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起诉书范文(最新6篇)

时间:2011-03-03 02:17:16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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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一

第一篇内容

被告人某某涉嫌盗窃案件起诉书

公诉机关:某某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某某

性别:男

年龄:30岁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住址:某某县某某街道某某号

案件概述:

经某某县公安局立案调查,被告人某某于2021年5月30日晚上11时许,在某某县某商场盗窃他人财物,涉案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已依法取得了相关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将相关事实和证据陈述如下:

一、被告人某某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某某,男,30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为某某县某某街道某某号。

二、案发经过

2021年5月30日晚上11时许,被告人某某在某某县某商场盗窃他人财物。经监控录像显示,被告人某某进入商场后,目光不时地转向周围顾客,并在某某商店内盗窃了一部手机,价值1000元人民币。随后被商场保安人员发现并控制,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

三、证据链

1. 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了被告人某某进入商场及盗窃行为的全过程。

2. 证人证言:商场保安人员证实了被告人某某盗窃行为,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

3. 被盗手机:被盗手机已经被公安机关查获,并与被告人某某的指纹相符。

四、法律适用与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并依法追缴被盗财物。

公诉机关:某某县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1年6月10日

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二

第二篇内容

被告人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件起诉书

公诉机关:某某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某某

性别:女

年龄:25岁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

住址:某某市某某街道某某号

案件概述:

经某某市公安局立案调查,被告人某某于2021年5月15日晚上10时许,在某某市某夜店内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一名受害人重伤。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查明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并已依法取得了相关证据。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现将相关事实和证据陈述如下:

一、被告人某某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某某,女,25岁,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住址为某某市某某街道某某号。

二、案发经过

2021年5月15日晚上10时许,被告人某某在某某市某夜店内与一名男子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被告人某某突然拿起手中的酒瓶砸向该男子头部,导致该男子头部大量出血,经医院诊断为颅脑损伤,属于重伤。随后被夜店保安人员制止,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

三、证据链

1. 夜店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清晰记录了被告人某某与该男子发生争执,以及被告人某某拿起酒瓶砸向该男子头部的全过程。

2. 证人证言:夜店保安人员证实了被告人某某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并将其移交给公安机关。

3. 医院诊断书:医院出具的诊断书证实该男子头部损伤为重伤,并与被告人某某的犯罪行为相吻合。

四、法律适用与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建议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某某有期徒刑,并依法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相关损失。

公诉机关:某某市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1年6月10日

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三

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如何制作具备逻辑性和公正性特点的判决书。 刑法为你整理妨害公务罪刑事判决书,仅供参考。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黄浦刑初字第183号

公诉机关某院。

被告人陈某。

辩护人马某,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某院以沪黄检刑诉〔2012〕某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犯妨害公务罪,于2012年3月1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决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某院指派代理检察员杨某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某及其辩护人马某到庭参加了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某院指控,被告人陈某于2012年1月12日19时30分许,酒后骑电瓶车途经本市某号时,将王某停放在该处的电瓶车撞到,后两人交涉未果,王某拨打;110;报警。黄浦公安分局民警沈某等人接警后赶赴事故现场处置,被告人陈某又与围观群众发生纠纷,沈某多次上前劝阻,后被陈某用拳击打脸部。经鉴定,沈某上颌骨额突骨折伴错位,构成轻伤;鼻骨骨折无明显移位,属轻微伤。被告人陈某被增援民警制服后传唤至公安机关。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xxx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适用《xxx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陈某在有期徒刑1年以下的刑罚幅度内量刑。

上述事实,有被害人沈某的陈述笔录;证人王某、张某的书面证言及辨认笔录;证人姚某、储某、陈某的书面证言;涉案监控录像资料;被害人沈某的验伤通知书及伤势照片;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出具的工作记录;被告人陈某的前科材料;被告人陈某的供述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被告人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等均无异议,本院在告知有关法律规定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后,被告人陈某表示自愿认罪,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对起诉指控的事实及定性均无异议,并提出如下辩护意见:陈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陈某系酒后才导致犯罪;陈某患有慢性疾病。综上,请求法庭对陈某从轻处罚,对其在6个月以下的刑罚幅度内量刑。

本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以暴力方法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被告人陈某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照《xxx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副 庭 长 吴明峰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邢 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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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任旭阳

[湖北-襄阳]

湖北瀛楚(襄阳)律师事务所

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四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五

离婚起诉状:

原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 ,现在 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

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 出租私房xxx时被 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

2000年 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敬礼!

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李某某

20**年月x月x日

刑事起诉书范文 篇六

双方: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因经营资金周转困难,需向甲方融资一万元,自xxx至xxx止。鉴于乙方目前经营情况,无法按约定以货币资金偿还甲方贷款。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财产抵销其应付债务。双方约定如下:

一、乙方以下列财产作为向甲方贷款一万元人民币的补偿(以乙方财务会计凭证为依据,复印件见附件):评估价值的名称、型号、数量、权属证明、编号。

二、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成立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管理部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本协议自财产登记转让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自上述财产转移登记之日起解除。

三、甲、乙双方在办理财产过户登记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四、乙方已向合法的保险公司投保本协议所列的全部财产。本协议生效之后,乙方负责用甲方名义来记录保险的受益权,直到保险期满。保险期满以后,财产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来承担。

五、乙方保证该物业的所有权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如抵押等),也未被有关部门查封、扣押、保护。因乙方或其他原因不能转移财产所有权的,甲方仍具有合法的债权地位,有权依法行使追偿债务的权利。

六、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公证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xxx保留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刑事起诉书范文(最新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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