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16-03-09 01:39: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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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合同 篇一

外商投资合同是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或个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在投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外商投资合同在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外商投资合同的定义、作用和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外商投资合同是指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或个人之间签订的一种合同,用于规范外商投资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外商投资合同是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或个人之间关于投资经营合作的协议。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可以使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活动具有法律约束力,保护其投资权益,为外商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次,外商投资合同在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外商投资合同能够为外商投资者提供法律上的保障,确保其投资权益不受侵犯。同时,外商投资合同还能够促进外商投资的增加,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还有利于促进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提升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

最后,外商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方式、投资范围、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利润分配等方面。投资方式是指外商投资者投资的方式,可以是设立合资企业、合作经营、独资经营等形式。投资范围是指外商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领域或行业。投资金额是指外商投资者投资的资金量。投资期限是指外商投资者在中国投资的时间周期。利润分配是指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或个人之间在投资收益分配上的约定。这些主要内容是外商投资合同的核心内容,对于外商投资活动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外商投资合同在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外商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投资方式、投资范围、投资金额、投资期限、利润分配等方面。通过签订外商投资合同,可以为外商投资者提供法律上的保障,保护其投资权益,促进外商投资的增加,推动中国经济的发展。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还有利于促进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提升中国企业的竞争力,推动经济发展。因此,外商投资合同在外商投资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外商投资合同 篇二

第二篇内容

外商投资合同是外国投资者与中国企业或个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用于规范双方在投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是外商投资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从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程序、签订要求和签订后的履行等方面进行探讨。

首先,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程序一般包括投资协商、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和合同注册等环节。投资协商是指外商投资者与中国企业或个人之间进行投资意向的初步沟通和协商,确定投资方式、投资范围等基本事项。合同起草是指根据投资协商的结果,由双方共同起草外商投资合同的具体内容和条款。合同审批是指将起草好的外商投资合同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批,以确认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合同注册是指在合同审批通过后,将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使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次,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要求包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等方面。合同的真实性要求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愿和约定,不得虚构事实或篡改内容。合同的合法性要求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合规性要求合同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和规定。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要求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提高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最后,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后需要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投资方式、投资范围等进行投资活动,保证投资的顺利进行。双方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合作,保证合同的履行。如果出现合同履行中的争议或纠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若无法解决,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手段解决。

综上所述,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是外商投资活动的重要环节,对于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投资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投资协商、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和合同注册等环节。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要求合同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和合规。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后需要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行,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因此,外商投资合同的签订及其后续履行过程对于外商投资活动的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外商投资合同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及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人min政府(以下简称政府)劳动法规 和政策,聘用_______(乙方)为合同制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生效后前_______月为试用期。合同有效期采取下列第几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七条变更、解除或终止)。

  2.合同期限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二、工作岗位与职责任务

  乙方的工作部门及岗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合同期内,应遵守政府的法律法规 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本职位的职责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正常生产(工作)任务。甲方可视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或依照合同约定可调整乙方工作,同时甲方可依乙方的工作表现按规定给予奖惩。

  三、劳动时间与休假

  1.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超过36小时,每个工作日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11小时。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政府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职工工资和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以及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种工资形式执行:

  (1)计时工资,乙方试用期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岗位定为____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工资;

  (2)计件工资。按乙方岗位计件单位及完成情况计发计件工资。

  2.甲方每月如期以货币发放工资。

  3.甲方要求乙方(工人岗位)加班加点,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政府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4.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不低于乙方停工前3个月的月平均工资70%的标准,发给乙方停工工资。

  五、保险福利待遇

  1.乙方患职业病及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甲方按本市社会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发给工伤生活费和报销医疗费。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省、市规定的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女工孕期、产假期及哺乳期等保险福利待遇,以及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等各种保险福利待遇。

  3.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以及非因工伤亡,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保险机构和甲方分别发给乙方亲属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或优抚金,以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或救济费等。

  4.合同期内,甲、乙方须按照本市政府的规定,缴纳退休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社会保险基金,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交缴社会保险基金情况。

  六、劳动保护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提供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按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3.甲方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规程的教育培训。

  4.甲方执行政府有关女职工及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劳动保护规定。

  5.乙方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得违章作业。乙方有权拒绝违章的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员工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续订、变更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的条件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政府规定的退休年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或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乙方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以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但必须征求工会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3)乙方违反国家法律 、法规被送劳动教养或判刑的;

  (4)乙方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按规定应予辞退的;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5.下列情况下,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合同期未满,又未发生本合同第七条4款各点规定;

  (2)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医疗终结期内,和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前以及医疗终结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

  (3)乙方患病或非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以及医疗期虽满但仍需住院治疗的。非因工伤

  病医疗期限标准为:本企业工作五年以内的为三个月;六年至十年的为六个月;十一年至十五年的为九个月;十六年至二十年的为一年,二十年以上可视伤病情况延长半年至一年;

  (4)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工在怀孕、产假和哺乳期间;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休假期间。

  6.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

  (2)经政府劳动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

  (3)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数额和如期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的;

  (5)经甲方同意自费考人中等专业学校全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7)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八、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1.除试用期内或符合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3)、(4)以及第6款(1)、(2)、(3)、(6)规定可构成立即解除合同外,其他情况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甲、乙双方都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提前通知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实得工资的日平均数计算补偿。

  2.除本合同第七条各款外,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违者应按《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暂行规定》及本合同规定向对方赔偿。

  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人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3.经甲方培训或由甲方出资聘用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人员,服务年限少于培训合同规定时间的,除本合同第七条第3款(1)、(2)、(3)、(4) ,第4款(1)、(2)、(5),第6款规定情况外,应按合同期和甲方实际支出费用剔除已服务年限递减赔偿。

  本合同终止时间早于培训合同规定的服务年限终止时间的,以培训合同终止时间为准。

  九、甲、乙双方所订合同期满甲方不再续订的,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合同期满甲方提出新的合同条件和侍遇均不低于原合同而乙方不愿意续订合同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

  甲方因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2)、(5) 所列情况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甲方应按本市政府有关规定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属长七条第 4款(5)的,还需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合同期未满,乙方要求辞职,除本合同第七条第6款(2)、(3)、(4)、(6)所列情况外,或甲方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4款(1)、(3)、(4)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均可不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

  十、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本市政府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享受失业救济的手续,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退职)等手续。

  十一、双方履行劳动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当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 院起诉。

  十二、本劳动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本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双方需明确的其他事项(含双方违约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机构(盖章):____________

  鉴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

外商投资合同 篇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 定 义

  第四条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國政府批准的_____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國政府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 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 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_____。(见附件____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 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

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_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 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 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 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___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 乙方同意从_____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帐号为_____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七条 乙方在实施成片开发规划,并完成全部公用设施建设,形成工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条件(除土地出让金外项目连续投资必须达到投资总额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积达到设计总面积的_________%,或根据具体情况定)后,有权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的余期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

  第十九条 乙方在作出转让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转让双方在转让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转让合同及有关附件的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换领土地使用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二十条 自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甲方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章 土地使用权出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块的公用设施并建成通用工业厂房以及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权作为出租人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租,出租人应当依照规定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块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权抵押

  第二十六条 乙方有权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地块余期使用权向一个或数个抵押人作出一个或数个抵押。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定的抵押合同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每一抵押所担保的债务必须是乙方为开发本合同项下地块所承担的债务。

  第二十七条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应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签字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抵押合同,以及由此获得的经公证的期票(或贷款协议)及有关附件正本送交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依照有关规定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人或第三人,应在实现抵押权后_____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八条 依据第二十七条而取代乙方抵押权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章 期限届满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无偿取得地块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条 本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届满,乙方如需继续使用该地块,须在期满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经甲方同意在确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和出让金及其他条件后,签订续期出让合同,并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存续期间,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地块的使用权,并根据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开发利用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三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_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对该地块使用权占有的延期,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六条 乙方在该地块上未按开发计划进行建设,应缴纳已付出让金_________%的违约金;连续两年未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该地块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七条 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出让金除外),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_________%缴纳滞纳金。

  第三十八条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设施建设,则应在规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认为必要,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完成日期;如没有在规定期限内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认定上述延期理由无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权无偿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权。该部分土地使用权占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与未开发的公用设施占全部要求开发的公用设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条 在颁发土地使用证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乙方在_________年内未能招引并安排该地块内所有兴建的项目,则应在规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本合同规定的建设期限,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并安排建设项目地块的使用权。

  第十二章 通 知

  第四十条 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双方的地址应为:

  甲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乙 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 传: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变更以上通知和通讯地址,在变更后_________日内应将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二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后生效。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种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外商投资合同 篇五

  甲方(用工单位)名称:____性质:____

  地址:____电话:____

  法人代表:____

  乙方(工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

  籍贯:____现住址:____

  乙方属性:(在□打上√号)

  原固定工 □

  合同制工 □

  临时工 □

  商品粮或农村粮:____身份证号码:____

  深劳合03号 单位劳同书 号

  深圳市劳动局制

  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按照用工有关规定,考核后、同意招、聘、雇____为本公司员工,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双方根据《广东省经济特区劳动条例》及《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同意签订本合同,并达成协议条款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工种: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____岗位,承担____工作任务,为____工种,因生产情况变化,甲方有权调整乙方岗位工种,如乙方认为难于适应甲方调整的岗位、工种、可申请离职,合同范本《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书》。

  二、合同期和试用(熟练)期:

  合同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熟练)期从一九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熟练)期满,甲方应及时对乙方进行考核,合格者定级定薪,不合格可延期或辞退(延期不得超过三个月)。如过期不考核,视为合格,履行合同。合同期届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三、劳动时间、报酬、保险、福利和政治待遇:

  1.劳动时间:每周实行____日工作制,每日为____小时制,每月预计加班____小时,月加班时间超过48小时,必须经双方同意,不得强制。

  2.劳动报酬:

  (1)按规定甲方结汇后的职工工资部分、由甲方依照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法和单位的实际,根据乙方的岗位、责任、技术水平、工作(业务)性质,暂定为每日工资____元×25.5天=月工资____元。普级加薪每年的月工资增__元至____元不等。实行计件工资制

外商投资合同 篇六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和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甲方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资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乙方根据本合同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保护;但不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不允许的活动。乙方负有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土地的义务。

  第二章定 义

  第四条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词语定义如下:

  1.地块指本合同项下甲方向乙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即本合同第五条界定的范围。

  2.总体规划指经中国xx批准的____开发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开发建设总体规划。

  3.成片开发规划指依据总体规划编制的,经中国xx批准的在受让土地使用权范围内各项建设的具体布置、安排,以及开发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设施指依照成片开发规划对地块进行综合性的开发建设,建成的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设施。

  第三章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和年限

  第五条甲方出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____.(见附件_____地块地理位置图,略)。

  第六条第五条所指地块总面积为____平方米。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年;自取得该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条本合同项下的出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立一个以开办和经营工业项目(建设项目)为主的工业区(综合区),亦准许____%用地开办一些与之相配套的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注:根据具体情况定)。

  第九条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条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条件》使用土地。

  第十条在出让期限内,如需改变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应当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土地费用及支付

  第十一条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国家有关土地的税(费)。

  第十二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的_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让金。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____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十四条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日内,依照规定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十五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六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帐户内。银行名称:____银行____分行,帐号为____.

  甲方银行、帐号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时通知此类变更而造成误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迟收费,乙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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