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一
尊敬的市民们:
近年来,随着交通工具的普及和交通量的增加,交通问题成为我们城市发展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提高出行效率,我们发起了“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城市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首先,我们呼吁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交通规则是交通运行的基础,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我们应该遵守红绿灯,不闯红灯;遵守交通标志,不违法超车;保持车距,不占用对向车道。只有大家共同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够保障交通的有序进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要提倡礼让行车的精神。在繁忙的城市道路上,礼让行车是一种必要的行为。无论是行人还是司机,都应该学会尊重对方,给予彼此一定的空间和优先权。行人要遵守交通信号,不随意穿越马路;司机要礼让行人,尽量避让行人。只有通过相互的理解和礼让,我们的交通环境才能够更加和谐。
另外,我们要强调文明驾驶的重要性。文明驾驶不仅仅是遵守交通规则,更是一种精神追求。我们要保持冷静、宽容的心态,不与其他车辆争道抢行;要保持耐心、礼貌的态度,尽量避免使用喇叭;要保持谦逊、守法的行为,不占用非机动车道。只有通过文明驾驶,我们才能够为其他驾驶者树立榜样,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驾驶环境。
最后,我们要提倡绿色出行的理念。绿色出行是指选择环保、低碳的交通方式。我们可以多骑自行车、走路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对汽车的依赖。同时,我们还要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污染。通过绿色出行,我们可以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能源消耗做出自己的贡献。
亲爱的市民们,交通问题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质量和安全。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我们希望能够唤起大家对交通问题的关注,并且通过自己的行动,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谢谢大家!
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二
尊敬的市民们: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交通问题日益突出,给市民出行带来了很大困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发起了“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城市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首先,我们要提倡公众交通的使用。公众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有效手段之一。我们呼吁大家多乘坐公交车、地铁、轻轨等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的使用。通过减少私家车的数量,不仅可以缓解道路拥堵,还可以减少尾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其次,我们要强调骑行和步行的重要性。对于短距离出行的市民来说,骑行和步行是非常好的选择。骑行和步行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鼓励市民们多骑自行车、多步行,通过这种方式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为城市交通减负。
另外,我们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驾驶员是交通运行中的重要一环,他们的驾驶行为直接影响到交通的安全和流畅。我们要通过宣传教育,加强对驾驶员的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他们的文明驾驶水平。同时,我们也要加强对驾驶员违法行为的打击,严厉处罚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最后,我们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生是交通事故的高发人群之一,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交通规则的掌握程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命安全。我们要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多方合作,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亲爱的市民们,交通问题是我们每个人都要面对的挑战。通过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我们希望能够唤起大家对交通问题的关注,并且通过自己的行动,为城市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创造一个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谢谢大家!
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三
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四
广大市民及驾驶员朋友们:
为深化创建文明城市,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全力打造安全、和谐的出行环境,着力纠正各类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积极倡导“七大文明交通行为”。
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
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横过马路遵守交通信号、不翻越护栏等文明交通行为。
二是机动车驾驶员自觉摒弃“七大交通陋习”。
1、违反信号灯规定的行为,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40、41、42、43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200元记6分。
2、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因随意变更车道而影响其它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驶的,违反了《条例》第44条第2款,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100元。
3、违反禁止标线(即驾驶机动车压黄实线、白实线等),违反了《法》第38条,根据《法》第90条,处罚款200元记3分。
4、违法停车(逆向停车、占用人行道、盲道),违反了《法》第56条第1款、《条例》第63条、《办法》第49条第1款,根据《法》第93条第2款、《办法》第71条的规定,处罚款100元。
5、开车打手机,违反了《条例》第62条第3项,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6、不系安全带,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
7、驾乘摩托车未戴头盔,违反了《法》第51条,根据《法》第90条,罚款50元扣2分。
三是坚决抵制非机动车及行人“七类交通陋习”。
1、坚决抵制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反了《法》第35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2、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了《法》第38条、《条例》第38条、40条、41条、42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3、非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其他车辆专用车道的,违反了《法》第37条,根据《法》第89条,罚款50元。
4、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未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违反了《条例》第68条第4项,根据《法
》第89条,罚款20元。
5、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违反了《法》第38条、第62条、《条例》第38条第2款、39条、43条,根据《法》第89条,口头警告。
6、行人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2条、《条例》第75条,《法》第89条,罚款20元。
7、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违反了《法》第63条、《办法》第58条第2项,根据《法》第89条,罚款20元。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为了我市道路交通更加和谐、有序、畅通,请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创建文明城市做出积极的贡献!
开展文明交通倡议书 篇五
为维护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品味,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交通环境,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成为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推动者、践行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努力倡导文明交通新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我们发出“文明交通、我们行动”倡议:
一、从规范停车做起。
机动车在道路两侧停车时,应当在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
临时停车时,均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
严禁在道路交叉口、应急通道口等法律明令禁止的地点乱停乱放。
非机动车也应在指定区域或不妨碍通行的地点统一摆放整齐。
二、倡导文明交通行为。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正确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遵守信号灯,各行其道不影响妨碍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体现文明交通新风尚。
三、摒弃交通陋习。
机动车不随意变更车道;不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不接打手机;开车、乘车系好安全带;驾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行人过街不随意穿行走人行横道线。”
四、抵制危险驾驶行为。
严禁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
城市文明看交通,广大市民朋友们,为了大家的出行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共同创造我县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宜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