影响队伍形象的事情来。如何才能管理好这一支队伍,使其规范执法,服务于民呢?愚以为不防从从优待警这环节着手。
三、德兴“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启发
20xx年以来,德兴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从优待警政策,取消德兴大队一直靠罚没款返还经费支撑交通协管员工资的体制,对德兴大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实行全额保障,大队全体民警、职工的工资、津贴除了由市财政承担外,并按照每人年均30000元公用经费标准给予保障。除保障交通协管员工资外,市财政下拔德兴大队协管员人均公用经费年人均10000元(在此基础上,大队为他们交纳医保和社保)。
德兴市财政对德兴大队实行经费保障后,德兴大队严肃纪律、严格措施,首先禁止罚没与经济利益挂钩,严禁各科室、所、中队向民警下达罚没指标;其次大队将重点违法纠违量及“五小”车辆管理,作为各中队目标管理考核重要依据。与此同时,全面实行违法行为非现场处罚模式,严格规定一线执勤人员一律不得持有罚款票据,路面执勤民警只负责采集违法信息,违法行为的处理一律交由内勤录入信息系统、并作出处罚决定,所有罚没款全部上交市财政后,不搞罚没款返还,罚多罚少都一样实行经费定量保障,从根本上消除了民警“趋利执法、执法创收”的隐患,从而使队伍的.健康发展有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也从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更重要的是使民警执法工作重点由过去的重罚轻教向现在的重教轻罚转移。
四、推广“从优待警”促进“规范化执法”的一点建议
通过接近三年来的运作,实践证明德兴市对公安交管工作实行经费保障的做法是有成效的、成功的。值得全面推而广之。为此特提以下几点浅见:
(1)希望国家有关决策层能够从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出发,建议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从立法层面着手,明确各级地方财政将各地公安交管工作实行经费保障体制,由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并在全国推广。
(2)在通货膨胀高企不下的形势下,逐年提高经费保障标准,创造条件,逐步提高民警职工和交通协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办公条件。
(3)切实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正常休假,定期组织他们体检,给患病的工勤人员适当给予救济补助,对他们子女需入托、入学或爱人需要再就业的,多方给予帮助,解除其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彻底消除公安交警部门“趋利执法、执法创收”的隐患,使他们能够有精力把一切工作重点投入到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上来,造福人民、造福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