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通知(推荐3篇)

时间:2012-08-09 01:49:29
染雾
分享
WORD下载 PDF下载 投诉

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通知 篇一

尊敬的会计从业资格人员:

根据国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的要求,为了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确保会计从业人员的信息完整、准确、及时,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决定开展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信息的全面采集工作。

一、采集对象和范围

此次采集的对象为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范围内的所有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包括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正在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以及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未参加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的人员。

二、采集内容

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学历信息: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等。

3. 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等。

4. 考试信息:是否参加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

5. 继续教育信息:是否参加过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参加时间、培训机构等。

三、采集方式

我们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届时,您将收到一封包含个人信息采集链接的电子邮件,请您点击链接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为保障信息的安全性,您需要使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填写的信息将作为您个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存档,仅供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管理和查询,不会对外公开。

四、注意事项

1. 请您务必保证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故意虚假填报或者填报不完整的情况,将依法严肃处理。

2. 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需重新申请。

3. 如您在填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提供帮助和指导。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共同推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通知 篇二

尊敬的会计从业资格人员:

根据国家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的要求,为了更好地管理和服务会计从业人员,我们决定开展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信息的全面采集工作。

一、采集目的

本次采集旨在建立健全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库,为相关机构和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会计从业资格人员信息,便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采集内容

1. 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2. 学历信息:学历、毕业院校、专业等。

3. 工作经历:工作单位、职务、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等。

4. 考试信息:是否参加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

5. 继续教育信息:是否参加过会计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参加时间、培训机构等。

三、采集方式

我们将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您将收到一封包含个人信息采集链接的电子邮件,请您点击链接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为保障信息的安全性,您需要使用个人注册账号登录,填写的信息将作为您个人的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存档,仅供相关机构和部门进行管理和查询,不会对外公开。

四、注意事项

1. 请您在填写过程中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有故意虚假填报或者填报不完整的情况,将依法严肃处理。

2. 请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逾期未完成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会计从业资格,需重新申请。

3. 如您在填写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提供帮助和指导。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我们: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电子邮箱:XXX

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服务,共同推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通知 篇三

根据国家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1]18号、黑财会函[2011]14号文件要求,推动我市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加速与全国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数据接口,完成信息对接,现将全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人员范围

  持有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之前的会计人员。

  二、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方式

  为降低我市会计从业人员负担,方便会计从业人员参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减轻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我市会计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工作的形式定为:在2012年12月31日前,会计人员可自行登陆黑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局官方网站(龙江会计网),参加黑龙江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将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补全,不需到会计管理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会计从业人员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从业人员如需变更身份证号、姓名等重要信息,需到所属辖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三、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时间安排

  我市统一采集信息开始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此前已办理跨省调转手续且在有效期内的持证人,应在调入地进行信息采集。

  四、统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码

  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要求,为便于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汇总和跨地区调转,也为将来会计从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社会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接预留空间。我市今后将统一采用身份证号做为会计从业人员信息档案号。持港、澳、台身份证件的从业人员,以其本地身份证号作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持护照的外国从业人员,以其护照号作为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原14位档案号码,在《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改称“管理号”,打印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IC卡号/IC card”位置。

相关推荐:20

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点击免费试听!
黑龙江齐齐哈尔会计从业资格人员基本信息采集通知(推荐3篇)

手机扫码分享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