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经典6篇)

时间:2017-08-02 01:13:35
染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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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 篇一

赠与合同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的法律行为。在现实生活中,赠与合同经常被用于转让房屋、车辆、股权等财产。本文将就赠与合同的基本要素、法律效力以及注意事项进行阐述。

首先,赠与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赠与人、受赠人和赠与财产。赠与人是指财产的原有所有者,受赠人是指接受财产的人。赠与财产可以是任何可以转让的财产,包括现金、物品和权益等。赠与合同需要双方的自愿和一致意见,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表达双方的意思表示。

其次,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书应当明确标明赠与人、受赠人以及赠与财产的具体信息,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如果赠与合同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将会影响其法律效力。

第三,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在签署赠与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赠与财产的性质和价值,并对赠与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协商。赠与人应当保证自己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并确保财产没有任何纠纷或限制。受赠人应当确认自己有能力接受赠与财产,并对财产的状况进行核实。此外,赠与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如纳税义务等。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是一种重要的财产转让方式,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签署赠与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详细了解合同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如果赠与合同的内容不明确或不符合法律规定,将会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因此,在签署赠与合同之前,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核实,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赠与合同 篇二

赠与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即一方自愿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让给另一方。赠与合同在现实生活中被广泛运用于房屋、车辆、股权等财产的转让过程中。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赠与合同的法律特点以及注意事项。

首先,赠与合同具有无偿性。赠与合同的特点在于赠与人自愿将财产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任何价款或报酬,而赠与人也不会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回报。这种无偿性是赠与合同与其他合同形式的最大区别之一。

其次,赠与合同具有自愿性。赠与合同的缔约双方应当是自愿意愿进行财产转让的。赠与人应当出于自己的意愿将财产赠与给他人,并确保没有任何形式的压力或胁迫。受赠人也应当自愿接受赠与财产,并对财产的性质和价值有充分的了解。

再次,赠与合同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要求明确标明双方的意思表示,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如果赠与合同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将会影响其法律效力。

最后,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在签署赠与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对赠与财产的性质和价值进行详细了解,并确保财产没有任何纠纷或限制。赠与人应当保证自己对赠与财产的所有权,并确保财产没有任何法律和经济风险。受赠人应当确认自己有能力接受赠与财产,并对财产的状况进行核实。此外,赠与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如纳税义务等。

总之,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财产转让方式,具有无偿性、自愿性和一定的法律效力。在签署赠与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充分了解合同的要求和法律规定,并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同时,双方应当进行充分的协商和核实,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赠与合同 篇三

  赠与者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受赠者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缔结如下赠与契约:

  第一条甲方将后记的不动产依以下各条约定赠与对方。

  第二条甲方会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进行后记的不动产移转登记及转让手续。

  第三条前条的转让系以现有状况下交付乙方。而自签约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得继承为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出租人。

  甲方须将前述房屋租赁契约书交付予乙方。

  第四条乙方受赠后记的不动产后,应负抚养甲方夫妻之责。

  但,乙方应自后记不动产租赁所得租金________元于每月前交付与甲方。

  但,当甲方夫妻之一生病时,或乙方生子时,双方可重新酌商前述的约定。

  第五条乙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撤销本契约:

  (1)无法履行前述的抚养义务时。

  (2)对甲方犯下重大罪行。

  第六条乙方若因前条任一事由遭致撤销契约时,不得将后记的不动产转让,并应立即将之归还甲方。

  第七条根据第二条所述后记不动产于办理移转登记或交付日之前损坏时,则撤销后记不动产建筑物的赠与,而仅赠与土地。

  乙方可不支付第四条但书中的抚养费。

  不动产标示:

  (1)土地:

  坐落于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号

  面积:______亩

  (2)建筑物

  木造房屋二层

  面积:一楼______亩

  二楼______亩

  上列建筑物正租赁中。

  本契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契约人

  赠与人(甲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受赠人(乙方):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赠与合同 篇四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法律条文

赠与合同 篇五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赠与合同 篇六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什么是单务合同

  单务合同(unilateral contract),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划分意义: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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