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通用3篇】

时间:2016-07-03 08:34:1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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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位校长、教务处长、招生办主任:

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特发布以下通知:

一、加强招生宣传

为了吸引更多优秀的学生报考我市的普通高中,各学校需加大宣传力度。可以通过校园宣传、宣传手册、校园开放日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优势和特色,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吸引力。同时,要加强与初中学校、社会机构的合作,利用他们的渠道和资源,扩大宣传范围,吸引更多学生报考。

二、完善录取政策

为了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和公正,各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录取政策,并公之于众。录取政策应该包含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和比重、加分项目等具体内容,同时要注明各项政策的依据和执行标准。招生办主任要确保录取政策的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解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

三、加强考试管理

招生办主任要组织好高中招生考试的组织工作,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考试前要做好考场的准备工作,保证考试环境的安全和稳定。考试期间,要加强监考人员的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做到公正监考,防止作弊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考试结束后,要及时整理和公布成绩,确保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做好录取工作

录取工作是招生的最终环节,也是最关键的环节。各学校要制定细致的录取方案,确保按照录取政策进行录取。录取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录取政策进行操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同时,要及时与被录取的学生和家长联系,告知录取结果和相关事项,做好相关的接待工作。

五、加强信息共享

为了更好地协调和指导各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各学校之间要加强信息共享。可以通过建立招生信息系统,及时共享招生政策、报名情况、考试成绩等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重复劳动。同时,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以便及时解决和指导。

请各位校长、教务处长、招生办主任认真贯彻执行以上要求,做好陕西渭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希望各学校能够积极主动,加强协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感谢各位的支持和配合!

教育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位考生和家长:

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特发布以下通知:

一、了解招生政策

考生和家长要认真了解各学校的招生政策,包括招生人数、考试科目和比重、加分项目等具体内容。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简章等途径获取相关信息。同时,要注意招生政策的变动和更新,以免错过报名和录取的机会。

二、积极备战考试

考生要认真备战高中招生考试,提前了解考试的内容和形式。可以通过参加模拟考试、刷题、请教老师等方式提高自己的应试能力。在备考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合理安排学习和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压力和焦虑情绪。

三、保持诚信考试

考生要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诚信考试。不得抄袭、作弊或利用外挂等违规行为。考试期间要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遵守考场规则,确保考试的公平和公正。同时,要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泄露个人考试信息。

四、及时关注录取信息

考生和家长要及时关注录取信息,了解录取结果和相关事项。可以通过学校官方网站、短信通知等方式获取录取结果。一旦被录取,要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确保顺利入学。如有疑问,可以及时联系学校的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五、合理选择学校

考生和家长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和兴趣选择合适的学校。可以参考学校的办学特色、教育质量等因素进行选择。同时,要了解学校的师资力量、教育资源等情况,确保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学习条件。

希望各位考生和家长认真贯彻以上要求,做好陕西渭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祝愿大家在高考中取得优异的成绩,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教育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篇三

【#中考# 导语】©从渭南市教育局了解到,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各县市区教育局,渭南高级中学:


  为了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行为,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8号)和《渭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渭教基〔2022〕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


  1.渭南高级中学50%的定向招生计划实行指标到县、校,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并将指标分配到校;统招生面向全市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临渭区瑞泉中学、经开区渭南中学40%的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剩余60%的计划面向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录取,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瑞泉中学、渭南中学20%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城三区以外的县市区学校,30%的定向招生计划指标到城三区学校。其余各县市区确定的优质普通高中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所在区域内的薄弱初中学校。定向招生对象仅限初中阶段一直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学校(定向招生计划学校)就读的具有我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城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城三区招生,采取学生自愿报名,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其他县市区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不得超计划、跨县市区招生。


  3.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的学校所招的特长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可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工作办法和程序


  2022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统

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地点分批次由市上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一)招生办法


  1.在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时,市上将统一划定并公布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集中录取。凡不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2.定向生的录取。全市所有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的录取,在该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下延8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


  3.特长生的录取。特长生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4.凡在全国比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前18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前8名的渭南市体育运动学校的考生,文化课分数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学校提交相关获奖证明,经市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录取。


  (二)招生程序


  1.成绩公布。市教育局将于7月17日上午12:00公布2022年渭南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其相应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志愿填报及设置。7月18日8:00至7月20日18:00,考生自行登录渭南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志愿。我市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为提前批次和县市区批次。提前批次志愿为渭南高级中学、临渭区瑞泉中学和经开区渭南中学,提前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选报1—3所学校填报志愿。县市区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考生根据个人意愿,在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和市内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1-5所普通高中学校填报志愿。


  3.集中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7月25日至8月5日,在市教育局的组织下,统一时间,统一地点,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进行录取,并审批录取结果。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区和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渭南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开通咨询电话等途径,为考生和家长释疑解惑。初中学校要切实做好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和服务等工作。严禁任何不切合实际的虚假宣传和对政策断章取义的乱宣传。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到初中学校进行各种招生宣传活动。


  (二)健全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县市区教育局及招生机构在招生期间向社会公布咨询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加强监督检查。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对考生及家长提前录取或进行不实宣传行为;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用借读、试读、跟班随读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形式进行有偿生源或信息泄漏,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或教师干预、干涉学生志愿填报;严禁中介机构或不法人员以各种名义介入招生工作;严禁学校向学生或家长收取录取保证金;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任何学校不得自行招录学生,新生录取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否则不予建立学籍。任何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自行流动的学生。新生一旦录取,高中学校之间不得借读,渭南市外学生确实因为特殊原因需要借读渭南市内学校,需按照相关规定报县、市批准备案。


  没有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得被录入渭南市内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凡我市户籍在外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应在被当地高中录取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区域转学到我市同类同层次学校就读。民办学校录取市内县域外的毕业生,必须达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坚持依法治招,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对违规乱招生行为,以及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贿受贿等行为重点查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违规责任人,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给予严肃处理;对招生工作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民办学校招生行为进行严格管理,随机督查,落实监管责任。市上将对公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进行随机暗访和专项督查,一经查实存在违规招生行为,对于县市区教育局未全面维护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严肃追究监管责任;对于校长,要一查到底,严肃问责,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对于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制申报评优树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省级标准化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对于违规情节较重、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学校,将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对学校招生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违规建立学籍的,将依规依纪进行责任追究。


  渭南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5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陕西渭南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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