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资料的公开信(精选3篇)

时间:2016-06-04 03:48:42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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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资料的公开信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负责人,今天我代表全体工作人员向大家发出这封公开信,与大家分享一些我们馆内珍贵资料的相关信息。

首先,我要感谢您们对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关心和支持。多年来,得益于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馆内收藏了大量有关司法行政史的珍贵资料,包括历代法律文献、法规文件、法官办案记录等等。这些资料不仅是司法行政史的珍贵遗产,也是我们向公众传递司法行政文化的重要窗口。

然而,我们也深知这些珍贵资料的意义远不止于此,它们更应该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因此,我们决定将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资料向社会公开,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接触、了解司法行政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成就。我们相信,通过公开这些资料,不仅可以满足公众对司法行政史的研究需求,还可以促进司法行政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在资料的公开过程中,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是尊重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在公开资料时,我们将做好脱敏处理,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三是注重互动与反馈。我们将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窗口,接受公众的咨询和建议,以便更好地满足大家的需求。

最后,我想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公开活动中来。您可以通过参观展览、阅读资料、参加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司法行政史的发展脉络,感受司法行政文化的独特魅力。同时,我们也欢迎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发展。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让我们携手共建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为推动司法行政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负责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资料的公开信 篇二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负责人,今天我代表全体工作人员向大家发出这封公开信,继续与大家分享一些我们馆内珍贵资料的相关信息。

首先,我要再次感谢大家对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关心和支持。自从我们决定公开馆内资料以来,我们收到了许多市民朋友们的积极反馈和建议。这些反馈和建议对我们非常重要,帮助我们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量。在此,我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通过与市民朋友们的交流,我们了解到大家对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期望和需求。有的朋友希望我们能够加大数字化资料的推广力度,让更多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和利用这些珍贵资料;有的朋友希望我们能够举办更多形式多样的展览和活动,让公众更好地参与其中。对于这些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和考虑,予以积极回应。

另外,我还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我们最新的馆内展览。为了让市民朋友们更全面地了解司法行政史的发展历程,我们特意策划了一场以“刑事司法改革与社会进步”为主题的展览。展览将通过图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展示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成果,以及它对社会进步的积极影响。展览将于xxxx年xx月xx日正式开幕,届时欢迎大家前来参观。

最后,我再次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积极参与到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公开活动中来。让我们一起感受司法行政文化的魅力,共同推动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的发展。

感谢您的支持与关注!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推动司法行政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贡献力量!

此致

敬礼

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负责人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资料的公开信 篇三

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资料的公开信2017

  导语:关于征集绵阳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资料的公开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开信全文

。更多相关信息请关注!

  尊敬的绵阳司法行政系统老领导,老同志,各位同仁:

  你们好!

  以苏杰同志为班长的新一届绵阳市司法局领导班子,为了全面展现绵阳司法行政系统的光荣历史,充分展示绵阳司法行政事业自改革开发以来的发展成果,科学弘扬绵阳司法行政人的精神风貌。绵阳市司法局党委决定,在绵阳市司法局机关即将搬迁新办公楼之时,利用既有设施,勤俭节约,因地制宜地建设绵阳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根据陈列馆建设需求,现面向全体在绵阳司法行政系统和有关部门工作生活过的老领导,老同志及各位同仁征集有关文物和史料。

  一、征集范围。绵阳司法行政系统组建至今的各个历史时期,市司法局与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干部、职工和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在从事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治宣传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档、图表、音像资料、实物等。主要包括:

  (一)各历史时期党政军领导人(军队副师、地方副厅级以上)来绵阳司法行政系统参观、视察、访问时的照片、讲稿、录音、录像、题词和相关报道等;

  (二)各历史时期形成的有代表性的重要文件、公函、证件、徽章、印章、匾额以及服饰等实物等;

  (三)各历史时期获得的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的奖励证书、奖状、实物、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报道资料等;

  (四)各历史时期单位和个人出版的与司法行政相关的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的报纸、书刊、论文、史志、文学艺术作品等;

  (五)在司法行政系统学习、工作、生活过的具有一定影响的人物档案资料,包括手稿、信函、笔记、论著、印刷制品、出版物、证书、音像、实物等;

  (六)个人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及重大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纪念品以及音像、文献资料、实物等;

  (七)各历史时期个人收藏的具有史料价值的各类书籍、教材、教案、证书、论著、工具、模型、器材、仪器设备,各类证书、培训结业合影、个人照片、回忆录和实物等;

  (八) 老领导,老同志您个人对绵阳司法行政系统组建初期的情况梳理、组建后任务完成情况、对初建时间个人感受等文字档案资料;

  (九)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和实物。

  以上文物和史料,可大可小,在材料中须注重细节描述,在实物数量上不限。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凡是个人收藏的文物史料,采取自愿和协商捐赠的办法进行。

  (二)复制。对于确有重要价值,本人不愿捐赠、也不愿有偿提供的文物史料,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复制后将原件退回。

  捐赠或提供复制的每幅图片请附注上事件所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内容、相关人物介绍和其他相关必要的说明;数码图片请提供未经压缩修改的原图;音像征集品请附注内容介绍;实物征集品请附注物品名称、性质、相关事件、相关人物等内容;档案文字资料请附注相关说明。

  个人提供的征集品清点后,请在汇总表格(附后)填写上述内容,以方便我们进行核对登记。

  提供征集品时,图片、音像、实物、文字档案可通过邮寄、托运或物流的方式提供,由市司法局担负邮寄费用;有特别要求时请与司法局历史陈列馆建设办公室联系解决。

  市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行业协会全面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有关文物和史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勘误及上报等工作。

  征集时间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

  绵阳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建设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绵阳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冯元军

司法行政史荣誉陈列馆资料的公开信(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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