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一
在现代教育体系中,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是一个关键的工具,用于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成果。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不仅可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还可以促进教育的发展和进步。本文将探讨一个有效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要素和实施方法。
首先,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明确目标和标准。教师的绩效考核应该与教师的职责和任务相对应,以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为目标。考核标准应该明确具体,能够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表现。同时,考核标准应该与学校的教育目标和价值观相一致,以确保教师的工作符合学校的要求。
其次,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传统的教师绩效考核主要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标准,这种单一的评价方法容易忽略教师的其他教育贡献。因此,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学生问卷调查、同事评价、教学观摩等,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贡献。另外,教师的绩效考核还可以结合教师的个人发展计划,评估教师在教学方法改进、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最后,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注重激励和奖励。教师绩效考核不仅是对教师工作的评价,也是对教师的激励和奖励。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设立合理的奖励机制,如评选优秀教师、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加薪等,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同时,教师绩效考核也应该设立完善的改进机制,鼓励教师不断改进和提高。
总之,一个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对于促进教师的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明确目标和标准,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并注重激励和奖励。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二
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个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可以帮助学校评估教师的工作表现和成果,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整体教育水平。本文将探讨一个成功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的要素和实施方法。
首先,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明确目标和标准。教师的绩效考核应该与学校的教育目标和价值观相一致,以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校的发展为目标。考核标准应该明确具体,能够全面评估教师的教学能力、教育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表现。同时,考核标准应该灵活可变,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其次,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传统的教师绩效考核主要依赖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标准,这种单一的评价方法容易忽略教师的其他教育贡献。因此,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如学生问卷调查、同事评价、教学观摩等,以全面了解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贡献。另外,教师的绩效考核还可以结合教师的个人发展计划,评估教师在教学方法改进、课程设计等方面的努力和成果。
最后,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注重激励和奖励。教师绩效考核不仅是对教师工作的评价,也是对教师的激励和奖励。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设立合理的奖励机制,如评选优秀教师、提供教育培训机会、加薪等,以激励教师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水平。同时,教师绩效考核也应该设立完善的改进机制,鼓励教师不断改进和提高。
综上所述,一个科学合理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对于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个好的教师绩效考核方案应该明确目标和标准,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并注重激励和奖励。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激励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的发展和进步。
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三
为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根据《昌邑市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综合、多元考评教师的德、能、勤、绩。通过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职业特点的考评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规范、导向和激励功能,调动和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素质教育全面深入实施。
二、考核范围
全校在编教职工、交流教职工。
三、组织实施
纳入校长职级管理的校长,由市教育局按《昌邑市中小学校长绩效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其他人员的考核在教育办的领导下,由学校按以下办法组织实施。
四、考核办法
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的不同,教职工按专任教师、管理、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人员分类考核。领导干部等非专任教师兼课节数超过学校专任教师平均课时量2/3的,可按专任教师进行考核。
绩效考核采用量化考核和民主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量化部分以学校考勤、实际授课记录、获奖证书等为依据,主要对工作量、考勤和业绩成果量化计分;评价部分采用多主体综合评价打分的方式,对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
(一)量化部分(70分)
1、工作量(30分)
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学科教师在备、教、批、辅、检测等环节中实际付出的差别,设定学科标准周课时量,具体由学校研定。学校根据教学人员数、班级数和学校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情况,量化出学校所有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班主任工作量按教师标准工作量的一半计入教师岗位工作量。自习辅导、体育训练、文娱活动、考试等其他教学活动的工作量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核定。
根据管理、工勤、教辅等非教学人员数和各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量核定出各非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
在核定岗位工作量时,非教学岗位总工作量占学校所有岗位总工作量的比例:小学不高于9%。
学校要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大体均衡。教职工可根据岗位要求,通过学校安排和双向选择、竞争上岗等方式兼任多个岗位,合并计算总工作量。
教职工总工作量由学校每周进行统计备案,考核时累计。
教职工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职工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实际工作量÷教职工人均工作量×30分
2、考勤(20分)
主要考核年度内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每天扣0.5分,事假每天扣1分,旷工每天扣2分,迟到、早退、脱岗每次扣0.2分,因公请假和婚、丧、产假等规定假期内不扣分。考核依据为学校考勤记录。
3、业绩成果(20分)
主要考核教职工完成岗位职责情况,包括育人效果、教学质量、教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考评时要注重教学常规检查,不得简单地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应设立学困生转化、考试合格率、辅导学生获奖等量化指标,同时将教职工
在教书育人、教育教学管理、文体活动、培训进修以及公开课、示范课等方面获奖情况纳入量化范围,突出教职工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的贡献,具体打分由学校根据自身特点制定。
(二)评价部分(30分)
管理、教辅、工勤岗位人员的业绩评价由学校教职工和考评委员会评分。其中学校教职工评分占40%;考评委员会评分占60%。
专任教师业绩评价由考评委员会评价、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学生评价三部分评价综合构成。其中考评委员会评价占50%;年级组和学科组评价占30%;学生评价占20%。
兼任教师或管理、教辅、工勤岗位的,参与不同类别的评价,并根据实际工作侧重按比例计算总分。
五、等次确定
(一)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依据上级规定的绩效考核等次标准确定,严格控制。学校按岗位分类考核,非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专任教师岗位优秀等次的比例。
(二)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违反潍坊师德投诉30项必查内容规定,被投诉查实的。
(三)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评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1、教职工受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记过以上行政处分的;
2、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
3、旷工累计5天以上的以及非特殊原因、未经教育局批准,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
(四)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教职工受撤销党内职务或降低岗位等级及以上处分的;
2、因严重违反职业道德、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行为受到潍坊市级以上通报批评或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
3、考核总分达不到60分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考核的。
(五)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以及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六、结果使用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同时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今后,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原则上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不再单独考核;师德考核优秀等次50%的人员可根据绩效考核成绩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时教育教学业绩评定赋分可参考绩效考核成绩。
七、考核程序
(一)个人自评:要求教职工对自己采取全面、发展、联系的观点,客观地检查各项评价指标的达到程度,按照学校量化测评办法填写相关表册。
(二)量化核算:考评委员会根据学校提供的授课记录、考勤记录以及教职工获奖证书原件等,参照量化考核方案进行核算计分,计算出量化指标的得分。
(三)民主评价:组织考评委员会评价,教研组评价,学生、家长评价,教职工评价。各种评价填写相应评价表,并由考评委员会进行汇总计分。
(四)综合评定:在量化和考核的基础上,学校考评委员会按照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考核等次。
(五)公示备案:对考评委员会综合评定的等次进行为期3-5天的公示,并按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教职工绩效考核时间一般根据上级的安排进行。
八、相关要求
(一)学校要根据“指导意见”制订教职工绩效考核方案,经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后实施(通过率不低于85%),如需修正需通过上述程序进行,学校制定的方案需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二)学校要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考评委员会,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考评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7—13人组成,成员可由学校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其中一线专任教师的比例不少于60%。
(三)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考核的各项得分必须有原始依据印证,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结果要在本学校显眼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七天。
(四)绩效考核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考核标准和程序,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四
根据《xx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xx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xx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于xx年xx月xx日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发放时间: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12月末每年集中发放一次。
三、绩效工资的项目
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
四、考核分配原则
考核工作原则上以月为单位进行,业绩考核可以学期和学年为单位进行。绩效工资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广大教师的意见,做到统筹兼顾,接受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xx中心校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
(二)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包括幼儿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班主任津贴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责任共担。
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自行决定。兼任多个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的职务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考核分配细则。
(2)工作量津贴。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课时、超员)及所承担的工作职责等。
a、教师必须完成幼儿园安排的工作量,实行超员津贴。
各班级人数在基数基础上按超出的人数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数xx人、中班基数xx人、小班基数xx人)
b、幼儿园安排的加班(xx小时以上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课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儿园安排的加班计算)
注:加班每月封顶xx元。
(3)业绩奖励津贴(xx元)
a、工作考核:业绩奖励津贴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业绩扣xx元。)
师德表现每月xx元。
安全责任每月xx元。(出现安全事故的费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担一半,园内承担一半。)
b、各项奖励(本园认可的)。
1、获奖先进;
2、特定的组织活动等;
3、个人比赛、指导获奖;(第1至第3按照幼儿园奖惩方案执行)
4、课题科研成果奖。(园级单项xx元、学区级xx元;市级单项xx元;省级单项xx元;国家级单项xx元。
说明: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三)其他具体事项。
A、关于受处分人员、请假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其他人员的有关规定。
1、受处分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受市级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处分期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
(2)受学区内警告处分的,按实际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5%发放。
2、请假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下列办法执行:
(1)长期事病假的绩效工资不发放。
(2)当月事病假累计达到5天(含节假日)的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事病假累计达到15天(含节假日)的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当月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发放。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不参与学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B、对迟到、早退、不参加集体活动或无故旷课、旷工的,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单位分配工作的,幼儿园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适当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津贴。对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C、以下奖惩纳入年度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依据,不做为绩效工资奖励。(论文教师学历、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课例、案例、随笔,获奖或发表并收入汇编奖励。)
(四)严重违纪违规:依据《教师法》第xx章法律责任第xx条精神,教职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绩效工资(不参与任何评先评优)或行政处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
4、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二)领导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绩效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的具体实施。
(三)在执行考核分配试行方案过程中,具体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负责对教师进行师德、业绩绩效考核。由高田增负责对教师出勤考核。由梁建辉负责安全绩效考核汇总。
(四)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见的要及时核实,确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申诉,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做好复核、申诉的答复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负责解释
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五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服务和促进义务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为目标,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全面建立我校教师工作考核奖励制度,促进广大教师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实施原则
1、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以德为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以师德考核合格为前提、以工作实绩考核为依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绩贡献。
2、实行教师基本岗位工作与班主任岗位工作分开考核和奖励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制定公开,考核过程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4、坚持“绩效考核三结合”原则。考勤、考量、考绩与考德(师德师风)相结合;平时过程考核与学期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目标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根据专任教师、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工勤人员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三、实施步骤
1、学校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行政班子成员和教师代表组成;
2、研究制定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并由教师大会80%以上教师通过方予以实施;
3、每学期结束时由考评小组依据教师提供的真实资料和本期工作表现,进行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打分;
4、考核结果核实无误并公示后,经考评小组签字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结果作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
本办法于20xx年12月26日学校教师绩效考评小组全体成员通过,于20xx年12月27日教师大会通过。本办法具体解释由考评小组负责。
教师的绩效考核方案 篇六
一、考核对象:
团西二小现任具体学科教学岗位的专业任课教师。
二、考核时间范围:
每年的春学期开始至当年的秋学期结束。
三、考核细则:
(一)业务素质(10%)
本科学历记6分,专科记4分,中师记2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课题和论文)的“学科带头人”省、市、县级分别记5分、4分、3分,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教学能手”省、市、县级分别记4分、3分、2分,未完成指定教科研任务的的减半记分。当年新增各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教师”、“名校长”称号的另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二)计划的制订与总结(5%)
每学期计划总结各记2.5分,各类学科计划、小结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0.1分/份,按学期分别计算,对应学期计划或总结分数扣完为止。
(三)备课20%
集体备课计8分,每学期4分。材料不符合学校统一要求的-0.1分/次,未按时上传学校网站的-0.1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个案备课计12分,每学期6分。检查或抽查中发现备课材料质量较差被点名通报的-0.4分/次,备课节次不足的-0.2分/课时,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四)上课25%
为他人代岗但实际未到岗的-0.5分/次,代岗而未按时到岗、上课不备课或备课与上课明显不符造成课堂纪律混乱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0.4分/例,未经教导处同意私自调课或不按教导处课表上课的-0.2分/例,上课迟到、拒绝学生听课、因教师责任造成的学生上课不全且无严重后果的(有严重后果的另外处罚)、中途离开课堂、课堂上接听电话-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听课被评为差课的-0.5分/次,总扣分不超过10分
(五)作业与辅导20%
作业辅导每学期各记10分,布置学生书面完成的作业有连续未批阅或错批的-0.1分/例,教学工作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作业质量较差或批阅不符合学校要求的-0.2分/次,对应学期的分数扣完为止。
(六)考查与评价4%
每学期考查各记2分,未按学校要求完成期末学情调研或考查任务的-0.5分/科,未按要求完成质量分析报告的、统一阅卷中积分错误或错批的-0.1分/例,考核学期内分数扣完为止。
(七)学习教研16%
教师参与集中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各记0.1分/周,学习无详实记录的减半记分;参与教研组集中活动记0.2分/周,学习无记录的减半记分,不参加活动不得分。
四、考核办法:
积分从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为优秀级,后十名为合格级,其余为良好级。每级奖金相差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