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一
山东省于近日发布了《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这是山东省在落实国家推行“三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通过简化企业登记手续,提高行政效率,促进经济发展。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实行“三证合一”制度改革,即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照,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企业只需办理一次登记,即可完成三个证照的办理,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和时间。
此外,方案还规定了一系列的优化服务举措,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相关手续。首先,提供了线上办理的便利,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登记、年检、变更等业务办理。其次,推行了“一站式”服务,即企业只需到一个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来回奔波。再次,实行了“一次办好”政策,即企业提供齐全的材料后,办理相关手续只需一次,不再要求企业多次提供同样的材料。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山东省推行“三证合一”改革的目标是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通过简化企业登记手续,减少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和时间,使得企业更加专注于经营,提升了市场竞争力。同时,优化服务举措的推行也进一步提高了政府的服务水平,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该方案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山东省的经济发展。一方面,通过简化登记手续,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家来山东投资创业,促进了资本的流动和集聚。另一方面,优化服务举措的推行,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总之,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发布,对于山东省的经济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一改革举措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相信在山东省政府的积极推动下,山东的经济将迎来更加繁荣和发展的未来。
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二
近日,山东省出台了《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这一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山东省在推行“三证合一”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一改革举措将为山东省的企业发展和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
根据方案,山东省将实行“三证合一”制度改革,即将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照,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这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简化企业的登记手续,减少企业的办事成本和时间。企业只需办理一次登记,即可完成三个证照的办理,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此外,方案还规定了一系列的优化服务举措,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办事环境。首先,推行了线上办理,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登记、年检、变更等业务办理,方便快捷。其次,实行了“一站式”服务,即企业只需到一个窗口办理相关手续,无需来回奔波。再次,实行了“一次办好”政策,即企业提供齐全的材料后,办理相关手续只需一次,不再要求企业多次提供同样的材料。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方案的出台将极大地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企业只需一次登记,即可完成相关手续,减少了企业的办事成本和时间,使得企业更加专注于经营。同时,优化服务举措的推行也提高了政府的服务水平,增强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这一方案的实施将为山东省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一方面,通过简化登记手续,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企业家来山东投资创业,促进了资本的流动和集聚。另一方面,优化服务举措的推行,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总之,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山东省政府积极推动经济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这一改革将进一步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优化企业的办事环境,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相信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山东的经济将迎来更加繁荣和发展的未来。
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三
从10月1日开始,山东省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开具相关证明。
山东省工商局局长杨宜新介绍,“三证合一”实施后,此前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税务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将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改革实施范围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原需要使用这些证件办理的相关事务,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理。
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企业事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或开具相关证明。
据了解,山东省“三证合一”改革过渡期为今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存量企业在办理变更或备案业务时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时,须交回原有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杨宜新介绍,截至今年8月底,山东省共有企业131万户。
山东省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按照“一窗受理”的要求,设立“三证合一”综合受理窗口,确保换证工作顺利进行。
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四
近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据悉,我省将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从今年10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企业一律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2017年12月31日前,我省要完成现存全部131万家企业的证照换发工作。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一照一码”)的登记制度。
全面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国务院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创业创新作出的重大部署。
今年9月21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50号文件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简称《通知》),从10月1日起,在我省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根据《通知》要求,“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后,将实行“一窗受理”登记模式,企业只需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窗口即可完成收件、受理、审查、核准、发照整个过程,简化了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
同时,企业登记申请文书、提交材料规范和登记流程实现了全省统一,只需准备一套申请材料便可囊括各个部门需要提交的材料。
此外,省工商局会同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部门建立企业信息的共享交换机制,明确了企业联络员制度,为“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提供了具体措施和有效保障。
据介绍,“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的过渡期为今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未来两年零三个月内,要完成全省现存全部131万家企业的证照换发工作。
根据《通知》要求,过渡期内,原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从今年10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企业一律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已设立企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时,登记部门直接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企业也可根据需求,直接申请换发。
换照时须交回原有的证照,由登记部门收缴、存档。
原有证照信息不一致的,由登记部门按营业执照记载信息发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有证件不齐全的,登记部门根据数据比对结果进行处理。
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供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山东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五
从今年10月1日起,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申请人只需到工商部门登记窗口一次性提交申请表和全部所需登记材料便可以正常经营了。
山东省正在升级改造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上登记系统,为确保10月1日顺利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由工商、质监、税务部门分别受理并核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企业无需再申请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此次改革适用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个体工商户不在此次改革范围之内。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具体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统一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规范登记规程,实行一窗受理、一家办理;实施“统一代码”制度,实行一企一码、实时赋码;实行一网互联、信息共享;推进改革成果共享应用,实行一照通用。
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据了解,以往创
办企业需要依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一般为20余个工作日。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只需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一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所需时间不超过3个工作日。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
省工商局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是当前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难点任务,目前,时间表、职责分工都已经明确。”据了解,山东省正在升级改造现有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网上登记系统,通过“一窗受理、一表申请、核发一照、加载一码”,提高准入登记效能,减少行政审批成本,升级与质监、税务部门的数据交换方式,实现与质监、税务互联互通、信息实时交换共享。
记者了解到,“一照一码”制度实施后,在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可继续使用,过渡期截止到2017年底,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