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背景
为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提升中西部高校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和区域高等教育协调发展,使中西部一批普通本科高校的基础教学实验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师资队伍素质结构更加优化,学生学习、实践、就业和创新创业能力明显提升,学校办学特色逐步彰显,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组织实施了“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工程”以五年为一个周期,计划支持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左右中央与地方重点建设的本科高校,入选高校均为实力较强发展较好的高校,绝大部分为一本高校,包括少量二本强校。因该“工程”由国家发改委、国家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家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建设,所覆盖的范围为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入选地区不及“211工程”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所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广,故又被称作“小211工程”。
实施计划
该工程以五年为一个周期,资金投入大,滚动实施,一期实施期限为2012-2015年,计划支持中西部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00所左右省属地方本科高校,这一工程既是国家整体推进高等教育区域发展的全局性考虑,也是国家特别针对中西部高校自身发展特点、发展阶段而考虑的战略决策。
指导方针
总体思路:主要是加强中西部高校的基础办学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服务于地方发展。
建设任务:主要是“强基础、重能力、提质量”,在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来加强中西部高校的建设。
实施方式:为了覆盖中
西部更多的学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准备以五年为一个周期滚动实施。实施范围:“十二五”时期国家发改委将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选择:为了体现服务地方发展的方向,考虑优先支持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科专业合理,优势突出,有明显的办学特色,重视潜心育人的地方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