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一
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为了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促进企业发展,于近期出台的一项政策。该方案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证照,即“三证合一”;二是简化企业登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三是优化服务环境,便利企业发展。
在过去,企业在注册时需要同时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这一过程繁琐且耗时。而通过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企业只需要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同时办理三证合一登记。这样一来,不仅减少了企业的登记成本,还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省了时间。企业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备的材料,即可快速获得三证合一的证照,大大方便了企业的注册过程。
此外,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还优化了企业注册的服务环境。政府将加强对企业登记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通过推行“一网通办”和“一次办好”等措施,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注册的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此外,政府还将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援助和培训,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适应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经营水平。
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促进广西地区的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该方案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广西。另一方面,该方案的实施将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只需专注于生产经营,不再被繁琐的登记程序所困扰,能够更加高效地运营和管理。同时,该方案的实施也将为广西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动力和支持。
总之,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该方案的实施将为广西地区的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相信在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引领下,广西的经济将蓬勃发展,企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二
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为了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促进企业发展,于近期出台的一项政策。该方案的出台对广西地区的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将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通过三证合一实施方案,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并为一张证照,简化了企业登记的流程。企业只需一次性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同时办理三证合一登记。这一举措大大减少了企业的登记成本,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省了时间。企业只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备的材料,即可快速获得三证合一的证照,方便了企业的注册过程。
在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推行下,政府将加强对企业登记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服务质量。同时,通过推行“一网通办”和“一次办好”等措施,进一步简化了企业注册的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政府还将加强对企业的法律援助和培训,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适应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经营水平。
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出台将为广西地区的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一方面,该方案的实施将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吸引更多的企业投资广西。另一方面,该方案的实施将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企业只需专注于生产经营,不再被繁琐的登记程序所困扰,能够更加高效地运营和管理。此外,该方案的实施也将为广西的经济发展提供更大的动力和支持。
综上所述,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出台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该方案的实施将为广西地区的企业发展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提高市场准入的便利化水平,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相信在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的引领下,广西的经济将蓬勃发展,企业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三
9月1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发出自治区首张加载全国统一代码的“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这标志着“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在广西全面实施。
今后,广西企业登记注册所需的手续和办理时间将大幅减少。
广西推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把原来由工商、质监、税务三部门分别核发的证照,改为由工商部门依法审查后核发统一营业执照。
同时,将原来“三证”上的不同代码,统一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此后,企业注册时,申请人只需到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办一份证照即可完成登记。
据悉,“三证”的办结时间由原来的30天左右压缩到5个工作日内,审批效率大幅提高。
“‘三证’改为‘一证’,‘多码’改为‘一码’,变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简化了办事手续,节省了办事群众的时间和费用,同时节省了行政资源。”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张虹表示。
她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对于新设立的市场主体来说,带来的时间价值、就业增加、资金使用效率都是巨大的。
此外,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分散在各地区、各部门、各领域的信用记录归集整合到当事主体名下,形成完整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为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创造了条件。
广西林业集团林融资产管理公司成功办理了广西首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该公司董事长梁夏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极大地便利了企业。
如果按原有的程序,企业要花更多的人力和精力去办这些手续,时间成本高。
现在只要一次申请,就可以信息互认,‘三证合一’极大地便利了我们经营者。原来办理一些经营业务时需要带几个部门的证照出去,现在只需要带一个证出去就可以了,这是全国都通用的。”
下一步,自治区工商部门将协调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具体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判,并及时予以解决。
同时,协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和金融、保险等机构对企业提交的“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给予认可,保障市场主体真正从政府简政放权、部门职能转变中获得改革红利。
广西三证合一实施方案 篇四
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的要求,现就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协同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做好企业登记和税务管理衔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衔接顺畅高效
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统称企业)新设登记、变更登记(备案)后,应当将其基本登记信息、变更登记(备案)信息即时共享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下简称交换平台)。
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信息后,应当将该税务主管机关全称即时共享到交换平台。
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税务主管机关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税务主管机关办理完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等事项变更或出具清税证明后,应当即时将上述事项的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到交换平台获取并更新相关变更信息、清税信息,并建立与企业登记信息的关联关系。
暂不具备联网实时共享信息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税务主管机关应当在共享信息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二、完善业务衔接流程,确保登记规范有序
自2015年10月1日起,已登记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应当换发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
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
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
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申请人应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附件1),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申请注销,企业登记机关按照原规定办理。
三、强化宣传提升服务,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一)优化服务
企业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时,各级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要优化服务,切实履行告知义务,通过多种渠道主动提供详细办事指南,增设咨询窗口及导办人员,避免企业“多头跑”。
(二)加强培训
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应积极配合协作,及时对窗口人员开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综合业务操作、登记材料提交、工作流程运转等培训,保障窗口人员熟悉流程、精通业务。
(三)加大宣传
利用各种媒体做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问题。
并通过印发宣传材料,加大改革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理解改革、关心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技术保障
在已开展工作基础上,各省市工商(市场监管)、税务部门要根据“三证合一”信息共享技术方案(附件2)要求,在2015年9月20日前搭建完成跨部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改造各自业务系统,实现登记等信息的交换和数据共享。
自治区工商局解读“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3】
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中央简政放权的一项重要举措。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改革,并将其列入全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目标任务。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是指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
简单的说,就是将分别申请、分别核发的登记制度,改为一次申请、一口受理、互联互通、合并签发一个营业执照和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利于简化登记注册手续,缩短企业创办周期。
从9月1日起,自治区工商局对全区范围内的工商登记窗口,全部按照注册便利化的原则统一了登记要求,规范了登记条件、材料,优化了登记程序、手续,所有窗口做到“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联动办理,限时办结,核发一照”,“三证”的办结时间由原来的30天左右压缩到2-5个工作日内,大幅度提高审批效率。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充分体现了市场准入的“便利化”,简化了登记手续,降低了办事成本,将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总体部署,广西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提前谋划、狠抓落实,率先于9月1日提前一个月实施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11月26日,广西共发出“一照一码”企业营业执照6.0368万多户,其中新设立企业2.6511万户,变更、换照企业3.3857万户。
为了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有关政策,自治区工商局对相关政策作如下解读。
1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和工商总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质检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47号)等。
2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三”和“一”分别指什么?
“三证合一”中的“三”是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个证照;“一照一码”中的“一照”是指新营业执照,“一码”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 “统一代码”是什么?
统一代码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每一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代码的构成为:
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其中工商部门的代码标示为9;机构类别代码1位,其中企业的代码标示为1,个体工商户的代码标示为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代码标示为3;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位;主体标识码9位;校验码1位。
4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内容是什么?
概括起来说就是“五个一”:一是一窗受理。
企业登记申请表和登记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检、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
二是一表申请。
投资者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只需填写一份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
三是一照一码。
一个企业主体只能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企业主体。
四是一网互联。
以自治区级共享交换平台为单位,自治区工商、质检、国税、地税等部门通过这个平台进行数据交换,实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和有效应用。
五是一照通用。
“一照一码”执照在全国通用,相关各部门均予以认可。
5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适用的市场主体类型有哪些?
目前适用于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所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均简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具体是:(1)内资公司及其分公司。
(2)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
(3)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4)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5)内资非法人企业。
(6)外商投资公司及其公司。
(7)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0)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1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常驻代表机构仍使用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在登记证上记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的新营业执照适用哪些领域、业务?
企业办理银行开户、缴纳社保费、办理房产登记、办理车辆登记等相关事务时,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将都可以办理。
根据改革要求,各相关部门都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的营业执照在各地各领域互认互通,确保改革各个环节畅通无阻。
7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的营业执照与原营业执照有何不同?
新办理的营业执照,承载了原来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工商部门通过实时、自动、即时赋码的方法,按照核准的先后顺序,对新设立企业、变更企业发放加载全国唯一、终身不变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8 企业手中原有的证照需要更换吗?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设置了过渡期,在2017年年底前要完成对企业发放和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最迟不晚于2020年底。
过渡期内未换发的证照(包括自治区内探索试点期间发放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
同时,在过渡期内,企业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业务时,由工商部门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过渡期后,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9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到工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提交材料和
改革前有何不同?
“三证合一”改革后,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增加了“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和“核算方式”信息。
原来到税务、质检部门办证需要的其他材料不再提交。
10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还需要发放吗?
自2015年9月1日起,“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实施后,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11 企业的涉税业务信息如何进行变更和更新?
新设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工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时采集。
企业成立后,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变更。
12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新设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和原有企业换发新营业执照有何区别?
改革实施后新设立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直接发放加载统一代码的新营业执照,统一代码由各级工商部门窗口实时生成、自动赋码。
改革实施前已设立的市场主体,在变更、换照登记时,如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归档后,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如未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后,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13 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补、增、减营业执照时,申请人的原有证照遗失的,如何处理?
申请人遗失证照的,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交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公告报样。
14 “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和以前有什么变化?
企业办理注销时,须先向税务主管机关申报清税,持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再向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在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办理注销,仍按原来的提交材料规范办理。
15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通过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是使用注册号查询还是使用统一代码查询?
对于已有统一代码的,使用统一代码进行查询;对于尚未换发新营业执照、没有统一代码的,使用注册号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