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一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日益受到重视。健康档案作为个体健康信息的载体,对于保障个体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管理健康档案,提高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制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势在必行。
首先,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团队。健康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支持,因此需要组建专门的团队来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团队成员可以包括医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法务人员等,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其次,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管理涉及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信息,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和分析等功能,能够方便地对健康档案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三,加强健康档案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加强档案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可以通过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同推进健康档案的采集工作。同时,对已有的档案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四,加强健康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健康档案涉及个体的隐私信息,为了保护个体的隐私权,需要加强健康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加密和备份等措施,确保健康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五,加强健康档案的利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不仅仅是个体健康信息的记录,更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个体健康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加强健康档案的利用和共享。可以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建立健康档案的共享平台,实现健康档案信息的互通互联,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是保障个体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团队、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加强档案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加强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加强档案的利用和共享等措施,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健康档案,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二
随着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愈发重要。健康档案作为个人健康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为医务人员提供准确全面的健康信息,为个体健康管理和医疗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势在必行。
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个体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提供支持。具体任务包括健康档案的采集、整理、存储和利用等方面。明确目标和任务,有助于指导和推动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其次,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团队。健康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指导和支持,因此需要组建专门的团队来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团队成员可以包括医务人员、信息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全面性。
第三,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健康档案管理涉及大量的数据和信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这些信息,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健康档案管理系统。该系统应具备数据采集、存储、查询和分析等功能,能够方便地对健康档案进行管理和使用。
第四,加强健康档案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健康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至关重要,因此需要加强档案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可以通过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合作,共同推进健康档案的采集工作。同时,对已有的档案进行整理和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加强健康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健康档案涉及个体的隐私信息,为了保护个体的隐私权,需要加强健康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的权限管理机制、加强数据加密和备份等措施,确保健康档案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推进健康档案的利用和共享。健康档案不仅仅是个体健康信息的记录,更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个体健康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加强健康档案的利用和共享。可以通过与其他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建立健康档案的共享平台,实现健康档案信息的互通互联,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综上所述,制定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是提高健康档案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康档案管理团队、建立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加强档案的采集和整理工作、加强档案的保密和安全管理、推进档案的利用和共享等措施,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健康档案,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三
一、工作目标:
1.完成辖区常住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电脑信息录入。以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建立统一、科学和 规范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
2.使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实施
、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如有不能达到规定的数量将列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2.培训宣传: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各站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的科学建立、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同时,采用多种方式在各社区范围内进行相关宣传,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
3.建档方式:
(1)门诊接诊:采用患者前来就诊,填写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首页、第1页、第2页、第3页中的查体(妇科除外)接诊人员必须填写,带有*号的是选填的(如辅助检查,如果患者有化验结果就必须填写)。
(2)在各村委会领导下,与各村委会配合,到辖区采集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等,取得健康档案建立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
(3)入户调查:采用下乡到村民家中采集方法。在入户采集的时候,为了得到辖区居民的配合,应加多宣传,加深辖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了解。同时,可以在村委会的配合下,与村干部、村医一起到家中采集信息。
(4)健康体检:通过下乡入户调查对居民进行简单的体格检查并做登记,利用每年的妇女检查、儿童随防、慢非病人随访、老年人健康检查等方式进行采集
4.建档要求:
(1)建立健康档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2)坚持循序渐进,从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
(3)健康档案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客观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基础内容无缺失。
5.信息录入:开始信息录入前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使其掌握信息录入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健康档案的录入由各卫生站医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档案录入。并保证录入的档案合格率达到100%
篇二:
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计划 篇四
一、工作目标
1.建立统一、科学、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实现居民健康档案管理信息化。
2.以健康档案为载体,为城乡局面提供联系、综合、适宜、经济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1.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它卫生服务记录。
2.建档工作方式。通过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日常门诊、健康体检服务、医务人员入户调查等多途径的信息采集方式,遵循自愿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为辖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确定建档对象。以孕产妇,0—6岁儿童、老年人群、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慢性病人群为重点,逐步为全体居民建立城乡居民健康档案。
4.填写档案表单,发放信息卡。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版)》填写要求,填写居民基本信息,记录主要健康问题和服务提供情况,填写并发放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卡,详细说明用途与保管要求。初次建档,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表、信息卡。要求记录内容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基础内容无缺失。儿童保健科室医务人员在新生儿访视时建立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预防接种服务专项档案;妇产科或妇女保健科医护人员在早孕诊断确认后建立孕产妇保健服务专项档案;医疗技术人员填写初建健康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实施健康体检并填写体检表。
5.表单记录归档。健康档案相关记录表单装入居民健康档案袋,农村可以家庭为单位,统一存放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康档案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定期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已建立的健康档案,以便归档。按照自治区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实施步骤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
(二)健康档案使用与居民健康管理
1.健康档案记录补充更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要在居民复诊、医护人员入户服务时,调取、查阅健康档案,由接诊医生或入户服务的人员根据居民健康状况,及时更新、补充健康档案相应内容。其它医疗机构在居民就诊、转诊、会诊时负责填写接诊、转诊、会诊等服务记录,通过例会等形式定期进行信息沟通,保持资料的连续性。对需要转诊、会诊的.居民,由接诊医生填写转诊、会诊记录,负责向社区转诊医疗卫生机构双向反馈。所有服务记录由责任医务人员或档案管理人员统一汇总、及时归档。已建档居民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就诊须持健康档案信息卡。
2.及时分析居民健康问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每半年整理、分析辖区内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的有关信息,列出各类人群健康状况、主要健康问题、生活方式等列为重点管理对象。项目初期以重点人群为主整理、分析辖区居民主要健康问题,书面向旗卫生局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少每半年整理、汇总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提出预干建议,报告卫生局。旗卫生局、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半年逐级向上级主管机构报告。
3.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制定辖区居民健康管理工作计划,明确主要健康管理对象、主要健康问题、干预措施。
4.实施辖区居民健康问题干预和效果评价。卫生局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采取相应的技术和措施,组织实施辖区健康问题干预,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咨询、预防、保健、医疗和康复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实施干预、效果评价。
5.农村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可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相结合。利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居民发病情况信息,进行居民健康问题分析和干预等健康管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整理分析居民主要疾病发生状况,逐步提高疾病干预能力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1.配备健康档案管理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要符合《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本项目的培训,并且成绩合格,方可录用。
2.统一居民健康档案编码。采用16位编码制,以国家统一的行政区划编码为基础,以乡镇(街道)为范围,村(居)委会为单位,编制居民健康档案唯一编码。同时以建档居民的身份证号码作为身份识别码,为在信息平台下实现资源享奠定基础。
3.严格健康档案使用的管理。居民健康档案为社会公共信息资源,健康档案管理者和服务人员、考核人员在使用、管理、考核等工作中有权使用健康档案,其它机构或个人需要使用健康档案时,必须向健康档案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管理机构批准并经居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健康档案要严格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
4.严格健康档案保存与保管。要为居民终身保存健康档案,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外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不能用于商业目的。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旗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拒不执行并造成档案流失、损毁的,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