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精彩3篇】

时间:2017-08-08 04:48:20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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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篇一

近年来,随着疫苗研发和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免疫规划成为了预防疾病的重要手段之一。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本文将探讨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制定和执行一个成功的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首先,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接种疫苗,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减少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可以确保公众能够及时接种疫苗,提高免疫力,减少疾病的传播风险。此外,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还可以提供有关疫苗接种时间和方式的指导,帮助个体做出明智的健康决策。

那么,如何制定和执行一个成功的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呢?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疫苗接种计划。这包括确定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等方面的内容。接种计划应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确保疫苗的全面覆盖和接种的及时性。其次,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公众对于疫苗接种的认知和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因此,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向公众传达疫苗的重要性和接种的益处,解答他们可能存在的疑虑和误解。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最后,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通过定期对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免疫规划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在制定和执行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过程中,需要政府、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公众等多方合作。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同时,还应加大对免疫规划的投入和支持。医疗机构应提供充足的疫苗供应和接种服务,确保接种的安全和质量。科研机构应加强疫苗研发和监测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公众应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并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做出明智的决策。

总之,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制定和执行一个成功的免疫规划实施方案需要政府、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公众等多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通过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疫苗接种计划,建立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可以提高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篇二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流动,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成为了全球面临的重要挑战。为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免疫规划实施方案应运而生。本文将探讨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目标和策略,并讨论如何提高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

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接种疫苗,提高人群的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免疫规划实施方案需要制定相应的策略。首先,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疫苗接种计划。接种计划应包括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接种地点等方面的内容。接种计划应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确保疫苗的全面覆盖和接种的及时性。其次,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公众对于疫苗接种的认知和理解程度直接影响着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因此,应通过各种途径和渠道,向公众传达疫苗的重要性和接种的益处,解答他们可能存在的疑虑和误解。此外,还可以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健康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最后,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监测和评估机制。通过定期对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改进措施,确保免疫规划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实施。

为了提高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需要政府、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公众等多方合作。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同时,还应加大对免疫规划的投入和支持。医疗机构应提供充足的疫苗供应和接种服务,确保接种的安全和质量。科研机构应加强疫苗研发和监测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公众应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并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做出明智的决策。

总之,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具有重要意义。免疫规划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接种疫苗,提高人群的免疫力,减少疾病的发生率和死亡率。通过制定完善的接种计划、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可以提高免疫规划的实施效果,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政府、医疗机构、科研机构和公众等多方的合作和努力是实现免疫规划目标的关键。

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篇三

免疫规划实施方案范例

  为落实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生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X年版)》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免疫规划项目实施,促进规范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加强疫苗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管理,为适龄儿童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和补种乙肝疫苗等预防接种服务,进一步降低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发病水平,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二)具体目标。

  1.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建(卡)证率≥95%;

  2.以镇为单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

  3.以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损耗系数控制在规范要求,即单人份疫苗1.05(脊灰糖丸1.1),2人份疫苗1.2,3人份疫苗1.5,4人份疫苗2.0,≥5人份疫苗2.5;

  4.以镇为单位托幼机构、小学校和入学儿童查验率要求达到100%,补证率达100%,补种率在95%以

上;

  5.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发现后48小时内报告率≥90%,需要调查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报告后48小时内调查率≥90%,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调查后7日内完成初步

  调查报告率≥9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在调查后3日内报告率≥9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调查表关键项目填写完整率达到10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分类率≥90%,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县覆盖率达到100%。

  6.推进免疫规划信息化建设,全镇范围内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二、项目内容

  (一)建设规范性预防接种门诊。

  为适应扩大免疫规划工作发展需求,接种门诊应不少于60m,设有办公室、接种室、宣传候种室和冷链室,面积足够大的可将宣传候种室和接种室建成开放式的`接种大厅。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接种方法、接种禁忌症等。

  (二)规范疫苗管理。

  制定本院疫苗需求、使用、分配计划;做好疫苗出入库和使用记录;疫苗损耗系数控制在要求范围;疫苗储存用量不得超过1个月;疫苗要全程冷链运输,温度达到要求,运输记录完整;对储存疫苗的冰箱须每日记录2次温度;规范处置过期失效疫苗。

  (三)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1.服务对象: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包括流动儿童等。

  2.免费范围:所有与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项目均免费,中央转移支付提供接种所需的疫苗和注射器经费,儿童建卡、建证、建IC卡(磁卡)注射、注射器、接种前问诊等均不能收2

  费。不得强行用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同时接种第二类疫苗,不得在对适龄儿童接种第一类疫苗时搭收体检费等任何费用。

  3.工作要求。

  (1)及时为辖区0~6岁的常住儿童及居住满3个月以上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

  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及时汇总、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每月上报一次常规免疫接种数据;指导和参与接种率常规报告、监测和分析评价。

  (8)在全镇范围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系统建设。并及时上传接种个案及有关报表。

  (四)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使全体城乡居民都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对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工作,进一步降低15岁以下儿童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保护儿童身体健康。

  (五)开展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工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配合教育部门每年对新入托、入学儿童进行接种证查验工作,及时对漏证、漏种儿童进行补证、补种,将漏卡的适龄儿童纳入免疫规划管理。

  (六)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进行处理和报告,确保各项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的监测与控制。

  疫情报告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疫情。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有关单位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开展疑似病例报告、个案调查、实验室检测和血清学监测等工作。

  通过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等方式收集、分析、调查、核实疫苗针对疾病疫情信息。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脑、流脑等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疫情报告外,还应进行专病报告和管理。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监测指标达到国家要求。

  (八)开展预防接种相关工作。

  1.培训和督导。

  培训:参加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镇级防保组织的培训少于一次。

  督导:每年对村委开展2次并制定督导方案。

  2.资料管理。

  (1)分类管理。分为统计资料、非统计资料两类。其中统计资料包括记录表、调查表、统计报表。非统计资料主要包括各类业务技术资料、培训教材、会议、表彰、宣传等资料,以及各类计划、总结等。按时整理,装订成册保存,实行档案化管理。

  (2)及时报告。按要求报告疾病主动监测旬、月报表、接种率统计表、疫苗使用进度表等。

  3.健康宣教。每年开展“4.25”预防接种宣传日/周宣传活动,开发当地宣传材料,利用宣传品和电视、广播、网络、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

  4.开展免疫成功率和人群免疫水平监测。

  5.收集与预防接种相关基础资料。

  6.继续教育。所有参与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国家免疫规划技术的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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