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范文 篇一
老旧小区是指建成较久的住宅小区,因为年久失修、设施老化等原因,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为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必要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
一、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方案内容
1. 安全排查组建立:根据小区规模和情况,组建由物业管理人员、业主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安全排查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排查方案。
2. 安全排查范围:对整个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楼栋、单元门、电梯、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备、电气设施、供水供电等方面。
3. 安全排查内容: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 建筑结构安全:检查楼栋的外墙、屋顶、楼梯、走廊等部位是否存在裂缝、渗水等问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b. 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消防栓、灭火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堵塞、损坏等情况。
c. 电气设施安全:检查公共区域和楼栋内的电线、开关、插座等电气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问题。
d. 供水供电安全:检查供水管道、电表箱等设施是否存在老化、漏水、漏电等问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安全排查方法:采用实地排查和设备检测相结合的方法,排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5. 安全排查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结果存在问题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缮或更换。
三、方案实施
1. 安全排查组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排查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按照安全排查方案,组织排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3. 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并上报,及时进行整改。
4. 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安全排查结果应向居民公示,并接受居民的监督和建议。
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范文 篇二
近年来,随着城市老旧小区的增多,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为了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至关重要。
一、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排查老旧小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方案内容
1. 安全排查组建立:根据小区规模和情况,组建由物业管理人员、业主代表和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安全排查组,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排查方案。
2. 安全排查范围:对整个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楼栋、单元门、电梯、消防设施等进行全面排查,包括建筑结构、消防设备、电气设施、供水供电等方面。
3. 安全排查内容:排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a. 建筑结构安全:检查楼栋的外墙、屋顶、楼梯、走廊等部位是否存在裂缝、渗水等问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b. 消防设备安全:检查消防栓、灭火器、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堵塞、损坏等情况。
c. 电气设施安全:检查公共区域和楼栋内的电线、开关、插座等电气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问题。
d. 供水供电安全:检查供水管道、电表箱等设施是否存在老化、漏水、漏电等问题,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 安全排查方法:采用实地排查和设备检测相结合的方法,排查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排查工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5. 安全排查周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排查结果存在问题的部位,应及时进行修缮或更换。
三、方案实施
1. 安全排查组成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排查方法和注意事项。
2. 按照安全排查方案,组织排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3. 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记录并上报,及时进行整改。
4. 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5. 安全排查结果应向居民公示,并接受居民的监督和建议。
通过制定和实施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通过公示和居民的参与,增强了居民的安全意识,形成了共同维护小区安全的良好氛围。这对于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范文 篇三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任务,以“安全发展”为核心,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天津路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重点行业、深化整治攻坚,加强舆论引导,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签订责任状,召开专项安全工作会议,认真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二、全面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科学内涵和以安全发展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理论体系,宣传安全生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指导工作。
三、在安全生产领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安全发展”理念入脑入心,真正落实到行动上。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安全发展”的内涵,宣传安全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宣传党委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决定。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建立安全生产宣传的长效机制,经常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四、明确主题,创新形式,认真开展第八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思想,力求精心组织,创新内容,提高质量,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群众在安全生产中的主体作用。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让全体社会成员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积极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从人的需求出发,把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爱护人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出发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亲和力和亲切感,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确保整个活动的质量和效果都有新的提升。
五、结合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治理一项隐患,就可能避免一次事故,增加一分安全。大力开展排查治理隐患,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做法、成功经验和取得的成效。使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20XX年里,社区将在街道办事处安监站和上级各部门的支持帮助下,齐心协力,使安全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范文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领导就近日“宁波奉化倒房事故”做出的重要批示和全省危旧房大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绍兴市危旧房大排查工作会议要求,扎扎实实做好全区范围内的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坚决防止类似坍塌事故的再发生,经区政府研究,特制定上虞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围
排查区域以城区为主,也包括乡镇、街道的所有危旧房屋等。
二、排查对象
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城镇既有住宅房屋调查登记建档工作为基础,确定“六个”方面作为必查对象:
(一)老楼危楼必查。建造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房屋,尤其是80年代、90年代建造的各类商品房、旧住宅区建筑。
(二)受灾的房屋必查。曾受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导致受淹的部分房屋。
(三)保障性住房必查。尤其是区直管公房和单位自管公房。
(四)公共建筑必查。人员聚集的学校、医院、车站、商场、文体场所、农村礼堂等公共建筑。
(五)群众有投诉反映的必查。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反映的房屋质量安全、违规装修等建筑。
(六)在建建筑工程必查。在建的建筑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用房、城乡公共建筑等。
三、排查内容
要求按幢排查登记,记载排查情况,建立排查档案,主要排查内容如下:
(一)房屋结构有无倾斜、变形、开裂等现象,地基基础、梁、柱、承重墙体、楼盖、屋盖、构造连接支撑、围护结构、电路设备、给排水管道等安全隐患情况。
(二)是否有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情况。
(三)是否属于整体危险的房屋,如属整体危险房屋,人员是否已经撤离。
(四)是否属于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如属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
(五)房屋原开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情况,现管理责任制落实单位等情况。
(六)在建建筑工程排查内容。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经排查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填写《上虞区危旧房安全隐患登记表》(见附件1),要求一幢一表。
四、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以“政府属地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街道(乡镇)具体实施,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各乡镇、街道的职责
各乡镇、街道是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辖区内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具体实施、政策制定;设立公开电话,受理房屋安全质量的群众投诉;建立危旧房安全排查的基础档案。
(二)区建设局的职责
牵头组织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指导协调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负责统一汇总上报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相关数据等工作;具体负责区直管公房及保障性住房的安全排查。
(三)区建管局的.职责
负责区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排查工作,协助解决全区大排查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四)区行政执法局的职责
负责对已确定为违章建筑的危旧房的执法及监督工作。
(五)区相关部门的职责
教体、文广、卫生、交通运输、水利、服务业发展、经信、旅游、市场监管、供销、商贸国资、水务集团、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单位牵头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相关公共建筑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及时与相关乡镇、街道衔接具体公共建筑的排查对象;城改局负责本部门直管征迁改造安置房的安全排查及数据上报工作;宣传、监察、民政、财政、规划、国土、安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房屋所有权人
房屋所有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次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配合当地街道(乡镇)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切实负担起自查自报的主体责任。
五、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也对本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危旧房安全大排查的各项工作。为加强对本次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以袁建副区长为组长,罗鹏达副主任为副组长,区建设局、建管局、国土局、规划局、行政执法局、宣传部、经信局、教体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文广局、卫生局、安监局、市场xxx、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业发展局、旅游局、城改局、供销合作总社、商贸国资总公司、水务集团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区危旧房安全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建设局、建管局、规划局、国土局、行政执法局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各乡镇、街道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落实经费和人员,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范文 篇五
为了切实解决老旧住宅小区无人管理问题,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老旧住宅小区整治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对老旧住宅小区进行整治管理,整治后的老旧小区全面推行社区准物业管理,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现制定整治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无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面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以建立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为根本,全面提高旧小区改造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整治改造的目标
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要达到功能基本配套,设施基本完好,环境美化绿化,区容区貌整洁,为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创造条件,以长效管理来维持改造后的面貌,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三、整治内容和资金安排
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共91个。此次整治老旧住宅无人管理小区分两类整治,第一类是全面改造涉及每个街道办事处1个,全区共8个无人管理小区,具体整治的内容:拆除违章、临时建筑;对小区内道路实施维修改造,处理坑洼,严重损坏路段;因地制宜加大小区绿地建设力度,对原有绿地补充提高,增加绿化空间,完善绿化体系;维修更换楼道和小区内的照明设备,提高小区夜间亮化程度;根据条件尽可能增设停车位、环卫设施;对小区围墙,大门进行维修改造,达到封闭管理条件;改善和增加物业管理用房,维修新建小区车棚。对其他83个无人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进行基本整治。临近的老旧住宅小区尽可能一同封闭管理,相距较远或独立的可单独封闭管理。小区原有门房,可修缮重新利用,没有门房,可在整治中重建,不具备条件的的可采取其他办法解决,最终要具备看护院落必要的保障。同时按要求每栋楼设置2个垃圾箱(桶),每5栋楼设置一辆垃圾清运车。
老旧小区整治资金按照市政府下拨的500万元进行安排。
四、
组织实施办法
领导小组负责对老旧小区整治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涉及的部门比较多,工程具体时间、任务、目标、经费由区政府统筹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按照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工作任务,配合推进。各街道要将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包括1个整体改造的小区)基本情况、整治内容、整合封闭计划及工作方案于8月17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旧小区整治改造由各街道办事处、城建局具体实施,区物业局负责指导,工程必须按照整治改造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9月中旬,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预验,9月底整体验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上级部门对照整治标准和整治内容进行逐项验收,经过验收合格后,按照整治完成情况,拨付给各街道专项整治资金。
五、整治改造后的管理办法
完成整治改造无人管理的老旧小区分步实施物业管理,具体可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和配套设施的完善程度,居民对物业管理消费的接受能力,管理成本因素,选择实施社区准物业服务或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前治后乱,治管脱节现象发生,最终推进物业管理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和专业化。
(一)社区准物业服务由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物业办或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可采取组织小区内下岗失业人员、“4050”人员、领取低保和企业退休人员组建社区物业服务组织或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等多种形式,服务内容以看护、清扫院落、楼道,清理垃圾,提供简单的公共设施维修服务。依据有关规定向居民最低收取5元/户·月,也可根据居民服务需求,提高服务标准,增加服务费用。准物业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对部分低收入家庭,经街道批准,给予减免服务费。资金管理工作由街道物业办、社区居委会组织负责,资金应用于小区物业服务,经费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进行补贴,补贴额度不低于元/月·平方米,盈余部分可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二)专业化物业管理。整治改造成熟的旧小区,可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成立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由小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牵头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组建后,由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老旧小区安全排查方案范文 篇六
一、检查范围
凡我县行政区域内已建成使用的各种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均属本次安全大检查的范围,重点对下列涉及公共安全的危旧房屋建筑进行安全检查:
(一)居民住宅楼;
(二)学生宿舍、幼儿园、教学楼、学校、试验室、科研等建筑;
(三)歌舞厅、影剧院、健身房、浴室、体育馆、商场等公共建筑;
(四)车间、仓库等生产建筑;
其中居民住宅为本次检查的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根据xxx《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xxx令〔2004〕第129号)、xxx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房屋实施安全检查,必要时可进行安全鉴定。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被拆除或停止使用;有隐患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加固等措施,解除隐患。
(二)短期内不能解除隐患的房屋是否落实监管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理预案。
(三)危旧房屋档案是否规范、详实。
(四)排查是否存在集中成片的危陋住宅区。
三、检查方法
(一)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单位、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按上述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报。要做到不留死角。检查汇总后,于2012年6月25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汇总表报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房屋安全鉴定,以准确掌握房屋安全等级,提出治理建议。
(三)县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这次房屋安全大检查的情况进行抽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跟踪监管,督促产权单位及时采取技术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房屋的安全大检查工作,迅速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对辖区房屋进行全面彻底检查,要做到横查到边、竖查到底、全面无漏、详实可靠,通过检查,彻底掌握辖区内房屋安全状况及危险房屋形成、变迁等情况,建立和完善危旧房屋档案,实现房屋安全档案的动态化管理。
(二)检查中对发现有危险隐患的房屋,要落实整改方案和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管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治理。要贯彻以检查促整改,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该修的修,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对有较大隐患,暂时难以治理的,要坚决腾空予以停用,从根本上杜绝因各类房屋倒塌伤人、毁物的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三)加大日常巡查和督促治理的力度。各部门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既要组织好大规模的房屋安全检查,也要加强平时对危险房屋的巡查和督促治理。要根据本次检查的情况,安排部署治理隐患工作。对存在倒塌危险的房屋,要组织产权单位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采取切实措施,重点防范、重点监控、重点治理,明确责任,限定期限,坚决消除隐患,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