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经典3篇】

时间:2017-03-04 03:49:4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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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篇一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引言: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是一起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难性事件。为了深入了解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组成了一个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本报告将详细介绍事故的背景、原因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提高安全意识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背景

事故发生于2021年6月,地点位于深圳某山区。由于连日的暴雨,导致山体发生滑坡,造成附近村庄和道路被埋,大量房屋倒塌,导致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后,政府迅速组织了救援行动,并成立了调查组。

二、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该事故的发生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

1. 地质条件:该地区地质条件较差,土壤黏性大且易溶解,加上长期暴雨的侵蚀,导致山体不稳定。

2. 不合理的土地利用:在事故发生地点附近,存在大量违法建设和非法占用土地的现象。这些违法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削弱了山体的稳定性。

3. 检测监测不到位:在该地区,地质检测和监测工作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和落实,导致对地质灾害的预警不及时、不准确。

4. 管理不到位:有关部门对违法建设和非法占用土地的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导致问题逐渐积累,最终引发了这次重大事故。

三、教训与改进

该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加强地质调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地质灾害的发生。

2. 严格土地利用规划和管理,杜绝违法建设和非法占用土地的现象。

3. 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4. 加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教育,提高灾害防范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结论

通过对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上结论和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篇二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引言: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是一起造成巨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灾难性事件。为了深入了解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我们组成了一个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本报告将详细介绍事故的背景、原因和教训,并提出改进建议,以期提高安全意识和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

一、事故背景

事故发生于2021年6月,地点位于深圳某山区。由于连日的暴雨,导致山体发生滑坡,造成附近村庄和道路被埋,大量房屋倒塌,导致多人伤亡。事故发生后,政府迅速组织了救援行动,并成立了调查组。

二、事故原因

经过调查,我们发现该事故的发生与以下几个因素密切相关:

1. 气候变化:近年来,气候变化导致暴雨频发,降雨量大,给山体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2. 不合理的人口聚集:在事故发生地点附近,存在大量人口聚集现象,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土地,导致山体承受了巨大的压力。

3. 建设工程施工不规范:在事故发生地区,存在大量建设工程,由于施工不规范,破坏了山体的稳定性,加剧了滑坡的风险。

4. 管理不到位:有关部门在对违法建设和非法占用土地的监管方面存在不到位的情况,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教训与改进

该事故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教训,我们应该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1. 加强气候变化研究,提高对极端天气的预警和应对能力。

2. 合理规划人口聚集区,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土地。

3. 建设工程施工必须按照规范进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管和检查。

4. 加强对违法建设和非法占用土地的打击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

四、结论

通过对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上结论和建议。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篇三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国务院调查组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5年12月20日,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的红坳渣土受纳场发生滑坡事故,造成73人死亡,4人下落不明,17人受伤(重伤3人,轻伤14人),33栋建筑物(厂房24栋、宿舍楼3栋,私宅6栋)被损毁、掩埋,90家企业生产受影响,涉及员工4630人。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8.81亿元。

  2015年12月25日,在国务院深圳光明新区“12·20”滑坡灾害调查组排除山体滑坡、认定不属于自然地质灾害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务院广东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组。

  调查组查明,事故直接原因是:红坳受纳场没有建设有效的`导排水系统,受纳场内积水未能导出排泄,致使堆填的渣土含水过饱和,形成底部软弱滑动带;严重超量超高堆填加载,下滑推力逐渐增大、稳定性降低,导致渣土失稳滑出,体积庞大的高势能滑坡体形成了巨大的冲击力,加之事发前险情处置错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调查认定,深圳

市绿威公司为红坳受纳场运营服务项目的中标企业,违法将全部运营服务项目整体转包给深圳市益相龙公司。深圳市益相龙公司未经正规勘察和设计,违法违规组织红坳受纳场建设施工;现场作业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开展红坳受纳场运营;无视受纳场安全风险,对事故征兆和险情处置错误。与益相龙公司有债务关系的林敏武、王明斌等人通过债权换股权的形式实际参与红坳受纳场项目运营。两家公司和实际参与运营者都是事故责任主体。

  调查认定,深圳市和光明新区党委政府未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方针和法律法规,违法违规推动渣土受纳场建设,对有关部门存在的问题失察失管;深圳市城市管理、建设、环保、水务、规划国土等部门单位违法违规审批许可,未按规定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未有效整治和排除群众反映的红坳受纳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在未经任何设计、计算和校审的情况下出具红坳受纳场施工设计图纸并伪造出图时间,从中牟利。

  调查组对110名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其中,司法机关已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53人,包括: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34名,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涉嫌职务犯罪人员19名。调查组另对57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2名现任负责人和1名原负责人等49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厅局级11人、县处级27人、科级及以下11人;建议对深圳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等2名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深圳市有关部门的6名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调查组还建议责成广东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深圳市委、市政府向广东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调查组建议,依法吊销深圳市益相龙公司有关证照并处罚款,企业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依法吊销绿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对广东华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相关资质等行政处罚。

深圳特别重大滑坡事故调查报告「全文」【经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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