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合同【精简6篇】

时间:2017-03-02 05:21:1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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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加工合同 篇一

生产加工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工生产的合同。在加工生产中,甲方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乙方进行加工加工,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产品的加工生产。生产加工合同的签署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首先,在生产加工合同中,双方应明确产品的加工要求和标准。甲方作为委托方,应提供详细的产品加工要求,包括产品的规格、质量标准、加工工艺等。乙方作为加工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加工,保证产品符合甲方的要求。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产品加工标准,以便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据可依。

其次,在生产加工合同中,双方应明确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甲方应根据产品的加工难度和数量合理确定加工费用,并与乙方达成一致。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加工费用。在付款方式上,双方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具体方式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此外,在生产加工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如果甲方提供了涉及知识产权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享有知识产权,并要求乙方在加工过程中保护其知识产权。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方式,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最后,在生产加工合同中,双方应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补救措施等。同时,双方还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其他方式进行解决。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并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

综上所述,生产加工合同是委托方与加工方之间的合同,通过合同的签署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明确产品的加工要求和标准、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知识产权的归属、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只有通过明确约定,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避免后续产生纠纷。生产加工合同的签署对于加工生产的双方都至关重要,应引起双方的高度重视。

生产加工合同 篇二

生产加工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加工生产的合同。在加工生产中,甲方提供原材料或半成品,乙方进行加工加工,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产品的加工生产。生产加工合同的签署可以帮助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生产加工合同中,双方应明确产品的加工要求和标准。甲方作为委托方,应提供详细的产品加工要求,包括产品的规格、质量标准、加工工艺等。乙方作为加工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要求进行加工,保证产品符合甲方的要求。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约定产品加工标准,以便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据可依。

另外,生产加工合同中还应明确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甲方应根据产品的加工难度和数量合理确定加工费用,并与乙方达成一致。乙方应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收取加工费用。在付款方式上,双方可以约定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的方式,具体方式应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此外,在生产加工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如果甲方提供了涉及知识产权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对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享有知识产权,并要求乙方在加工过程中保护其知识产权。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方式,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的发生。

最后,在生产加工合同中,双方应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应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包括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和补救措施等。同时,双方还应约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可以选择仲裁、诉讼或其他方式进行解决。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可以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并提高合同履行的效率。

综上所述,生产加工合同的签署对于加工生产的双方都至关重要。通过合同的签署,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署合同时,双方应明确产品的加工要求和标准、加工费用和付款方式、知识产权的归属、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只有通过明确约定,才能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避免后续产生纠纷。生产加工合同的签署应引起双方的高度重视。

生产加工合同 篇三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生产加工合同 篇四

  合同编号:

  生 产 加 工 合 同

  甲 方: 联 系 人: 乙 方:联 系 人:

  XXXX无纺布制品厂

  电话:黄通秀 134XXXX9965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 规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生产加工以下产品:

  第二条:

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乙方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

乙方须先预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生产货物的订金,剩余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乙方对货物验收完毕后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产品质量、款式、规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样品生产。

  第五条:

产品的外包装以防水编织袋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发往广州市以外的货物,其一切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八条:

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

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本合同无效。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五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

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古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朱坪三社 地址: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六

  甲方(委托方):天津市蓟县乾元叠层石工艺品有限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

  品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在合同期内按计划不定期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加工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方须严守乙方关于加工样式、价格、数量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损坏、丢失等,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款额。

  4、乙方须严守甲方关于发货地址、价格、数量、样式、商标图形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质量等,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2、如乙方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交货,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时对货物的款式、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对其加工的不合格货品进行相应补偿或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进行相应补救措施,需退货或再次加工的,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需确定生产的品种、尺寸、质量等,按照甲乙双方封存并确认的样品为准。

  1、产品质量由甲方质量主管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对合格产品给付相应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最长交货期限交货至甲方公司,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款总价每天1%的违约金,以实际发生延误天数计算。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等,经查证属实,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及其甲乙双方合作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进行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

  量、生产交货周期等甲方的计划通知单及双方的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但须在本合同到期前,提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企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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