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篇一
建筑合同是指建筑工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签订的一份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的合作关系。建筑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以及解决纠纷都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合同通常包含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内容:
1. 工程范围: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装修等方面的要求。
2. 工程价格:约定工程的总价款、支付方式和进度等,确保双方在经济方面的利益得到保护。
3. 工期要求:明确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工程进度的控制要求,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4. 质量标准:约定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5. 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工程变更、索赔、保修等方面的规定。
6. 保险责任:约定工程的保险责任,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
7. 纠纷解决: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
建筑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双方利益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在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该充分了解工程的需求和要求,并与承包商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合同的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
同时,签订合同后,双方也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履行,遵守各项义务。如果在工程过程中出现了变更或纠纷,双方应该及时进行沟通和协商,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以避免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影响。
在建筑合同中,业主和承包商都应该保持诚信和合作的态度,共同维护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只有通过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建筑工程才能够按照预期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和业主的满意。
建筑合同 篇二
建筑合同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用于明确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在建筑工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在签订建筑合同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工程的需求和要求,并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合同的内容能够真实反映双方的意愿。
在建筑合同中,通常包含了工程范围、工程价格、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保险责任和纠纷解决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的约定,可以保障工程的质量、确保工程进度以及解决纠纷,对于工程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在工程范围方面,合同应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包括建筑结构、设备安装、装修等方面的要求。这样可以避免因为工程范围不清晰而导致的纠纷和争议。
工程价格是合同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应该约定工程的总价款、支付方式和进度等。这样可以保证双方在经济方面的利益得到保护,避免因为价格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工期要求是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应明确工程的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及工程进度的控制要求。这样可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避免因为工期延误而导致的损失和纠纷。
质量标准是合同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应约定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这样可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避免因为质量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和损失。
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是合同中的关键内容之一,应明确业主和承包商在工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工程变更、索赔、保修等方面的规定。这样可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权利和义务不明确而产生的纠纷。
保险责任是合同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应约定工程的保险责任。这样可以确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损失得到合理的赔偿,避免因为保险问题而产生的纠纷。
纠纷解决是合同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应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的解决方式,如协商、仲裁或诉讼等。这样可以保证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和合理的解决,避免因为纠纷而影响工程的进行。
总之,建筑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双方利益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该以诚信和合作的态度,共同维护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按照预期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和业主的满意。
建筑合同 篇三
甲方:江西建工第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赣西分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接 装修过程中的室内外拆除工程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所在地点:
二、工程拆除的范围、承包方式及验收标准
1、拆除施工的范围为:
(1)、综合楼的楼顶的琉璃瓦、楼顶隔热层、铝合金推拉窗及防盗网、一、
二、三楼过道石膏板吊顶、标间:门及门套、过道地砖、卫生间门及门套、地砖、墙砖及水泥层、洁具、窗套、木地板及地脚线。
(2)、教学楼及走廊的顶面琉璃瓦、正面铝合金窗、墙裙、矿棉板天花、木地台、石膏板吊顶;卫生间墙砖及地砖。
(3)、怡心楼卫生间地砖、瓷砖、洁具、吊顶、门及门套、房间石膏板吊顶。
(4)、餐厅局部卫生间的门及门套、地砖、墙砖、洁具、顶面琉璃瓦,木框窗、外墙部分墙砖。
2、承包方式为:乙方对本拆除工程实行乙方自备拆除用工具设备,包施工安全,包拆除质量,严格按照拆除施工工期完工;乙方自行承担本项目拆除及运放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程中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垃圾运输费及行政许可审批所需费用等)。
3、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归甲方所有,均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不得私自处理。
三、施工要求和验收标准
1、施工要求:乙方完成拆除任务所涉及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拆除现场的维护及必要的脚手架搭设等为了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所有措施;拆除范围内的所有物体的拆除;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范围内所有拆除物的拆除外运;拆除施工完成后的场地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木等的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必要措施等。
2、拆除施工任务完成后验收合格的标准:拆除范围内的所有物体全部拆除并将垃圾清理外运;场地平整且无建筑垃圾无杂物等;符合装饰装修设计图纸及施工要求。
四、工期要求
乙方进场后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并在甲方与业主的总工期前提下完工,保证每天要有 人员进行拆除。
五、承包价格约定
1、甲乙双方约定拆除范围内的单项和单平方报价,据实结算。
本合同中的单价或者最终的结算价包含了乙方施工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管理费、利润、风险等所有费用。本工程施工期间出现的各种变化等可能影响本工程合同执行及价款的风险因素,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此拆除工程的单项和单平方报价:石膏板吊顶 元/㎡;拆除铝合金窗及防盗网 元/㎡;琉璃瓦 元/㎡;标间里的地砖、墙砖、门及门套、窗套、洁具、衣柜、木地板及地脚线等元/每套标间;楼顶隔热层按 元/㎡;公共卫生间按 计算。 以上所有报价均含垃圾清理运输到甲方指定堆放地的所有费用。如有新增加拆除
项目,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六、付款方式及履约保证金
1、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工程款分三次支付,完成拆除工作量的50%时付至30%,完成80%工程量时付至6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后全部结清;合同签定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万元人民币(¥ )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也可在第一次支付款中扣除),乙方按照约定完成拆除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甲方按约定向乙方返还。乙方承诺确保工钱支付到每个工人手中,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义务
1、给乙方提供拆除平面图或口头讲解示意。如有尺寸要求的拆除项目,甲方向乙方提供书面材料。
2、给乙方提供拆除施工时的临时用水用电。
3、室外琉璃瓦拆除甲方需搭好钢管脚手架。
4、在乙方施工完毕并经检验合格后,甲方向其支付工程款,并退还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八、乙方义务
1、乙方在签订合同后,应将施工人员名单报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证复印件、姓名、性别、年龄、联系电话等。如工程需要增加施工人员,在进场前,乙方按此标准提供相关资料。
2、无条件听从甲方的一切的合理安排,拆除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3、及时将拆除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收集并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处,并干净整齐的堆放;同时确保将其及时外运,不得影响建筑物周区的环境,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最后将建筑物内打扫干净,不留有任何的垃圾。
5、建筑物内的状况乙方已充分了解,在拆除过程中若拆除项目有所变动,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或拒绝。
7、拆除过程中可以合理使用水电等,否则浪费部分将从工程款中扣除。
8、不得损坏主体结构,否则,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乙方承担;
9、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程施工进度及拆除顺序。
10、期间因进行拆除造成相邻建筑物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或者建筑物内不在拆除范围内的设施的损坏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11、按甲方要求办理出入证等事宜;
1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建筑物和其他财产受到损失。拆除期间由乙方人员所引起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14、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工程内容。
15、乙方应为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如在施工期间造成施工人员或非施工人员意外伤亡、病死等一切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包括医药费等。
16、在拆除施工中如有建设、安全、消防、城管、交通、环保或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履行检查等工作时,乙方负责协调处理并负责相关费用。同时应承担违法施工作业而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包括行政机关向甲方和乙方作出的行政处罚)。
17、未经甲方允许不准将与施工人员无关的其他任何人员带入施工现场。
18、施工中拆下的各类废旧材料在甲方未处置之前,乙方应予妥善保管,如有丢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乙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协议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乙方拆除工程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及时向其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
十、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4、本合同后附乙方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甲方代表:
电话:
日期:
乙方: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建筑合同 篇四
甲方:XXX
乙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XXX(以下简称甲方)将在北五十家子镇升弘养殖场建筑工程承包给XXX(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承包协议:
一、建设物料及施工费用共239万元,核算标准如下:
2、圈舍主体建筑:圈舍总面积20xx平方米,包工包料600元/平方米,合计120万元。
3、办公室及防疫室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20万元。饲料加工车间200平方米,工料及施工费12万元。
4、青贮池3000立方米,工料费合计45万元,干草棚300平方米,工料费6万元,沼气池200立方米,工料费16万元。
5、院墙及厂区绿化、路面硬化施工及物料费20万元。
二、施工期限
工程建设自20xx年4月份开始,20xx年10月30日前交工验收。
三、甲方前期拨付乙方预备资金50万元,用于园区建设前期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及物料购置支出。此款项由甲方在工程结束验收交付后由甲方从乙方施工费中一并扣除。其余款项189万元甲方根据施工进度分3次支付给乙方。
四、双方权利和
(一)甲方:
1、认真履行协议要求,按合同要求支付乙方施工费用。
2、为乙方提供劳动食宿场所,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3、负责维护乙方施工期间的正常生产秩序,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二)乙方:
1、严格按甲方图纸,在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施工。
2、施工所用原材料应按甲方建筑要求选择,严格执行采购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
3、施工期间负责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施工安全,无责任事故。
4、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如期交工。如延误交工期限,负责赔偿甲方相当于正常生产收入数额的违约金。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五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
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建筑合同 篇六
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名称:甲 方:乙 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补充协议 河北达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年 月日
上述金额包括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最终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2、其他合同条款调整。 3、其它事项说明。
三、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与原合同发生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五、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