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篇一
加工合同是指由一方(加工方)按照另一方(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或处理的合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加工合同在各个行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本文将介绍加工合同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
首先,加工合同的基本概念是指委托方将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交由加工方进行加工或处理,加工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操作,最终得到成品或半成品,并将其交还给委托方。加工合同的主要特点是加工方作为合同的执行主体,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设备,而委托方则是合同的委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并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
加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加工期限,加工费用和支付方式,风险责任,违约责任等。在确定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时,委托方应明确说明,以确保加工方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加工。加工期限是指加工方完成加工工作的时间限制,委托方应合理安排加工期限,以满足自身的生产需要。加工费用和支付方式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产生纠纷。风险责任是指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损失或损坏由谁承担,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是指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的范围和方式。
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包括合同的形式、内容和签署等方面。其次,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和纠纷进行合理的预防和处理。最后,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确保加工合同的顺利执行。
总之,加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合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委托方和加工方应在签订加工合同时,明确合同的基本概念、主要内容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同时,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经济发展。
加工合同 篇二
加工合同是指由一方(加工方)按照另一方(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或处理的合同。在加工合同中,委托方将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交由加工方进行加工,加工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操作,最终得到成品或半成品,并将其交还给委托方。加工合同在各个行业中都有广泛的应用,本文将介绍加工合同的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
加工合同的主要流程包括需求确认、合同签订、加工操作、成品交付和费用结算。首先,在需求确认阶段,委托方应明确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并与加工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双方对加工要求的理解一致。其次,双方应签订加工合同,明确加工期限、加工费用和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加工操作阶段是指加工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加工或处理,包括原材料的加工、生产过程的控制和质量的检查等。成品交付阶段是指加工方将加工完成的成品或半成品交还给委托方,委托方应进行验收,并支付相应的加工费用。最后,双方应进行费用结算,确认加工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并进行结算和付款。
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双方应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加工方应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生产设备,能够按照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操作,并确保加工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其次,委托方应提供准确、完整和合法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并对加工产品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进行明确说明。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加工期限、加工费用和支付方式等相关事项,以避免产生纠纷。在加工过程中,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难题。最后,在加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总之,加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经济合同,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在签订加工合同时,委托方和加工方应注意合同的主要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同时,双方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共同推动经济发展。
加工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就甲方窗帘加工事宜制定合同如下:
一、加工项目名称、规格、用料及金额
1、本合同约定的总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元),含所用的窗帘、配件、安装等费用,甲方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2、用料:乙方提供样品,双方确认即可。
二、制作要求
1、乙方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选定的货号,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要求。经甲方验收后方可投入制作并安装。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制作,如有变动须征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三、售后服务
1、乙方窗帘工程免费保修期为一年,非产品质量原因的维修由甲方支付成本费用。
2、窗帘附属小件一年内免费更换。
四、安装、工期及验收方式
1、乙方负责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安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逾期,工期顺延。
2、完工后,甲方组织双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双方在验收报告上签字认可,作为结算依据。
五、结算方式
1、甲方预付定金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正),在双方合同签字生效后付款。
2、窗帘全部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___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六、违约责任
1、在约定施工期内,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正常施工。
2、本合同约定之售后服务期内,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之保修条款,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乙方负赔偿责任。
七、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必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签字后生效。如因合同事项发生纠纷的,首先应当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有权申请仲裁或直接诉诸法律。
2、乙方提交的窗帘制作方案及清单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一、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
二、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三、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委托加工订单
一、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时间、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四、如需生产加工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生产中设备丢失、被盗、人为损坏由乙方负责。
五、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六、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物资,并对乙方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4:乙方保证且不得将产品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
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返工。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1%。
3: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发料错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4: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无偿返修;如在装配过程发现品质异常,及时电话联系甲方调换材料。
6: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7: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8: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9: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10:塑料箱、编织袋所发数量阅对后如数带回工厂。
其他: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2: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加工合同 篇五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加工合同 篇六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
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一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