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篇一
服装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销售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在服装销售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资源,并愿意通过合作共同发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产品为:[产品名称]
1.2 产品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2.1 产品单价为:[产品单价]
2.2 产品总价为:[产品总价]
2.3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
2.4 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
第三条 交货及验收
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产品交付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产品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3.3 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进行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
5.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产品规格及数量清单(一式两份)
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篇二
服装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编号]
甲方(销售方):[甲方名称]
地址:[甲方地址]
联系人:[甲方联系人]
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购买方):[乙方名称]
地址:[乙方地址]
联系人:[乙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在服装销售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资源,并愿意通过合作共同发展,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产品描述
1.1 甲方向乙方销售的产品为:[产品名称]
1.2 产品规格及数量详见附件一。
第二条 价格及付款方式
2.1 产品单价为:[产品单价]
2.2 产品总价为:[产品总价]
2.3 乙方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
2.4 付款方式为:[付款方式]
第三条 交货及验收
3.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产品交付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产品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3.3 如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有权要求退换货或进行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4.1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2 如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 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及相关商业信息保密。
5.2 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本合同的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合同有效期]。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销售方): 乙方(购买方):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产品规格及数量清单(一式两份)
服装购销合同范本 篇三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