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我与被告XXX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向贵院提起上诉,并就以下事实和理由请求贵院作出公正的裁决。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和被告是在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XXX元。被告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2.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到目前为止,被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3.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催讨债务,但被告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事实与理由
1.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请贵院依法审理本案,保护我作为原告的合法权益,还我一个公正、公平的借贷环境。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现就我与被告XXX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向贵院提起上诉,并就以下事实和理由请求贵院作出公正的裁决。
一、案件基本情况
1.原告和被告是在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金额为XXX元。被告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
2.根据合同约定,被告应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全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到目前为止,被告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3.原告多次与被告沟通催讨债务,但被告以各种借口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事实与理由
1.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构成违约行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借款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XXX元。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请贵院依法审理本案,保护我作为原告的合法权益,还我一个公正、公平的借贷环境。
特此申请。
原告: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 篇三
原告:XXX,男,汉族,1969年6月4日出生,住XX省资阳市安岳县高屋乡社皇村5组,公民身份号码511023,联系电话:。 被告:XXX,女,汉族,1969年9月5日出生,住XX省三台县新生镇星火裕民村1组023号,公民身份号码510,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人民币60720.59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xxx于x年x月x日向原告xxx借款人民币xxxx(xxxx)元,并出具了借条一张,双方约定x年x月x日还款x万元,余下欠款x月x日还清。约定的首次还款日(x月x日)到来后,原告xxx向被告xxx多次催要欠款,被告xxx一直借故拖延至今。约定的最后还款期限(x月xx日)已过,被告xxx至今分文未还。且原告xxx用手机拨打被告xxx的手机时,还多次出现被告xxx不接听电话的情况。
原告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民间借贷关系,被告XX作为债务人,有义务向债权人偿还债款。 综上所述,上述被告的行为已侵犯原告的'财产权益,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为维护原告的合法财产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如诉讼请求!
此 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 篇四
原告:甲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个体户,住甲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乙某,男,1980年5月21日出生,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被告:丙某,女,成年,汉族,某县人,农民,住乙县城关镇山头村。
诉讼请求
1、判令两被告立即返
还其借款20000元整,并自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
2、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两被告系夫妻关系。xx年5月8日,被告乙某因资金紧张,提出向原告借款,经协商,原告当天即借给被告20000元。被告并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个月,借款利率按4分计算。而该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均无果。由于该债务是在被告乙某、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是其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他们共同清偿。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立即返还其借款20000元整,并自xx年6月8日始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付利息,息随本清;并由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以上事实有被告出具的借条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公民间的合法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乙某、丙某迄今未履行还款义务,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法律责任。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敬请贵院依法裁判。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起诉人:甲某
20xx年x月x日
民间借贷民事上诉状 篇五
原告:xxx,性别, 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居民,住址xxxx,身份证号:xxxx,电话:xxxx
被告:xxx,性别,xxxx年xx月xx日生,汉族,居民,住址xxxx,身份证号:xxxxx,电话: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归还借款xxxx元及利息(还款之日至履行完毕之日利息);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xxx向原告借款xx万元,当场打了借条,约定xxxx年xx月xx日还清。可借款后,被告言而无信,没有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才归还了xxxx元,现还有xxxx元没有归还。原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准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