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 篇一
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商业合同,用于规定一个人或组织承包经营另一人或组织的业务。这种合同通常涉及到销售、运输、生产等各个领域,是商业活动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承包经营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要点。
首先,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承包方的经营范围、承包期限、承包方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委托方提供的资源和支持。双方应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能够顺利进行。
其次,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经济利益的分配。合同中应明确约定承包方的经营收入和费用,以及相应的分配比例。双方应协商一致,确保在经营过程中能够公平分配利益,激励承包方积极经营,同时保证委托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承包经营合同应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分担。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面临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运输风险等。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对于不同风险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在风险出现时能够及时应对,减少损失。
第四,承包经营合同应注重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各项经营指标和要求,确保承包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经营。同时,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以防止合同的履行出现问题。
最后,承包经营合同应注重变更和终止的约定。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变更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以应对经营环境的变化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协商和调整,确保合同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总而言之,承包经营合同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双方的经济利益和风险责任有着重要的约定和规范作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需要双方的共同努力和合作,以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承包经营合同 篇二
承包经营合同是一种经济合作方式,通过委托方将自己的业务委托给承包方来实现共同的经济利益。在本篇文章中,我们将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承包经营合同的重要性和优势。
首先,承包经营合同能够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委托方通过将业务委托给专业的承包方,能够充分利用承包方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承包方通过承担经营责任,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优势,提高经营效率和质量。
其次,承包经营合同能够实现风险的共担和分散。在商业活动中,风险是无法避免的。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双方能够共同承担和分散风险,减少自身的损失。委托方可以将一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方,而承包方则能够在委托方的支持下更好地应对风险。
第三,承包经营合同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承包方通过专业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能够提高业务效率和质量,从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委托方通过将业务委托给承包方,能够专注于自身的核心业务,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第四,承包经营合同能够提高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在商业环境的变化中,企业需要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委托方能够及时调整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而承包方则能够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和支持进行相应调整,以实现双方的共同目标。
最后,承包经营合同能够促进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委托方和承包方能够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双方能够共同分享经济利益,推动经济的发展和合作的深入。
总而言之,承包经营合同在商业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和优势。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双方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风险的共担和分散、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企业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经济合作和共同发展。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合适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实现双方的共同目标。
承包经营合同 篇三
甲方:XX县×××局
乙方:×××茶业科技开发公司
为引进资金,加大科技投入,发展天台茶叶产业,经双方认真协商,甲方将所属的XX县×××的部分茶园发包给乙方经营管理,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管理范围
1.茶园:甲方所有的上盘分场的茶园亩,小坑分场的茶园亩,山形盘分场的茶园亩,上庵分场的茶园亩,共计茶园亩。(附平面图)
2.与茶园生产经营配套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办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筑物、构筑物;生产生活办公用的设备、设施;相关的室外场地、道路、供水供电等设施。(附平面图及清单)
3.上述各项在承包期内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归乙方。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对其改造、转租(除公共市政设施外)等方式处置。甲方如有需要,须征得乙方同意,并另行协商解决。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属承发包双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筹备期,不计承包金。
2.年至年期间承包款为每年人民币万元整。从年开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数上递增 %。
3.乙方应在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承包款,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出具正式票据给乙方。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本合同项下的承包标的交与乙方经营,并保证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维修改造设施、增加用电能力等与承包经营有关事项时,甲方必须予以配合。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拥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经营权,并承诺其职工将不会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否则,甲方得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4.如乙方出于多种经营需要而涉及林场,甲方应予以支持,具体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5.甲方应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经营中的困难。
6.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承包经营活动提出意见。
7.甲方有权按合同的约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规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
2.乙方必须本着科学、负责的态度开展经营管理活动,严禁采取掠夺性方式进行生产。
3.乙方有权对茶园的设施进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权对茶树进行改种,包括修剪、台刈、品种改良等,并保证茶园种植面积的稳定。
5.因生产经营需要而添置设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购;所有权归乙方所有,承包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处置。
6.乙方有权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内所有房屋的房产证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产权归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则甲方应按比例对乙方作出补偿。
7.乙方对水塘拥有管理权,并拥有优先取水权,其他单位和个人如需用水,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权在甲方管辖的范围内开渠引水。
8.承包经营范围内的电力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如因电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9.乙方生产、生活中所需木材须在甲方指定地点砍伐,无偿使用。
10.乙方必须遵守《护林防火公约》及有关规定,严禁烟火进出,严禁放牧,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做好护林防火工作,对火警、火灾必须积极参与扑救。
11.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自负,同时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按国家有关规定上报各项报表,并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贰万元,如乙方无违约行为,承包期满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后,该保证金应退还给乙方。
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的规定支付承包金。
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万分之二承担违约责任,如超过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已收取的保证金无需退还。
2.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则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对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赔偿,并支付乙方违约金万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灾害,甲方同意对承包金进行调整,具体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2.凡涉及承包范围内的产权事项,由甲方负责处理,但当其与乙方的利益冲突时,事先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3.本合同未尽之处由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债权债务与乙方无关,但如因甲方债务的原因导致乙方利益受到损害(如种植面积和设施、房屋的减少)的',除按比例调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冲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对乙方赔偿。
5.为确保乙方完整的经营自主权,甲方不得随意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权,在此,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证交与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终止。
6.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优先续签合同,但须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情形。
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出现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经营的
。
4.甲、乙方破产或被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及XX县×××、XX县公证处各执壹份,并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XX县×××局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略)
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承包经营合同 篇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_茶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承包经营杭州_____________茶庄,杭州_____________茶庄的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
第二条茶庄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承包给乙方的茶庄位于浙江省XX市________________路黄泥_____________号;
2.茶庄现包括一幢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两层半住房及茶庄周围甲方所有的附属土地(甲方应提供所有的权属证书);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____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对移交给乙方的杭州_____茶庄的财产进行清点。
4.甲方必须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茶庄全部移交给乙方,由乙方进行简单装修(如安装空调、铺设地面等)。
5.上述房屋、土地使用权和财务均属承包财产的范围之列,甲方应同茶庄的营业执照一并移交给乙方,供乙方经营使用。
第三条承包期限
该茶庄承包期限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承包金支付方式
1.该茶庄第一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为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年的承包金必须在当年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合同签订后当日,乙方先预付给甲方承包定金两万元。
第五条茶庄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承包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当除外),其它所属硬件设施的维修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承包期限顺延。
第六条茶庄的转包与转让
1.在承包期间,甲方有权依法定程序出卖乙方所承包的茶庄。出卖后,本合同对新的茶庄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如将该茶庄的承包权转让给第三方,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
3.甲方出售该茶庄,在________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茶庄设施,严影响经营。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缮义务,严重影响经营。
3.承包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4.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协助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承包期间,甲方有第八条第二款的行为之一或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合同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甲方应按照当年年承包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
第九条免责条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经营合同 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校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校区学生食堂餐厅部。为规范管理,特制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
20______年下学期开学到20______年上学期结束。
二、承包经费: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缴纳______万元承包款。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缴纳______万元的保证金。其承包费按月在其营业收入中扣除,即第一个月到第八个月,每月按______元的标准扣除,最后一个月在所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其所交保证金在扣除其它可能要交的款项后,多出部分如数退还。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处理好外部关系。
2、负责统计每天在餐卡机上的营业额。
3、负责提供现迎丰校区餐厅部所有的营业及加工场所、保管室和设备设施。
四、乙方责任:
1、食堂、商店工作职员必需遵守学校规章轨制,上班时间不得做任何有损学校教职工形象的事。
2、留意节约水电,本食堂、商店的水电费由自已负责。
3、乙方在承包期内对食堂、商店、经营负全责,必需介入有效治理,不能转包,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与甲方发生的一切经济往来,其手续必需由乙方切身办理(不得委托办理)。
4、炊事器具必需妥善保管和维护,炊具、餐具在合同期满时必需如数归还,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5、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需向甲方缴纳______万元的承包款及一万元的设备举措措施押金。
五、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甲方若违背本合同的有关商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若乙方违背本合同的条款,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
3、乙方逾期无法办理卫生许可证及从业职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上述两证而被卫生防疫部分处罚,乙方应承担责任。
4、合同期满后,甲方所有固定资产应完好交还学校,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
5、乙方因违背《食物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治理划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
6、乙方若半途休止营业,所交纳承包费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
六、免责条款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七、担保人责任担保人应承担相应连带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希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签章)
担保人:____________
承包经营合同 篇六
发包方(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吴建平
承包方(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谟连
为加快新化县的旅游发展,打造梅山龙宫世界溶洞极品品牌,甲方决定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权发包给乙方。秉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经营范围、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一条 承包经营范围:
新化县移民局梅山龙宫风景管理处经营管理的梅山龙宫龙区项目:具体包括已开发的梅山龙宫溶洞主体,已修建的龙宫广场和人工湖、停车场、码头、渡船(两艘)、电瓶车道、管理处办公楼等景区配套设施。
第二条 承包经营年限:
本合同承包经营期限为五十年,即从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条 承包经营方式:由乙方独资承包自主经营。
第四条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费用总额固定为人民币2亿元。本合签订后30天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承包经营费2100万元人民币(含已交的意向保证金100万元),其余的承包经营费按如下方案缴交:
1、第21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1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2、第112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3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3、第213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4、第314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45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5、第4150年内乙方每年缴交承包款500万元人民币给甲方。
从20xx年开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应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给甲方;乙方缴交承包款起始时间从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龙宫景区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维护国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对乙方的经营、开发、资源利用进行监督。
3、根据本合同条款内容收取承包经营费用。
第六条 甲方的义务如下:
1、成立专门的协调服务机构为乙方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帮 助协调处理景区矛盾,创造良好的景区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驻梅山龙宫景区的公安警务室,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务。
3、确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台及以后制订的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4、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乙方的经营自主权。
5、应负责对现有景区经营场所的划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红线图及相关报批手续的复印件。
6、应负责对总体规划控制范围的界限划定及资料的移交工作(景区的总体规划控制范围以20xx年8月修订的梅山龙宫景区总体规划方案及红线控制图为准),并对景区的规划控制工作进行重点保护和监管;在景区规划控制范围内,除乙方可按规划建设旅游及配套设施外,其它任何部门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种建筑物。
7、应保证梅山龙宫景区建设的项目及移交资产、土地的合法性。
8、景区承包前的所有债权、债务,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9、负责处理原景区管理处签订的有关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终止、合同改签、违约赔偿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内,为保证乙方权益和梅山龙宫景区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准在新化县范围内重复开发与梅山龙营同类型的溶洞项目。
11、负责提供能安装10001600KVA变压器的高压线路到景区范围内给乙方使用,保证乙方的用水、用电享受当地的最优惠价格。
12、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在10天内组织人员清点梅山龙宫景区的资产和有关资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梅山龙宫景区内所有资产、有关资料顺利移交给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签定后,甲方应及时解除梅山龙宫景区管理的现有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关系,并配合乙方根据工作需要重新签订部分员工的劳动用工合同。
14、甲方应配合和支持乙方以开发梅山龙营的名义向上级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旅游开发项目经费,所争取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15、负责征地、拆迁、补偿及安置等的有关事务性工作。
16、应协助乙方办理梅山龙宫宣传广告牌业务,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高速公路沿线、国道沿线及县内地方公路旁的广告位,以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如下:
1、有权对梅山龙宫景区项目进行自主合法经营管理。
2、有权将梅山龙宫景区内的经营项目进行承包管理。
3、有权享受甲方出台的有关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内,乙方的景区建设项目行政性收费全免,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
4、有权根据需要申请对景区整体规划进行调整,分期开发利用与改变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报批。
5、有权自主决定景区的内部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优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员工就业。
6、在同等条件下,对新化县其它景区的承包经营权享有优先权。
第八条 乙方的义务如下:
1、景区溶洞的旅游资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实履行保护管理景区内溶洞旅游资源的责任。
2、加强景区配套景点、设施的建设,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确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区建设的资金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乙方每年应有一定资金投入景区旅游项目品牌的宣传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龙宫景区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内,乙方应每年向甲方免费提供5000张参观梅山龙宫溶洞的门票,但甲方应指定县旅游局代表政府领取该赠票(当年有效)。
5、如梅山龙宫景区需要申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文化遗产、景区承包经营合同景区及国家地质公园等,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不得将甲方的景区资源、土地使用权和移交的固定资产进行抵押融资。
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守约方并可视情况有权单方终止合同,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龙宫景区经营承包权,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缴交的承包款无偿归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在规定的缴款期限超过一个月未及时足额缴交经营权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将甲方的景区资源抵押融资的;(乙方自建酒店、别墅、商场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在此范围以内,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资而不需甲方同意。)
3、经评估核实,乙方在前5年内累计向景区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万元的。
4、违约终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条 台唯甲方原因农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赔偿等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而影响乙方经营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按规定的时间向甲方缴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万元人民币,如甲方未能按时完成移交工作,延误乙方的经营超过30天时,乙方可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除应将已收的款项(含利息)如数退还给乙方外,应承担违约责任,按违约规定的条款进行处理。
第五章 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条
第2款所规定的景区建设投资额,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给乙方人民市100万元用于景区建设;合同履行后的第二个5年,甲方应在每年年底奖励乙方人民币100万元用于梅山龙宫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条 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驻人员进入梅山龙宫景区管理处开展交接前期准备工作,双方人员配合办理相关的转移登记手续,并在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资料的交接手续。同时甲方原有工作人员应由甲方及时给予安置离开(乙方需重新聘请的除外)。
第十五条 如属景区移交前的甲方签订的各种合同、未履行完毕的事务出现争议时,甲方应自行负责处理,由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造成乙方无法经营时应及时终止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景区内经营特种项目的申办、报建等手续,以保证乙方能根据发展需要顺利申办到景区的各项合法的特种经营项目证照。
第十七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地震、水灾、台风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景区内的资产重大损失,甲方可视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当年的承包金额,并根据乙方的实际损失从国家救灾款项中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十八条 合同期内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变更、区域划分的改变而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在国家法律或政策的许可下,甲方可将梅山龙宫景区整体转让时,乙方享有优先的受让权。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如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需要征用梅山龙宫景区项目时,甲方应将乙方应得的征收赔偿款分配给乙方。
第二十条 在承包以经营期内国家征收土地时,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区内的景点或乙方投资的项目时,甲方应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强行征收,甲方应赔偿乙方的征收范围内的投资款,双方协商同意的应另当别论,但征收到乙方投资的固定资产,台如酒店、别墅、商场、道路等设施按评估价如数赔偿乙方。
第二十一条 新化县城梅山龙宫景区的陆路、资江河水路旅游专线,在符合法律法规定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并由新化县政务中心代办一切手续。
第二十二条 景区规划范围内的国有水淹地,在不影响行洪和确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请无偿用于停车场、道路建设或进行平整绿化。
第二十三条 为加强梅山龙宫等景区的全县旅游品牌推广工作,推动新化整体旅游项目的开发,甲方承诺实施旅游活县战略20年不变,每年从财政资金中安排1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全县旅游规划、宣传、促销、人员培训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长。
第二十四条 在本合框架内,乙方有权自主将梅山龙宫景区经营的子项目进行经营权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产生的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合同的甲方无关;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经营承包合同应抄送给甲方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独立投资的房产(如酒店、别墅、商场等)由甲方按评估价收购,具体方式在合同期满前一年开始由双方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所得价值款在合同期满后90天内一次性交还给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资产,乙方有权继续经营或自由转让;所有景点设施及配套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条 甲方负责对现有核心景区内民房的拆迁、安置的事务工作(具体拆迁数量由甲、乙双方现场商定),有关拆迁补偿费按实施拆迁时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执行,由乙方负责,但拆迁补偿费超出补偿标准部分及安置费等费用先由乙方垫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开始抵扣应缴的承包费。
第二十七条 双方同意原已交清费用未到期的梅山龙宫管理宣传广告牌合同应予以继续履行到合同终止。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以互谅互让为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或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经协商后以补充合同方式对本合同加以补充,该补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甲方开户名称:新化县国库集中支付局(备注:旅游开发总体规划)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新化支行
帐 号:1913010429024918051
开户地址:湖南省新化县城
甲方:新化县人民政府 乙方:娄底市联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