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农民支农政策公开信(优秀3篇)

时间:2011-08-08 02:39:1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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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市农民支农政策公开信 篇一

尊敬的全市农民朋友们:

我们写信给您,是为了向您宣布一项重要的政策——支农政策。作为全市政府,我们一直重视和关心农业发展和农民的福祉。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我们决定出台一系列的支农政策,以帮助农民克服困难,推动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大农业投入。我们将增加对农业的投资,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我们将提供优惠贷款和补贴,鼓励农民购买先进农业设备和种子,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我们还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好的农田灌溉、农产品储运和农村电力供应等服务。

其次,我们将加强农业保护和扶持。我们将制定和完善农业保护政策,保护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我们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们还将建立农民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此外,我们将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我们将支持农民发展农村产业,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等领域。我们将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服务的能力。我们还将加强农村合作社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

最后,我们将加强农民权益保护。我们将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我们将加强农民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和协作能力。我们还将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支农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帮助您们克服困难,提高收入和生活质量。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这些政策,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希望您们积极参与农业发展,共同创造美好的农村生活。

谢谢!

致全市农民支农政策公开信 篇二

尊敬的全市农民朋友们:

我们写信给您,是为了向您宣布我们全市的支农政策。农民是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农业发展的基石。我们深知当前农业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因此我们决定出台一系列的支农政策,以帮助农民克服困难,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将加大农业投入。我们将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设备。我们将提供优惠贷款和补贴,鼓励农民购买先进农业设备和种子,提高农产品的生产效率和质量。我们还将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更好的农田灌溉、农产品储运和农村电力供应等服务。

其次,我们将加强农业保护和扶持。我们将制定和完善农业保护政策,保护农产品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我们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们还将建立农民保险制度,为农民提供风险保障,减轻农民的经济负担。

此外,我们将推动农村产业发展。我们将支持农民发展农村产业,鼓励农民参与农产品加工和农村旅游等领域。我们将提供培训和技术支持,帮助农民提高农产品加工和农业服务的能力。我们还将加强农村合作社建设,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

最后,我们将加强农民权益保护。我们将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处。我们将加强农民组织建设,提高农民的组织和协作能力。我们还将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亲爱的农民朋友们,支农政策的出台是为了帮助您们克服困难,提高收入和生活质量。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这些政策,保障农民的权益,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希望您们积极参与农业发展,共同创造美好的农村生活。

谢谢!

致全市农民支农政策公开信 篇三

各位农民朋友:

  2010年以来,市农委已连续五年发出《致全市农民朋友的支农政策公开信》,受到广泛欢迎。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为提高全市农民朋友对现行政策的知晓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现将2015年执行的有关支农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一、实行粮棉油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粮棉油(水稻、麦子、油菜、玉米、棉花)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油菜为大田种植“双低油菜”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玉米、棉花为年度大田种植3亩(次)以上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粮棉油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市级补贴标准(含中央财政)为种植水稻每亩补贴260元(包括原水稻种植补贴、水稻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重大病虫害药剂补贴、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补贴),其中:水稻种植补贴和水稻农资综合补贴合计现金补贴应不低于192元,水稻机械化育插秧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亩30元。种植麦子每亩补贴40元(包括良种补贴、麦子赤霉病防治药剂补贴);油菜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0元;棉花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15元;玉米良种补贴标准为每亩次10元。农作物良种补贴,除玉米、棉花执行现金补贴外,水稻、麦子、油菜继续按照科学精量播种的.原则,实施定量免费统一供种,具体供种标准在不低于原标准基础上由区县自行确定。水稻重大病虫害防治药剂补贴方式由区县自行确定。

  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应在种植后向所在地村委会书面提出补贴申请,并签字确认。

  二、实行蔬菜生产补贴。补贴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从事蔬菜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和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对象为年度种植10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经营组织,“夏淡”期间(6月1日至8月31日)绿叶菜种植补贴对象为列入21万亩“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蔬菜生产补贴方式为现金补贴或物化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130元(包括原蔬菜农资综合补贴、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其中,蔬菜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补贴为物化补贴,即补贴对象在补贴额度内按照年度上海市蔬菜重大病虫防治药剂推广名单目录选择购置农药。农药补贴资金额度由区县自行确定,但不得低于每亩40元的标准。

  “夏淡”期间绿叶菜种植补贴为现金补贴,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亩80元。

  三、继续实行渔业油价补贴。对在一个补助年度内依法从事国内海洋捕捞、远洋渔业、内陆捕捞及水产养殖并使用机动渔船,正常渔业生产活动时间累计不低于3个月的渔民,按规定实行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

  四、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补贴范围内的农机具,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按市场平均价格的50%测算。本市实行自主购机方式,补贴资金将直接拨付给购机者。中央、市级财政安排补贴资金不少于1.7亿元。享受补贴购置的农机具,在规定期限内不得转让。

  五、继续实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对实施秸秆(指水稻、大麦、小麦及油菜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市、区县两级财政每亩次补贴现金45元;对收购本市秸秆,并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本市单位,按实际秸秆综合利用量,市级财政每吨补贴现金200元。

  六、继续推行培肥地力的补贴政策。对全市范围内连片种植绿肥30亩以上的农户给予补贴,市级财政每亩现金补贴150元,2015年全市补贴面积50万亩。区县根据实际情况配套并实行级差补贴。对使用商品有机肥的农户,市级财政每吨补贴200元,2015年全市补贴数量为商品有机肥22.95万吨。

  七、继续实行海洋渔船标准化改造定额补贴。对列入年度计划更新改造的标准化海洋渔船实行定额补贴,其中:近海桁杆拖网渔船(钢质)市级财政每艘补贴60万元、沿海定置张网渔船(钢质)市级财政每艘补贴15万元。

  八、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为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市、区县两级财政对农户参加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等21项险种给予保费补贴。相关险种财政补贴比例由40%至80%不等,其中水稻、能繁母猪、奶牛、生猪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80%;油菜、蔬菜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70%;麦子险种保费补贴比例为60%。继续实行“冬淡”和“夏淡”绿叶菜成本价格保险补贴,市级财政补贴保费比例为50%。

  九、实行农民培训补贴。继续实行对农民参加农业生产技术能力培训项目免费政策。培训涉及农业实用技术、农产品安全生产、病虫害防治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等内容。

  十、实行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继续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上述疫苗由政府按照疫病免疫规程向养殖农户免费提供。

  十一、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

康发展,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实施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经费补助。补助对象为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本市生猪养殖场(户)。补助标准分别为对于已完成初次免疫并佩戴动物免疫标识的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80元标准给予生猪养殖场(户)补助;对于未完成初次免疫或未佩戴动物免疫标识的仔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每头40元标准给予生猪养殖场(户)补助。

  十二、继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市、区县两级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60%给予贴息。

  十三、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2015年,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55元/斤,保持与2014年水平不变。

  上述政策涉及的发放补贴现金,将由市级财政拨付到区县财政,再由区县审核后,通过“一折通(一卡通)”发放到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手中。各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将在本市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上予以公开。

  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倒卖物化补贴产品和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市农委、市财政局鼓励举报各项涉农补贴违法违纪行为,奖励工作按照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涉农补贴资金发放中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沪农委〔2009〕231号)规定执行。

  农民朋友们,上述政策措施是党和政府重视“三农”工作的具体表现,希望大家抓住机遇,努力搞好生产,提高收入水平,为上海现代农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致全市农民支农政策公开信(优秀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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