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优秀6篇】

时间:2015-09-07 05:50:43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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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劳动合同 篇一

员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内容解读

员工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一种重要法律文书,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本文将解读员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其内容。

首先,员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员工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础,规范了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双方明确责任,避免纠纷的发生。另一方面,员工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保障,包括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的权益,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

其次,员工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劳动合同的基本信息,包括雇主和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其次是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明确员工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再次是劳动合同的薪酬待遇,明确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待遇。此外,劳动合同还应包括工作时间、休假制度、保险和福利等方面的约定,以及劳动关系的解除和争议解决的程序等。

最后,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对于雇主和员工都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双方应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不得随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也需要双方的积极配合和沟通,保持良好的劳动关系,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员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雇主与员工之间的一种法律保障,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双方应严格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员工劳动合同 篇二

如何合理制定员工劳动合同

员工劳动合同是雇主与员工之间权益的法律保障,制定合理的劳动合同有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竞争力。本文将就如何合理制定员工劳动合同进行探讨。

首先,合理制定员工劳动合同需要明确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雇主应在劳动合同中清楚地描述员工的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和职责,避免工作任务的模糊不清。同时,合理制定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也有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其次,合理制定员工劳动合同需要明确薪酬待遇。劳动合同应明确员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的待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得到公平对待。此外,劳动合同还应明确薪酬的支付方式和时间,避免因薪酬问题引发的纠纷。

再次,合理制定员工劳动合同需要考虑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劳动合同应明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合理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也有助于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生活平衡。

最后,合理制定员工劳动合同还需要考虑劳动关系的解除和争议解决的程序。劳动合同应明确劳动关系的解除条件和程序,以及劳动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避免因劳动关系的解除和争议引发的纠纷。

综上所述,合理制定员工劳动合同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雇主应在制定员工劳动合同时明确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以及劳动关系的解除和争议解决的程序,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企业的发展。

员工劳动合同 篇三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__________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 身份证(护照)号码: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完成工作任务的标志是_____________。

  (二)试用期为_______(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如无试用期,则填写“无”)。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_______小时(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执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资分配制度,并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

  (二)乙方每月工资_____元(其中试用期每月工资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执行。

  (三)甲方每月____日发放工资。甲方至少每月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资。

  (四)乙方加班工资、假期工资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五)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享受医疗期和医疗期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的,甲方按《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

  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做好女员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三)乙方从事________作业,可能产生___________职业危害,甲方应采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防护措施,并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____次。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乙方有权要求改正或向有关部门举报。

  七、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应当告知乙方。

  (二)乙方应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

  (三)乙方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八、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合同文本双方各执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甲方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在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经济补偿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七)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八)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双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发放标准应按《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依法应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终止手续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甲方应依法向乙方出具书面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工会寻求解决或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双方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抵触的,按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涂改或未经书面授权代签无效。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签名)

  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xx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员工劳动合同 篇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 月,到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工作。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定时的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为八小时(不包括吃饭时间),每周40小时。

  第四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或支付加班工资。乙方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得自行加班加点。

  第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六条 甲方负责对忌讳是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劳动安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 劳动报酬

  五、 第七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乙双方同意,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三部分:基本工资、职条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八条 甲方实行下发薪制,每月5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的工资,总计

  第九条 乙方的劳动报酬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在支付乙方工资时代扣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商业秘密等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三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人员,应向甲方赔付培训费。其标准为:一般员工:培训费:合同期限/月×未完合同时间/月业务骨干:指门经理、付二年(含二年)的:赔偿80%培训费;服务不满三年(含三年)的;赔偿60%培训费(以每年递减20%类推) 第三十四条 乙方自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单位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内向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寻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三十六条 甲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均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员工劳动合同 篇五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职工(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因生产(工作)需要,招(聘)用_________(简称乙方)为本企业职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形式:

  1、无固定终止期限(即长期合同,但可按本合同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

  2、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是_________。

  (二)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为试用期。

  (三)本合伺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鉴证时还需交鉴证机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生产(管理)工种(岗位):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

  甲方实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每个工作日连续加点不得超过三小时。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有薪假期待遇。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工资标准、形式及调资办法按企业依法制定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2、乙方月工资收入,由甲方按企业工资制度,根据乙方工作业绩、出勤和纪律情况,考核发放;

  3、甲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及经营指标变化、经济效益高低,依法修改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国家规定发给加班工资。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甲方按国家、省、市规定发给乙方停工工资或生活费。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乙方原为本企业固定工或临时工改(招)为合同制职工的,原符合本市规定的连续工龄,视为本企业工作年限。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职工“五期”(经期、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以及保留原固定工经确定的供养直系亲属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工医疗期限的计算及停工医疗期内的保险福利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由甲方按国家及本市规定分别发放。

  (六)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并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情况。

  (七)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保医疗等待遇不变。

  (八)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

  (一)甲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______》,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法规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与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一)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二)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宣告破产;

  4、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5、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经常无正当理由不能完成合同所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宜改做其他工作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除名、开除的;

  5、经优化劳动组合组合不上,按政府有关规定可以辞退的;

  6、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内,认为不适应在甲方工作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的;

  5、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费考入中专以上学校脱产学习的;

  6、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第(四)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仍住院治疗的;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5、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6、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条的第(五)款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2、由甲方出资培训(包括上大学、中专、技工学校学习等)没达到《培训合同》要求或本劳动合同规定服务期限的;

  3、担任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的。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可以解除。

  (九)除国家规定的违纪辞退、除名、开除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出售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宿舍,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如原为本企业固定职工转为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提出要求的,甲方可以延缓三至六个月时间办理有关手续:在此期间乙方有接收单位的,甲方应当按乙方原身份为其办理调动手续。缓办手续期间,停止享受企业的一切工资、劳保福利待遇。

  (十四)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十五)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属违纪辞退、除名、开除者外)时,甲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按乙方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月生活补助费计算标准是乙方离岗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收入的60%。因乙方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应按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计算标准与前述生活费计算标准相同)。但乙方按第(十三)款办理调动手续的,甲方可不发给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六)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七)款的规定而解除合同,应按规定向对方做出赔偿。乙方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或住房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双方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_________。

  十三、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省、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员工劳动合同 篇六

  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

  性别:

  民族: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户口所在地:

  所属街道办事处: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章 定义

  第一条借用单位系指与甲方签订《派遣员工劳务合同》、在中国大陆具有法人或合法经营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第二条《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系指借用单位就借用员工事宜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及其附件。

  第三条连续工作年限系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第二章 合同期限与工作内容

  第四条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合同有效期限以《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期限为准。《派遣员工劳务合同》解除、延续或终止,本合同随之解除、续延或终止。

  第五条乙方为甲方派往 工作的人员,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方式由借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乙方同意服从安排、恪守职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

  第三章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甲方与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中已作具体约定,由乙方所在借用单位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八条乙方的工资标准由乙方与所在的借用单位协商确定。支付方式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给甲方,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给乙方,并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应在《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 中约定。支付方式也可由乙方所在的借用单位支付乙方,并由借用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乙方的工资标准可直接与借用单位书面确定。

  第九条借用单位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加班、加点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派遣员工劳务合同》有关条款执行。

  第五章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由甲方根据《派遣员工劳务合同》约定的方式予以缴纳或代为缴纳。

  第十一条乙方享受的各项福利待遇以及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附件2和《派遣员工劳动合同》附件 约定办理,当两个附件不一致时,以本合同附件 为准。甲方按照《派遣员工劳务合同》以及甲方制定的《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和《关于派遣员工享受福利待遇的暂行规定》为乙方提供服务。

  第六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方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不做任何有损国家利益、有损国格、人格的事情,并保证未与甲方以外的任何用人单位保持劳动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须遵守所在借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其管理,维护其合法利益,保守其商业秘密。不得将任何秘密资料和物品向外界泄露或携走。

  第十四条乙方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修改原内部规章制度,也可制定新的规章制度并向乙方公示。乙方愿意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如果乙方出现违反第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条约定的行为,甲方可根据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追偿相关损失。

  第七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第十七条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乙双方同意变更本合同: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本合同相关内容随之变更;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时;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合同执行时。

  第十八条当事人依据第十七条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时,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于 5日内(含 5日)予以答复,否则即为不同意变更合同。

  第十九条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解除。

  第二十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及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2.严重违反借用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或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不服从管理,给借用单位或甲方利益造成严重损失的;

  4.向甲方或借用单位提供虚假材料的;

  5.违反借用单位规章制度被退回甲方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被借用单位解聘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大部分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非本人原因被借用单位解除借用的;

  3.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约定的。

  第二十二条乙方属于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被解除借用的情形,或者经甲方同意,可按《关于派遣员工领取待聘补助的规定》享受待聘期及相关待遇。

  第二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按照国家和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九条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四条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乙方自行向借用单位提出辞职,则视为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或借用单位以暴力、威胁、监禁或其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

  3.甲方或借用单位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六条按约定须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的,甲乙双方也可采取提前支付对方一个月工资的方式自支付之日起解除本合同,标准按解除合同时乙方的月工资计算。无法确定乙方月工资的,按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自费赴境外留学、定居或者因私出境超过规定期限未归的;

  2.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及从事其它第二职业的;

  3.自借用单位确认的离职日期起30天内未与甲方联系的;

  4.本合同期满一方不同意续签的;

  5.符合待聘条件且待聘期满的。

  第八章 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二十八条借用乙方的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的劳动报酬,甲方应协助乙方向借用单位追偿。

  第二十九条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或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十七条规定解除、终止本合同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甲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应根据乙方在借用单位的连续工作年限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支付乙方相当于前 2个月本人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部分按一年计算。乙方月工资数额不能确定的,以上一年社会平均月工资为计发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 2个月。乙方已在其工作的借用单位获得经济补偿金的,甲方不再支付。

  第三十一条甲方解除本合同后,若乙方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未收到甲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甲方除应全额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照经济补偿金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有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乙方不低于上一年度北京市社会月平均工资六个月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 00%。

  第三十三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本合同或因甲方的原因订立无效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三十四条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了不真实的材料,本合同无效。因乙方的原因所签订的无效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五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合同或违反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规定,给甲方或借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或借用单位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由于一方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违约方应支付对方相当于乙方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

  第九章 劳动争议处理与其它

  第三十七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甲乙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的法律部门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天内向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所服务的借用单位有利害关系,借用单位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本合同用中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章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四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条款

  甲方: ________乙方: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签字: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员工劳动合同【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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