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通用4篇)

时间:2016-07-08 05:30:48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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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一

近年来,我国农业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农业管理服务,提高农业发展效率。为了全面了解农业局放管服改革的进展情况,农业局组织了一次自查活动,并撰写了本次自查报告。以下是本次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放管服改革取得的成绩

自从农业局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绩。首先,在“放”方面,农业局大力推广“互联网+农业”模式,推动农业信息化进程。通过建设农业大数据平台,实现了农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信息共享,提高了农业生产的透明度和效益。其次,在“管”方面,农业局加强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建立了健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通过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次,在“服”方面,农业局积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加便捷的经营服务。通过搭建农业金融服务平台,为农民提供贷款、保险等金融服务,推动了农业经济的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农业局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农业信息化程度不高,农业大数据平台建设还不够完善,信息共享不够顺畅。其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仍存在一定的漏洞,部分地区的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滞后。再次,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平衡,一些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服务效果不佳。此外,农业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有限,对农民的实际需求尚未完全满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农业局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首先,加大对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农业大数据平台,提高信息共享的效果。其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管的精准度和有效性。再次,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建设,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高服务水平。此外,加强农业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拓宽金融服务的覆盖面,满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

综上所述,农业局在放管服改革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农业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高农业管理服务水平,促进农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三

  按照《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国务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2017〕19号)要求,现将20xx年以来县政务中心“放管服”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县中心建设

  一是完成中心搬迁。20xx年12月底县中心完成了搬迁,并于2016年元月1日正式运行,办公面积由原来200平方米增加到700余平方米,窗口工作人员由13人增加至34人。2016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28000余件,咨询件近6000件,是2015年的3倍。

  二是积极推行“放管服”。2014年政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承接市级下放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换证事项;2015年县房产事务局入驻中心,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房地产按揭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屋产权查询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站式受理、一站式办结”;2016年4月1日起,县地税局在中心正式开办各类税(费)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6月1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由不动产登记局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9月份市场监管局窗口实行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办事提供材料减少8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5个工作日,并将原属仁里市管所的个体户“两证整合”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业务并入中心,办事提供材料减少2份,承诺办理时限减少8个工作日;今年2月份规范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不动产登记收费,3月份国地税办证大厅业务进行了合并,4月份取消了房产事务局窗口房产交易费。

  三是加强进驻项目清理。要求各窗口对进驻中心的受理项目编制项目清单、服务规范和追溯流程,重新编印一次性告知单,公开服务项目,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大厅在显著位置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并将各级有关“放管服”政策汇编成册,放在大厅供群众查阅。

  四是狠抓内部管理。制定、完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出台了窗口单位领导坐班带班制度。对照《石台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办法》,中心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到大厅检查指导,了解窗口运行情况,将督查情况纳入红旗窗口及服务标兵的考核。坚持把“争创红旗窗口、争当服务标兵”作为管理的主要抓手,推进“三亮、三比、三评”常态化管理,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上墙公布了投诉电话,确保投诉电话及时有人接听,做好投诉记录和回访工作,畅通了投诉渠道。

  (二)加强乡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2014年以来分三批启动了乡村为民服务体系柜台式标准化建设工作。现全县84个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有81个实现了柜台式办公,覆盖率达96.4%。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基本实现窗口集中和柜台式办公全覆盖。

  二是明确代理项目。整合代理窗口和服务项目。乡镇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国土、规划建设等服务项目6类24项。村工作站设计生、林业、民政、社保等代理项目4类22项。七都镇高路亭村、丁香镇库山村工作站增设了邮政便民服务站业务,可代缴电费、电话费,代订机票,代办车险等业务。

  三是人员进驻到位。全县8个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配备了中心主任,明确了分管领导。各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均抽调了4-5名年轻干部到中心集中办公。各村都明确了代理员,并建立“四员”干部轮流值班制,为群众提供代办服务,尤其是在为群众全程代办老年证、残疾证、新农合等服务事项收到了较好的成效。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制度,在醒目位置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张贴了服务项目办理流程图。中心编制了500余份政策文件汇编,发放到各村四员干部,做到人手一册,确保代理工作规范有序。建立代理项目月统计、季通报制度。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县级“两集中、两到位”执行不到位。县直各部门未设立行政审批股室,或虽设立,但审批事项未真正集中到行政审批股室,不能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整建制进驻中心。目前全县只有11个窗口单位34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受理各类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84项,且部分窗口虽进驻人员,但只能咨询或受理业务,不能办理业务。

  (二)县中心办公场地面积不足。中心办公面积700余平方米,目前设置窗口位置42个。全县县级仅涉及行政审批项目单位就有26个,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18项。如将全县行政审批事项均集中到中心办理,势必造成办公场所紧缺。

  (三)村级工作站管理有待加强。各乡镇村级人员轮留值班和坐班制度执行的不够规范,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审批事项进中心。进一步与各部门对接,将面向群众和企业业务量较大、业务关联密切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先进驻中心。同时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有关部门设立分中心,所在单位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全部进入分中心。

  (二)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针对县乡村三级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业务薄弱环节,加强业务技能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同时,根据需要安排政务服务规范培训,不断增强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加强基层服务平台业务指导。围绕便民利民,加强乡(镇)、村(居)两级为民服务平台业务指导,继续做好办件月统计季通报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推进“一站式办理”和全程代理代办,着力提升两级平台服务效能。

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 篇四

  (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

  1、在推进简政放权方面,认真贯彻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主要从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强化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续衔接落实和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上进行推进简政放权工作的落实并具体抓好。

  2、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做好农业局承接行政审批事项工作,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完整情况,25个审批事项数,完成率为100%。,2012年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没有取消(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没有(含部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12年至2015年继续保留行政审批事项8项;2012年至2015年无行政审批清理事项(含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重点做好取消下放同步协调发展,做到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3、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做到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做责任和权力同步到位,监管与服务同步到位。确保接得住,管得好。到行政审批“三集中,顺应改革、集中授权、编制操作规范的《农业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办事服务指南》,公开工作审查机制,推进行政审批专用章,一站式工作。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做到“一口受理、全程服务”。切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接、管、服”工作。一是做好“接”,认真制定接收方案。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关于公布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方案的通知》(桂农业发[2013]78号)和市农业局将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植物检疫证书签发;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因不可抗力为生产需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和

种用标准;购销区外一代杂交蚕种备案。以上为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种子经营者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备案(农业);购销区外原原种母、原原种、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上述两项为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我局按要求分别制定了《自治区农业厅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百色市农业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接收方案》,并在百色农业农业信息网站上公布,同时通知要求农业局相关股、站认真学习行政审批项目方案。2014年至2015年认真抓好一服务两公开信息录入工作,录入信息上传数148件。二是做好“管”,做好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工作。积极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沟通做好对种子生产许可证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核发等8项行政审批和非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操作规范及流程图,放置市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便于服务对象业务垂询与办理。三是做好“服”,积极为群众服务,急为群众办事之所急,想为群众办事之所想,全方位做好服务,不断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做到勤民、便民、高效、廉洁的为民服务宗旨。

  (二)大力规范审批行为

  1、在规范审批行为方面,主要从完善“一站式”服务、完善行政许可决策机制和强化行政审批绩效管理与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上进行探索与规范,把工作贯穿入服务窗口中。

  2、切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即政务服务中心。一是行政审批窗口已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基本悉行政审批业务,按规定设置了AB岗,B岗熟悉电脑操作。在大厅受理、办理涉及到收费方面的.按规定在大厅收费窗口办理。农业局为政务大厅综合窗口,每周星期二轮班,2015年申请、受理和办结食用菌生产许可证1件,咨询数为12人次。2015年收费方面均无。二是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到实处,从2013年以来,在认真做好“接、管、服”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审批衔接工作,2012年承接自治区下放项目数8项。承接市下放项目数6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工作和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效能及管理工作。局信息股按照“一服务两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编制、修订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办事指南,公开办事指南,审批结果等信息,认真执行首问,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在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过程中无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四是认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一服务两公开”工作方面,能认真负责将农业局政务公开和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公开上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平台和百色市农业信息网,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保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网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农业。自开展上传信息工作至今共上传信息累计1200件,仅2015年就上传信息68件。

  3、推进中介服务改革。大担探索推进对现存中介服务的清理,实行清单管理,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加强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的新路子。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二、“回头看”重点内容自查工作情况

  (一)把握行政审批原则

  1、几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正确把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原则,做到以法律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保障,以绩效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标准,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有利于促进市场的竞争,降低行政审批之成本,以市场作为行政审批承接截体,以社会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心,以渐进作为市场行政审批改革方式。按照这些原则做好工作。

  2、近几年来,农业局认真做好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工作,做到取消下放同步协调,无变相审批现象,按上级的要求做好接好下放事项,依法依规评估好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工作。

  3、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2015年11月以来,认真(落实)推行县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制定《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撰写《农业局行政权力事项清理自查报告》和《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及行政审批“接、管、放”落实情况自查报告》,推行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落实,切实依法依规抓好抓实农业局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完整设定规范化体系工作。

  (二)拿出“权力清单”与理出“责任清单”

  1、深刻领会和理解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涵义,学好关于放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政府与市场的放权,政府内部各部门上下之间的权力下放,政府与社会中介组织之间的权限划分等。关于优化服务就是政府服务,体现在政务服务上,政务服务是指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活动。切实做好本单位二张放权清单。

  2、2016年6月29日,田办发〔2016〕23号文件即田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发展和改革局等47个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①农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部门清理,县权清办审核,县法制办审查、专家组论证并呈报政府审定,已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的保留审批事项清单,清单完整统一,每个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准确无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农业局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共62项,对权力分类、项目名称、实施依据,承办机构都进行说明。②责任清单对部门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公共服务事项,10项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均进行了登记和制定出后续监管方案,在监管上做到公正监管,综合监管与审慎监管。2016年7月编制印发田林县农业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汇编。

  3、严控新设许可情况,本单位无自行设立审批事项。并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一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的决定取消的非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即:“购销区外蚕原原母种、原原种和原种、一代杂交蚕种和共育商品小蚕备案”。有(桂政发〔2015〕49号)文件决定取消,有文件依据,同意和执行县十五届人民政府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二是对县整理出需要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为我局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即:“新选育或引进蚕种品种中间试验同意”有(桂政发〔2015〕49号)文件调整为其他权力(备案),有文件依据,同意县权清办规范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事项,同意和执行县十五届人民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清理结果。

  (三)自查工作建议

  1、在行政审批事项上,区、市级在扩权强县下放县级的行政审批项目许可名称都比较大(在全区标准化数据管理平台,区市县目录库中田林县农业局全区统一标准化目录10大项,目录9项,24子项,总数34项),在小县城区域农业政策行政审批很少甚至无人(需要)办理这方面的行政许可。建议我局从咨询服务、农业信息网络服务方面取得的成果基础上加大力度,搞好服务。

  2、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全区统一使用基础数据V3.0后,对照本级(农业局)承办目录库V3.0,其他相关的农业执法、农业一事一议等事项不准录入,致使农业局几年来在综合窗口只办结件为一件。

  三、后续工作

  1、进一步学好用好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阶段性“回头看”和督查调研通知精神,加强对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事项“放、管、服”一系列文件精神的学习,切实做好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各项工作。加强二层机构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指导。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种子管理站、植保站土肥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等单位要进一步学习相关下放审批知识,明确职责,搞好服务。

  2、做好与自治区农业厅、市农业局业务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各类资料,做好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等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各行政审办理业务监督指导工作,以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管、服”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依法审批、高效审批、责任审批、廉洁审批,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有力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实现服务。

农业局放管服自查报告(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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