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事上诉状 篇一
尊敬的法院:
我系申请人XXX,现就农村信用合作社一案向贵庭提起上诉,恳请贵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一、案件背景
我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成员,于某年某月某日向该合作社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农业设备。合作社以我拥有足够的资质和信用为由,同意了我的贷款申请并签订了贷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需要在某年某月某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由于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遭遇了自然灾害,导致我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我向合作社提出了延期还款的请求,但遭到了拒绝。合作社以我未能按时履行合同为由,将我起诉至法院并要求强制执行合同约定的偿还期限。
二、理由和事实依据
在此,我认为合作社的起诉是不合理和不公正的,有以下理由和事实依据:
1. 不履行贷款合同的原因是不可抗力
根据合作社与我签订的贷款合同,我需要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然而,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遭受重大损失,无法按时偿还贷款。根据《合同法》第117条的规定,当合同履行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完成时,应当免除当事人的责任。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的典型例子,我应当免除按时偿还贷款的责任。
2. 合作社未尽到协助义务
在我提出延期还款的请求后,合作社未能履行协助义务。根据《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并应当履行与合同对象协助义务。然而,合作社未采取任何措施协助我解决贷款问题,而是选择直接起诉并要求强制执行。合作社没有尽到合同中的协助义务,导致我无法按时偿还贷款。
三、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和事实依据,我请求贵庭:
1. 宣布合作社的起诉无效;
2. 驳回合作社的要求,即不强制执行合同约定的偿还期限;
3. 免除我按时偿还贷款的责任。
以上为我向贵庭提起的上诉请求,请贵庭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以维护正义和公平。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事上诉状 篇二
尊敬的法院:
我系申请人XXX,现就农村信用合作社一案向贵庭提起上诉,恳请贵庭审理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
一、案件背景
我作为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成员,于某年某月某日向该合作社申请贷款用于购买农业设备。合作社以我拥有足够的资质和信用为由,同意了我的贷款申请并签订了贷款合同。根据合同约定,我需要在某年某月某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然而,在贷款期限届满之前,合作社单方面解除了贷款合同,并要求我立即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我对合作社的解除贷款合同的行为表示质疑,并拒绝了立即偿还贷款的要求。由此,合作社将我起诉至法院并要求强制执行合同约定的偿还期限。
二、理由和事实依据
在此,我认为合作社的起诉是不合理和不公正的,有以下理由和事实依据:
1. 合作社单方面解除贷款合同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我需要在某年某月某日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然而,合作社在贷款期限届满之前单方面解除了贷款合同,要求我立即偿还贷款。根据《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应当依法进行,并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作社的单方面解除贷款合同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合作社未提供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合作社单方面解除贷款合同,并未提供合理的理由。根据《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当事人解除合同应当有正当理由。然而,合作社并未提供任何正当理由解除贷款合同,仅仅是要求我立即偿还贷款。合作社的行为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请求
基于上述理由和事实依据,我请求贵庭:
1. 宣布合作社的起诉无效;
2. 驳回合作社的要求,即不强制执行合同约定的偿还期限;
3. 判决合作社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我因合作社解除贷款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以上为我向贵庭提起的上诉请求,请贵庭审理本案并依法作出公正的裁决,以维护正义和公平。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日期:XXX年XX月XX日
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事上诉状 篇三
农村信用合作社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x
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住所地:xx县xx镇xx村。法定代表人田xx,主任。
被上诉人孙xx,男,196x年2月20日出生,汉族,住xx镇xxx村xx自然村,农民。
被上诉人王xx,男,195x年6月24日出生,汉族,住xx镇xxx村xx自然村,农民。
被上诉人温xx,男,194x年10月9日出生,汉族,住xx镇xx村xxx自然村,农民。
上诉请求:
1、依法撤销原审判决;
2、改判被上诉人孙xx偿还上诉人借款本息,被上诉人王xx、温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案一审、二审一切诉讼费用由三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人不服xx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特提起上诉,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借款申请书有无不影响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借款人可以口头提出借款申请而无需填写书面借款申请,贷款人可以口头答复。如果被上诉人未向上诉人提出借款申请,双方就不可能签订借款合同。另外,借款申请书不是借款合同的有机组成部分,双方依据借款合同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借款申请书的有无不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因此一审法院以无借款申请书作为判决驳回上诉人诉讼请求的理由之一,是站不住脚的!
二、借款合同及作为付款凭证的借款借据上签章属被上诉人孙雷生真实签章
庭审中,被上诉人孙xx已承认借款合同上签字是本人所签,既然被上诉人在借款合同上亲自签字,借款合同上印章是否存在并不影响该签字的效力,上诉人根本没有必要去画蛇添足地伪造被上诉人的印章。
被上诉人孙xx辩称其没有在付款凭证上签字,这不是事实。上诉人提供的作为付款凭证的借款借据第2联借款方经办人处“孙xx”的签字与借款合同上“孙xx”的签字很明显是一个人的笔迹。被上诉人对借款借据签字提出质疑,但并未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对签字字迹进行鉴定,因此被上诉人的'辩称完完全全是意欲逃废信用社债务的狡辩!
三、盖章属于借款合同上合法的签章
银行票据对签字盖章的要求非常严格,超出对一般文书签章的要求。但《票据法》规定,本法所称的签章是指签字、盖章或者签字加盖章,可见单独的盖章也属于合法的签章。借款合同与借款借据“孙xx”的印章完全一致,可以互相印证,况且孙xx已在借款借据上签字,即使没有在借款借据上签字,该印章也足以说明问题!
综上所述,原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从而判决结果明显错误,为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特向你院提起上诉,请依法改判,维护法律尊严!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县xx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x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