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优秀3篇】

时间:2014-03-06 05:43:44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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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写字楼租赁需求逐渐增加。为满足租户的多样化需求,多功能会所写字楼应运而生。多功能会所写字楼不仅提供了舒适的工作环境,还提供了一系列的休闲娱乐设施,使租户能够在工作之余得到更好的放松和享受。为了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制定此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及用途

1.1 出租方愿意将其拥有的多功能会所写字楼(以下简称"租赁物")租予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同意接受并使用租赁物。

1.2 租赁物的具体位置为(详细地址),面积为(具体面积)。租赁物的用途限于办公、商业、娱乐等相关领域,严禁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如有续租意向,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

2.2 如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租意向,出租方有权将租赁物交付给其他租户。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应在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3.2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按日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维护和保养责任

4.1 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保持清洁、维修设备等。

4.2 若因承租方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5.1 若出租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或提供不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其他租赁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6.3 本合同中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以上为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以维护各自的权益。希望通过此合同,双方能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工作环境的提升和发展。

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二

随着写字楼租赁需求的不断增加,多功能会所写字楼逐渐成为租户的首选。多功能会所写字楼不仅提供了舒适的工作环境,还提供了一系列的休闲娱乐设施,为租户提供了更好的工作和生活体验。为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特制定此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

一、租赁物及用途

1.1 出租方同意将其拥有的多功能会所写字楼(以下简称"租赁物")租予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同意接受并使用租赁物。

1.2 租赁物的具体位置为(详细地址),面积为(具体面积)。租赁物的用途限于办公、商业、娱乐等相关领域,严禁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租赁期限届满前双方如有续租意向,应提前(具体天数)书面通知对方。

2.2 若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前未提出续租意向,出租方有权将租赁物交付给其他租户。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赁期内,承租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租金。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具体金额),应在每月(具体日期)前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账户。

3.2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应按日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四、维护和保养责任

4.1 租赁物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承租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保持清洁、维修设备等。

4.2 若因承租方过失导致租赁物损坏,承租方应承担修复或赔偿的责任。

五、违约责任

5.1 若出租方未按时交付租赁物或提供不符合约定的租赁物,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5.2 若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违反其他租赁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条款

6.1 本合同一式两份,承租方和出租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签署补充协议。

6.3 本合同中的所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应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以上为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双方应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以维护各自的权益。希望通过此合同,双方能够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工作环境的提升和发展。

多功能会所写字楼租赁合同 篇三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双泉堡(清林苑)小区寅丰大厦三层(全部面积),甲方在良好状态下租给乙方,乙方享有对共有通道和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2、出租房屋建筑面积

  895㎡。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一。

  4、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

  甲方应提供房产证、出具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留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

  租赁期限

  1、该房屋租赁期共60个月。自XX年7月8日起至XX年7月7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3、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1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4、租赁合同满期,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延长期间的租金甲乙双方协商后,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的租金标准为1.5元/天/㎡。

  2、每月租金为40275元(大写肆万零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年租金总额为483300元(大写:肆拾捌万叁仟叁佰零拾零元整)。

  3、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向甲方支付方式为一年四次,每季度支付一次。

  4、甲方收款后必须出具税务机关或县级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给乙方,无合法有效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第六条

  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该物业所占土地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自行负担。

  (2)租赁期间,甲方免收乙方用水的水费。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物业管理费。

  标准为2.6元/月/㎡,月物业管理费2427元(大写:贰仟肆佰贰拾柒元整)。

  支付方式:每季度季度支付一次物业管理费,金额为6981元,一年分四次支付。

  (2)空调费。

  标准为15元/季/㎡,年空调费13425元(大写:壹万叁仟肆佰贰拾伍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5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13425元

  (3)取暖费。

  标准为30元/季/㎡,年取暖费26850元(大写贰万陆仟捌佰伍拾元整)。

  支付方式:按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每年10月一次性支付人民币26850元

  (4)电费。

  甲方为乙方安装独立的电表,以电表实际示数结算,电费标准为

  1元/度。

  支付方式:每季度甲方核实电表示数,经乙方确认后由乙方支付。

  (5)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6)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

  保证金

  1、乙方应于XX年7月8日之前向甲方支付风险抵押金1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的保证金,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和责任的担保。

  2、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纳租金及费用超过十五日,甲方届时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甲方停止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工作所须的资源及服务),乙方应承担实际占用所租房屋期间发生的租金及费用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3、在本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后,乙方按时并完好的交还所租房屋及缴清所有款项及费用后10日内,甲方应将保证金或保证金余额(如有)退还乙方,但不计利息;逾期则应按逾期时间比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付利息。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在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办公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办公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障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二条

  甲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向乙方交付所租房间及所租房间的钥匙,并使所租房间处于空置、可使用状态。

  2、保障公共区域的清洁。

  3、甲方负责大厦公共区域的治安、消防及设备的完好,进行公共区域24小时的安保服务。

  4、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5%的违约金。

  5、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

  6、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7、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三条

  乙方的责任与违约责任

  1、按时缴付合同、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费用。

  2、乙方有依法使用所租房屋开展办公和商务活动的权利。

  3、乙方可雇佣其它清洁卫生人员进入大厦,但事先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4、遵守甲方制定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5、不得在所租房间内存放武器、硝石、火药、火油或其它易燃易爆危险品。

  6、乙方在所租房间内的一切经营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法律法规。

  7、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未经甲方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5%支付甲方滞纳金。

  9、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

按合同总租金5%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

  11、乙方在租赁期间进行的商务经营活动中,与第三方发生的法律及经济纠纷所造成的影响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责。

  第十四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4个停车位使用,初期乙方可免费使用6个停车位,在甲方停车位紧张时,甲方保障乙方6个收费停车位,收费标准为150元/车/月,另提供4个免费停车位。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申请电话中继线、中继连选和宽带上网的手续,疏通电信局的关系,保证不因上述问题影响正常的入住时间和乙方业务的开展。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或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邮政编码: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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