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篇一
供货合同是指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合作协议,规定了供应商供应商品或服务的条件、价格、数量、质量等细节。供货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也是商业合作的基础。
一、合同主体
供货合同的主体是供应商和采购商。供应商是指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一方,采购商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合同内容
供货合同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商品或服务的描述:明确供应商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型号等详细信息。
2. 价格和支付方式: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支付方式,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
3. 交货方式和时间:规定商品的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及时交货。
4. 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明确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以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采购商的要求。
5. 违约责任: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方式,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合同违约情况。
6. 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规定合同的期限和终止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违反合同约定等。
三、合同签署和生效
供货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签署,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签署日期。合同生效的条件是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者按照合同约定的其他方式。
四、合同履行和争议解决
供货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供货合同的签订对于供应商和采购商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双方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也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合同的正常履行。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商业合作关系。
供货合同 篇二
供货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它是供应商和采购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规定了供应商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条件、价格、数量、质量等细节。供货合同在商业合作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双方之间的法律约束,也是商业合作的基石。
一、合同条款的重要性
供货合同中的条款起到了明确双方权益和义务的作用,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供应商和采购商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合同条款应包括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价格和支付方式、交货方式和时间、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二、履行合同的义务
供货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供应商应按时提供合格的商品或服务,采购商应按时支付货款。双方应积极配合,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如果发生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以保持合同的正常履行。
三、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在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可预测的情况,导致合同内容需要进行变更或终止。在进行变更或终止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变更或终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变更或终止的原因、方式和时间,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合同的争议解决
如果在供货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供货合同的签订对于供应商和采购商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规范双方的合作行为,保障双方的权益。因此,在签订供货合同时,双方应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时,双方也应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以维护合同的正常履行。只有通过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商业合作关系。
供货合同 篇三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产品__________,现乙方愿以自身优势帮助甲方开展该产品的销售。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方式
1.经销商
要求: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销售、服务网点,首批进货________套以上,其中外机________套,内机________套。
享受政策:由总代理直接供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奖励
2.代销商
由甲方提供各种型号产品共计________个的首批铺货,该批产品乙方无需立即付款,但是该批货物如出现损坏或丢失,乙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产品价格
全国统一零售价:____元/套(外机双风机和内机的柜机均按二个计算)
乙方提货价:_____元/套
三、订货及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需要由专人向甲方提出订购要求:包括具体型号及数量等。提货时付清货款。
四、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
合同乙方随时了解产品库存,做到及时发现所缺型号,起码提早一天向甲方订货。不得向其它有总代理的区域进行销售,违者将取消经销的资格。
合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并保证好产品的质量。
五、其它
为了充分体现平等互利,实现合作双赢,甲方提供以下优惠政策,支持乙方的工作。
1.甲方把乙方每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作为推广费返还给乙方
2.乙方的月销售量达到______个以上,甲方按当月乙方销售额的________%进行返利。
3.乙方可介绍和发展下级经销、代销商。乙方发展的下级经销、代销商直接由乙方供货,如要求甲方供货的,甲方按其当月总销售量的_______%奖励给乙方。
4.乙方一次性提货________套以上甲方可免费提供广告位。
注:以上销售量均以当月提货量为准,返利形式一般是产品。代销商不享受以上返利政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供货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两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两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两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两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两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
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两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两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两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两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两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两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两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两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两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篇五
甲方(收货方):
乙方(供货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真实意思表示,达成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订购下表所列商品
二、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后交90%;( )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清全款。
三、交付地点
甲方指定的乙方交付地点为:陕西横山县魏墙煤矿1、2XX公寓楼库房。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灯具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选用其它品牌产品、材料材质必须符合甲方订购要求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乙方所供灯具必须全部达到质量技术标准,如经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测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
3、在本合同规定工程完工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
4、出现以上三条违约情况,甲方终止支付乙方已供货未付款的货款,追回已付预付款,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等额的违约赔偿金。
5、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按500元/天对乙方罚款,罚款金额在货款中扣除。
五、供货期限
合同签定预付款到达乙方帐户之日起 15 天交货。
六、质量保证
1、甲方、施工单位对到货灯具的数量、规格型号、出厂合格证清点接收;
2、施工期间均为产品异议提出期,施工单位指定专人代表甲方进行收货,并可对供货产品质量提出异议;如拆箱中发现破损件应及时拍照并向乙方发送,签订无误后,由乙方补发;
七、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所送货物齐全。
2、甲方若需乙方派人安装指导,则乙方给予协助。
八、仲裁
若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协商,若双方协商不成时,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九、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双方签字盖章,自签字盖章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各项条款执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合同约书正本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其他附件
乙方营业执照及其他证件。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六
买 卖 合 同
合同编号:20100210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山东泰鹏家居有限公司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
第二条 质量标准:钢质散热器必须按照国家现行规范及技术标准GB50242—20xx的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并严格执行经八路高层住宅招标文件JAJB—0104的规定。材料进场后如需进行复试、检测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所供应的产品质量负责。第四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无
第五条 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原材料检测检验报告、合格证原件。 第六条 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无
第七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的全部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交(提)货时间、方式、地点:交货地点为济南经八路高层住宅工地东楼。交货时
间:以乙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交货方式:双方按合同、国家质量标准及图纸进行验收。
第九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到经八路高层2号院工地东楼,甲
方承担运输途中一切费用和卸车费用,在运输及材料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货到工地后由乙方工地负责人和工程监理进行验收,
发现到货与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材质、数量、质量不符,应在7日内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均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按实供数量结算,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供方出示正式
发票15日内付货款50%,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交房验收合格后2年内无质量问题付清所有货款。
第十三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合同待质保期满,双方货款结清后,10日内合同自动失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工业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应负责产品的调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2‰ 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不能按时交货而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乙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乙方需要而甲方不能交货,则甲方应付给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的违约金。乙方工程结束若有部分剩余产品,按本合同价退货,退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3.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偿付乙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2‰ 的违约金。
4。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在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或双方不能达成新的协议,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甲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甲方应按延期交货价款的 2‰ 作为违约金付给乙方。
5。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能施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须向对方偿付因解除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
6。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收货或供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7。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8。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不得转让。如一方转让,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对方承担因此而给其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依法向 济南 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乙方肆份,甲方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安全质量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2)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甲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出卖人(章):肥城市鑫鑫工贸有限公司买受人(章):中铁十局集团济南铁路工程有
限公司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传 真:开户银行:
帐 号:
签订地点: 济南市经八路2号院高层住宅工地 签订时间: 20xx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