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通知【优质3篇】

时间:2015-05-06 05:47:3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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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通知 篇一

尊敬的各级领导、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的环境整治工作,提高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市决定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以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九个一”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环境问题的整治和治理,推动我市环境质量的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和健康。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整治行动,剿灭各类环境污染源,实现环境整治的目标。

二、活动内容

1. 一类污染源: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排污治理,严格监管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业废气、废水的排放达标。

2. 一座城市: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城市环境的整洁度。

3. 一条河流:加大对河流水质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确保河流水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4. 一片森林: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大对非法砍伐和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一座山脉:加强对山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山地植被的恢复和保育,确保山区生态环境的稳定。

6. 一所学校: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校环境的质量。

7. 一家企业:加强对企业环境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绿色生产,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

8. 一辆车:加强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监管,推动车辆尾气排放的减少和治理。

9. 一颗种子: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三、活动要求

1.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

3.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整治行动的成效。

4.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确保环境整治行动的信息透明和监督公开。

希望各相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本次“九个一”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活动的圆满成功,为我市的环境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

市环保局

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通知 篇二

尊敬的各相关单位、各位同仁: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我市决定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以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环境问题的整治和治理,推动我市环境质量的提升,确保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和健康。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整治行动,剿灭各类环境污染源,实现环境整治的目标。

二、活动内容

1. 一类污染源: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排污治理,严格监管企业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业废气、废水的排放达标。

2. 一座城市: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提高城市环境的整洁度。

3. 一条河流:加大对河流水质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确保河流水质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

4. 一片森林:加强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加大对非法砍伐和盗采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 一座山脉:加强对山区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山地植被的恢复和保育,确保山区生态环境的稳定。

6. 一所学校: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校环境的质量。

7. 一家企业:加强对企业环境的监管,推动企业实施绿色生产,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

8. 一辆车:加强对机动车的尾气排放监管,推动车辆尾气排放的减少和治理。

9. 一颗种子:加强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减少农药和化肥的使用。

三、活动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2. 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推动公众积极参与环境整治行动。

3.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整治行动的成效。

4.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确保环境整治行动的信息透明和监督公开。

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高度重视本次“九个一”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环境整治工作,确保活动的圆满成功,为我市的环境质量提升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

xx年xx月xx日

市环保局

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通知 篇三

  各县(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和省高院的部署要求,彰显“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勇当标尖”的精神,依法支持、服务保障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行动(以下简称“剿劣行动”),经研究,现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九个一”活动:

  一、进行一次动员部署。近日中院召开一次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各法院要以干警大会、院务会等形式,传达学习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剿劣行动的`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以及省高院《关于为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动员全体干警提高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把依法支持、服务保障剿劣行动作为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并研究提出具体工作举措。

  二、搭建一个工作专班。要加强对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组织领导,各法院党组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班子,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督办,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立、审、执等部门负责人各司其职,并可以成立专门合议庭处理相关纠纷案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开展一次专项调研。各法院要对辖区近年来“三改一拆”、治水治污治废等情况进行一次调研,重点梳理总结相关纠纷案件和环保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理、执行

情况,准确剖析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下一步剿劣行动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纠纷案件,尽早作出预判、部署、安排。

  四、进行一轮府院对接。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引导、各方协调”的工作原则,依托环保司法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调研、组织学习培训、信息交流共享、舆情监测引导等多种形式,共同研商解决剿劣行动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涉诉纠纷。同时,要以“平安法院”建设为抓手,依托各地现有风险防控和联动处置机制,及时汇报通报、协调处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防范和处置涉稳事件。

  五、出台一个指导意见。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为全面剿灭劣Ⅴ类水行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要求,对剿劣行动中各方面反映、出现的涉法涉诉具体问题,及时收集、整理;对重大、疑难、复杂的纠纷案件,要及时上报。中院对基层法院审理、执行的相关案件要及时予以指导,并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嘉兴实际和法律精神,出台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司法指导意见。

  六、编写一本法律手册。要根据剿劣行动推进要求,从为执法人员、实务部门、基层干部处置纠纷提供法律指导的角度出发,汇编涉剿劣行动的法律法规,以便执法部门及时查找、援引、运用,促进执法行为依法有据实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同时,结合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法律问题,以“一问一答”、专题解答等形式提供实务指引,

  七、举办一次专题培训。在辖区内剿劣行动铺开推进的同时,要会同当地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对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等执法参与人员,进行一次专题法律宣讲、辅导,提示矛盾纠纷风险点,讲解典型案例,总结经验教训,提醒注意事项,解答涉法涉诉问题。此外,对法院内直接参与剿劣行动的干警,进行一次专题培训,并做好工作衔接。

  八、提出一批司法建议。要密切关注、及时研判、深入调研剿劣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司法机关和审判执行角度,通过专题研讨、调研报告、工作信息、情况反映等形式,为当地党委政府制定规范文件、出台重大决策、推进具体工作进行论证研判、风险评估,提供咨询意见、法律建议。对发现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和普遍性问题,以及相关企业、单位存在的涉法问题和涉诉隐患,要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既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又促使避免再次成讼。

  九、进行一次普法宣传。要结合相关规定和典型案例,在传统和网络等多种媒体上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治宣传。人民法庭、巡回法庭、巡回审判站点要用黑板报、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对当地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涉及剿劣行动的典型案件,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群众代表旁听庭审、调解、宣判活动。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基层法院和各部门将执行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中院办公室,联系人:费晓娇,电话82717052。

积极开展“九个一”活动依法保障剿劣行动的通知【优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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