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合同【最新5篇】

时间:2012-02-01 01:22:11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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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合同 篇一

在现代社会中,劳务派遣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双方关系的法律依据,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本文将从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内容以及合同的重要性三个方面来探讨劳务派遣的合同。

劳务派遣的合同具有与其他劳动合同相似的基本要素,包括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薪酬等。在合同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明确说明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以及工作时间等。此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费等。另外,合同还应当明确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休假制度、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劳务派遣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劳务派遣的合同还应当明确约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用工期限,以及终止合同的条件和程序等。此外,合同还应当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安全保障措施。

劳务派遣的合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首先,合同作为双方权益的法律保障,确保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权益得到保护。合同明确规定了工作内容、薪酬待遇等,防止了劳务派遣单位对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任意剥削。其次,合同的存在促进了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商讨和达成一致,确保双方的利益得以平衡和协调。最后,合同的存在也为劳务派遣关系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确保各方权益得到维护。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的合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保障了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权益得到保护。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商讨和达成一致,促进了合作与沟通。同时,合同也为劳务派遣关系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劳务派遣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双方关系的法律保障,对于维护双方的权益和促进双方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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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的合同 篇二

劳务派遣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双方关系的法律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本文将从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等方面来探讨劳务派遣的合同。

劳务派遣的合同签订程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首先,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当通过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双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薪酬待遇等。其次,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当充分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和协调。最后,合同的签订应当经过双方的自愿和合法代表的授权,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劳务派遣的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履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时支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措施。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劳务派遣单位的要求和管理进行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和信任,共同维护劳务派遣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如果劳务派遣双方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违约金或者其他法律责任等。违约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确定。双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积极解决违约纠纷,维护劳务派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劳务派遣的合同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致的意见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一致意见,确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进行。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的合同是劳务派遣双方关系的法律依据,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标准进行,双方应当相互尊重和信任,共同维护劳务派遣关系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当经过双方的协商和一致意见,确保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劳务派遣的合同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保障双方权益、维护劳务派遣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劳务派遣的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

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要求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在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以下工作标准 。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按下列第 项确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休息两天。

  2、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不定时工作制。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四条 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一、乙方试用期间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

  二、试用期满后,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月劳动报酬为 元,或根据甲方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为 。

  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甲方的工资发放日为每 月 日。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四、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甲方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第五条 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六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甲方和用工单位必须自觉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

  第七条 规章制度

  一、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从甲方及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九条 派遣协议要求

  甲方应当与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告知乙方。

  第十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以下内容: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合同条款如与今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4、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用工单位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务派遣的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XX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

  一、派遣合同期限:

  1、派遣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派遣人员(名单附后)共计_______名;以实际派遣人员数量为准。

  3、本合同期限不少于____年,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导致初始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期不满____年,由甲方给予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合同期满若甲方不再需要乙方所派遣的员工可即行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本合同。如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则视为该合同有效期自动顺延。

  二、劳务派遣岗位及人数

  甲方使用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岗位及人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附件为准。

  三、劳动合同的制订和执行:

  甲乙双方应共同制订《劳动合同》,明确甲方、乙方及乙方派遣人员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一份。

  四、劳务人员招聘

  1.甲方应提前十五天向乙方提供招工信息和要求,招用劳务人员的条件、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工资待遇、工作期限及其他条件。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面试的劳务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学历文凭、技能证书等证件,人数应多于甲方招用人数(视劳动力市场而定)。

  3.甲方有权选择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本企业内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

  4.在乙方不能满足甲方用工需求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需要,与其他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如甲方自行招员工,须以劳务用工的方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到劳动部门办理用工手续。

  5.甲方应与劳务人员签订上岗合同并明确岗位职责。

  五、劳动保护

  1.乙方在派遣前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的职业道德、交通安全法规等教育。

  2.甲方负责入职后的劳动纪律和安全教育,并将甲方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行为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务人员。

  3.甲方应向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场所和劳防用品。

  六、劳动报酬

  1.由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享有与甲方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2.甲方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且根据经济效益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

  3.甲方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调整劳务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得低于XX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4.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用工制度。

  5.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派遣给甲方的劳务人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为签订当年的最低收入。

  6.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乙方派遣劳务人员的收入由甲方按规定核算并由甲方按约定时间委托银行及时转入乙方企业银行账户,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足额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劳务人员,甲方应负责代扣代缴劳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本市户籍的劳务人员城镇社会保险、小城镇社会保险、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其他应缴纳的保险金费用。

  2.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劳务人员到区社保中心申报缴费手续。

  3.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外省市劳务工的综合保险及社保费用。

  4.乙方负责对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外来从业人员到区外劳所申报缴费手续。

  5.乙方每月按时向甲方报送加盖公章的《派遣人员参保缴费清册》(社保、综保等)。

  6.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可享受法定的节假日及婚、丧、产、哺乳、年休等假期待遇及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7.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加班、节假日上班,甲方应按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8.在新三险实施时,乙方按合同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若甲乙双方在缴费发生争议时作为本合同终止的条件。

  八、工伤处理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首先采取急救措施,同时通知乙方到场共同处理。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工伤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乙方向劳动及有关部门申报。

  3.甲方应积极配合协

  助乙方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乙方按《XX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XX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配合处理,工伤的医疗费由甲方垫资处理。工伤事故处理过程中发生赔付以外的具有法律依据的相关合理费用(包括医疗、救护、交通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

甲方与派遣人员除本合同中第十二条中规定以外的将派遣人员退还乙方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章执行。

  十、

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的应承担法律责任或支付赔偿金。

  十一、

甲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之规定

  十二、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将派遣人员退还给乙方:

  1.甲乙双方派遣合同期满的;

  2.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原派遣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提前终止合同的;

  3.被派遣人员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要求终止使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

  4.试用期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中应有明确的应当解除劳动合同劳务关系的条款,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派遣人员);

  6. 如发现冒名顶替或使用假的身份证和假的证明或发现简历和个人资料与事实不符合的;

  7.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工单位造成损害的;

  8.被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患病或非因工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10.违反计划生育的;

  11.不能胜任工作,通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2.甲方与乙方订立派遣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与派遣人员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

  13.除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外,还与其他用人单位建有劳动关系,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14.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以上情形中甲方依法承担用工期内的经济补偿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责任;需要乙方提供相应证据的,乙方应提供证据。

  十三、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1.劳务人员在合同期间由于甲方原因停工,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向其支付报酬。

  2.乙方应以甲方要求办妥派遣人员录用手续,因甲方情况变化取消与乙方的派遣合作,致使乙方终止与派遣人员的劳动合同,支付给派遣人员的经济补偿由甲方承担。

  3.因甲方未及时将劳务人员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以及管理费通过银行等方式划入乙方指定账户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综保)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因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每月1日至24日双休日提前)将退工名单书面告知乙方,而造成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四、有下列情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将退工的名单告知乙方,因乙方未及时办理退保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原因造成未及时办理招工申报,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劳务人员在务工派遣期间发生工伤或大病住院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社保费或综保费和管理费通过银行划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及缴纳社保费或综保费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4.乙方应与派遣人员订立劳动合同,且未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五、费用结算

  1.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人民币)按月向乙方支付劳务工管理费。

  2.本市城保及镇保员工,甲方还须支付每人每年内档案管理费100元;及支付社保员工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每人每月实际社保缴费基数的1.6%缴纳,由乙方代缴。

  3.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劳务人员的劳务工资、社保费、管理费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帐户,

  开户行:

  帐号:

  户名:

  甲方付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付款凭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正规劳务发票。劳务人员入职后满 日即产生管理费用,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十六、管理责任

  1.劳务人员在务工期间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由双方共同处理,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工伤理赔等)和家属工作及外来人员住院理赔工作。

  2.乙方应加强对劳务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其法制观念、安全意识、遵守用工方的厂纪厂规,并做好对劳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

  3.乙方应协调甲方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劳动争议。

  4.乙方处理劳务人员在甲方务工期间其他与务工有关的事宜。

  5.若乙方有员工离职未提前通知时,由甲方提供相关证明并协助乙方对该员工作相应的处罚,乙方应及时补充甲方空缺岗位上的劳务人员。

  十七、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要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一方违反约定未提前通知另一方,则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该数额为双方解除或终止合同前6个月的月平均管理费用)的违约金,。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终止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约,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八、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XX市法律法规有悖的,按国家和XX市法律法规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再商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双方认为需要另选约定的条件:员工合同签订时,身份真伪、签字真伪以及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伪的审核,由乙方负责的,乙方承担相关责任;由甲方负责的,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名单由双方签字盖章的人员明细附件为准)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劳务派遣的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劳动期限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甲方同意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派遣人员_____名担任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甲方所派遣人员应遵守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管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乙方负责对甲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五条乙方承担甲方派遣人员(本市外)入店车费,负责工作期间住宿。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乙方每月______日以人民币形式支付甲方所派遣人员工资月____________元。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变更合同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八条乙方同意付甲方准备金(月总工资的20%)______元,准备金由乙方提供派遣计划的同时交付,准备金计入首月工资内。

  第九条甲方所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乙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条双方解除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满30日内可向对方续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二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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